福建泉州惠安縣聚龍外國語學校四年級班主任女教師因班里孩子用沙包砸空調,要求其他同學打其耳光一事,在網絡引發關注。
涉事教師的丈夫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采訪時表示,其妻子在教育學生時用錯了方式,但不能因此否定她這一年來帶班付出的熱愛。
學校回應——
涉事班主任老師已解聘,
生活老師拍攝的“學生裸照”未外傳
近日,在社交平臺上,泉州聚龍外國語學校一位四年級學生家長投訴,班主任趙某要求其他同學掌摑他的兒子。此外,2024年生活老師曾拍攝他兒子裸照傳給班主任,班主任隨后對他的兒子進行言語侮辱。
“網傳關于我校學生李某某遭班主任教師不當教育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學校已經成立工作小組,主動配合教育、公安等職能部門開展情況核查。”7月11日晚,該校就家長在網絡投訴的事情作出回應:涉事班主任已被解聘,學生裸照未外傳。
校方通報截圖
關于李某某遭“班主任教師讓同學毆打”的情況核實:2025年6月20日(周五)上午9時35分(大課間結束后),四年級學生李某某返回教室時,因將沙包砸向教室內立式空調機而被班主任發現。為達到懲戒效果,班主任趙某某違反學校關于師德師風的管理規定,讓班級同學打李某某一下,以示教育。
當晚23時40分,李某某父親攜孩子到校反映情況后,學校分管副校長協助家長聯系屬地公安機關,并將監控視頻及時保存以供公安機關調取。
針對班主任趙某某違反學校關于師德師風的管理規定開展不當教育的問題,學校按照《員工違反師德師風的處理規定》,于6月22日對趙某某予以解聘處理。
關于李某某遭生活老師“拍裸照”的情況核實:6月23日,家長帶著李某某及代理律師到公安機關報案,反映生活老師曾拍其“裸照”。經核實,2024年11月,因李某某洗完澡后未穿衣服在宿舍里行走,生活老師為讓班主任配合教育,拍下孩子的側面照,與班主任交流后自行刪除。經現場檢查,未發現李某某所稱的“照片”,也未發現有在公開平臺外流的情況。
“針對事件暴露出我校教職工在開展學生行為教育過程中存在方式方法不當的問題,我們深感愧疚與自責。學校將全面吸取此次事件教訓,專門開通師德師風監督專線。”
據校官網介紹,泉州聚龍外國語學校是一所集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為一體的全封閉、寄宿制高端民辦學校。
涉事老師丈夫——
妻子已被行政拘留,
她接手這個班僅一年
面對網絡上對這位班主任的口誅筆伐,其丈夫聯系華商報大風新聞稱,老師已被行政拘留。“這件事,我承認我愛人確實在教育問題學生時用錯了方法,但如今全社會、全網絡對我愛人口誅筆伐,我覺得這是在否定她這些年來對教育事業的奉獻。”
從這位班主任丈夫的口中,記者了解到,老師在該校工作了十年,其中九年擔任班主任。“她是一名副科老師,能常年擔任班主任,足可以說明她的優秀。”其丈夫說,“2024年下半年,我愛人帶完小學畢業班后,本應新一輪從一年級開始帶。但原班主任實在帶不動了,最后是校領導給我愛人做工作,她才接手了這個班,從四年級開始帶,誰想到才帶了一學年,就因為對學生的嚴格出了這事。”對于之前的班主任為何不繼續帶班,他并不了解詳細情況,僅從妻子口中得知這個班不好帶,調皮學生比較多。
據他介紹,該校是全封閉學校,學生每周五放學才能回家。“這所學校是當地的貴族學校,班級是國學班,學費每學年39800元,全班28人。”他說,“我妻子告訴我,事發時剛結束大課間,她當時在教室讓每個孩子喝水,并拍照記錄,期間有學生舉報,這名男生用沙包故意砸教室最后面的柜式空調。她當時就讓告狀的學生打他一下,以示懲戒。所謂指使其他學生‘都拍一下’,是讓其他學生都拍一下喝水照片。”
但對于為何沒有制止多名學生拍打該男生,他稱沒注意到。此外,針對生活老師曾于2024年拍攝該男生裸體照片并傳給其妻子,其妻子又用照片羞辱該男生一事,他稱并不知情。“我和我愛人都沒看到事發監控,警方稱大部分學生只是輕輕的拍了一下他的身體。并不是那位家長描述的全班每人對他掌摑。”他說。
涉事老師丈夫——
出事后當事學生家長不聽解釋,
多位同班家長覺得她仍是一名好老師
“她是比較嚴格的老師,但不能說她對這些孩子沒有愛,更不能因為一個調皮的孩子,就否定她這一年來對全班28名孩子的付出和愛。”班主任的丈夫說,“她經常自己自費買一些小獎品給孩子們,不久前才從新疆網購干果分給孩子們。我有時候還說她,沒見給自家孩子、自家丈夫這么上心,把愛和精力全給了班里的學生。”
他給華商報記者發了大量妻子手機微信中與班里每一位學生家長的聊天記錄,內容有對孩子們成長的鼓勵,也有對孩子們閃光點的贊許。即便是對這位學生,從聊天記錄中也能看到他妻子和學生家長的對話充滿了對孩子的關愛。直到6月20日晚,這位家長發消息:“趙老師,孩子剛回來哭著說今天他不小心把空調擋風弄壞了,被班級每個學生扇一巴掌。”約半個小時后,班主任向這位孩子的母親發語音通話,未獲應答。之后微信聊天記錄顯示,事發后班主任持續多日向其母親解釋、道歉,均未得到任何回應。“打電話也不接,事發后,這位家長拒絕和我妻子接觸,不聽任何解釋。”他說。
其他學生家長和趙老師的聊天記錄
班主任的丈夫還給記者發了大量事發后其他學生家長和他愛人的聊天記錄:“趙老師,您還好嗎?今天開家長會才得知發生的事情,您是一位好老師,認真負責又很有愛心,很可惜少了您這么優秀的班主任。”“就是孩子想您了,說好多天沒看到您,晚上還夢到您,說著說著就哭起來了。”“孩子真的很關心您,今天還在問。平時看她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樣子,很多家長都說您很好。趙老師您要好好的。”
趙老師和生活老師的聊天記錄
此外,他查看了妻子和生活老師的聊天記錄,確實沒有學生家長投訴的學生裸照。但多條聊天記錄顯示,生活老師確實多次向他愛人反饋該學生在宿舍表現不好。其中一次提到,宿舍熄燈時這名學生還一件衣服也沒穿,并拍了照。此外該生活老師稱,本來想把這些照片發到生活成長群,“但這照片都沒法發”(該生成長群成員9人,包括該同學家長及各科老師、生活老師)。
“照片并沒有發給我愛人,只是拍照后拿給我愛人看,你看你班的誰誰誰,宿舍表現不好,要熄燈了還沒穿睡衣。不存在侮辱。”他說。
挨打學生家長——
老師不應用人格侮辱、
暴力霸凌的方式對待學生
華商報大風新聞聯系上涉事學生家長李先生,“我對學校的答復不滿意。孩子原本是信任、崇拜老師的,可老師卻用全班同學霸凌的方式對待我孩子,這是在踐踏孩子的尊嚴。”李先生說,事發后周五孩子回到家中,情緒十分不穩定,甚至懼怕返校,對學校和同學也不再向往。
“我孩子性格比較外向開朗,但不是那種刺頭,屬于比較憨厚的,有些胖,比較可愛,老師和同學也愛開他玩笑。”李先生說,“但開玩笑不能以踐踏孩子尊嚴的方式。此外,老師經常會因為孩子動作比較慢,取笑他胖,我都沒計較。這次讓全班同學一人打他一耳光,作為學生家長我能不氣憤嗎?如今全社會都在關注校園霸凌,可偏偏這位老師卻用霸凌的方式去懲戒孩子。”
李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提供了警方的處理結果,上面寫道:現查明,2025年6月20日9時許,惠安縣黃塘鎮聚龍外國語學校小學四年級班主任趙某某用手機為學生活動后喝水情況拍照打卡時,有學生向趙某某反映李某某(10周歲)用沙包砸空調,趙某某未核實情況,要求學生在拍完喝水照片后“一人一巴掌上去”對李某某進行羞辱,其后又追問誰沒打,讓上去一人一巴掌,致使班級學生按照老師的要求,輪流用手拍打李某某的臉部、手臂等部位。李某某被打后哭泣,未造成明顯傷情。整個過程持續約三分鐘,導致李某某當日起不再返校學習,趙某某的行為已構成侮辱。警方對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
李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表示,砸沙包并非孩子故意為之,是和同學玩耍中不小心砸到了空調。“這件事發生后,我問孩子在學校里還受到過哪些欺負,他才告訴我2024年被生活老師拍了裸照并傳給班主任,班主任還用裸照羞辱他。”李先生說,“這些都是我直到2025年6月20日孩子被班主任指使全班同學霸凌之后,追問下才知道的,孩子被老師踐踏尊嚴已經不是一兩次了。”
據李先生說,學校生活老師今年先后三次拍攝孩子裸照(兩次全裸,一次僅穿內褲),并把這些照片發給班主任,隨后班主任拿這些照片羞辱孩子。此外,班主任還因孩子晚自習遲到,把他叫到辦公室后掀起孩子上衣,指著孩子肚子說“你怎么這么胖”,引得其他老師哈哈大笑。“其實孩子已經在減肥,平時比較喜歡打羽毛球。”李先生說。
李先生憤怒地說:“如果一個孩子的身體尊嚴都可以被肆意侮辱,那么在學校眼中,任何事情都不值一提。如果一個孩子的尊嚴都可以被肆意踐踏,在這個學校里都不是一件值得上綱上線的事情,這種學校的價值觀是在踐踏教育、凌辱學生、傷害孩子的心靈。”“他們想以我孩子調皮不服管教、出于教育目的為由,歪曲事實、淡化該事件。”
被掌摑的學生家長發布的聲明
教育專家觀點——
并不是不能懲戒學生,而是要遵守教育部懲戒規則
華商報大風新聞就此事采訪了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教育部早就頒布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學生如果有破壞教學秩序、違紀違規的行為,老師按照該規則的要求去做就好了。并不是不能懲戒學生,該規則上寫得清清楚楚。”
“針對犯錯學生,老師可以采取批評、寫檢討、罰站的方式,這些都是合法懲戒,都是可以做的。你為什么要讓別人去打他呢?我們發現很多基層教師放著法律法規不去看,有好的做法不去做,難道只有打罵才是好的方式嗎?他們為什么不糾正呢?讓其他同學去打這名同學,這種事情(家長)一告一個準。沒什么好說的,就是違反了懲戒規則。”熊丙奇強調,“我們沒有說過不允許老師對學生進行懲戒,只要符合教育部懲戒規則,都是允許的。”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其中明確指出,學校、教師應當遵循教育規律,依法履行職責,通過積極管教和教育懲戒的實施,及時糾正學生錯誤言行,培養學生的規則意識、責任意識。
該懲戒規則對學生出現的各種違紀行為及教師的懲戒方式作出了細致規范,如:教師在課堂教學、日常管理中,對違規違紀情節較為輕微的學生,可以當場實施以下教育懲戒:
(一)點名批評;
(二)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
(三)適當增加額外的教學或者班級公益服務任務;
(四)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
(五)課后教導;
(六)學校校規校紀或者班規、班級公約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情節較重或者經當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學校可以實施以下教育懲戒,并應當及時告知家長:
(一)由學校德育工作負責人予以訓導;
(二)承擔校內公益服務任務;
(三)安排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行為規則教育;
(四)暫停或者限制學生參加游覽、校外集體活動以及其他外出集體活動;
(五)學校校規校紀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此外,該懲戒規則明確,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
(二)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復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
(三)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
(四)因個人或者少數人違規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
(五)因學業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
(六)因個人情緒、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
(七)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
(八)其他侵害學生權利的行為。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謝濤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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