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上午9時許,金灣區南水鎮金龍新村一出租屋發生的火災,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經調查,此次火災竟是因租戶離開房間時未將點燃的蚊香熄滅,進而引燃屋內可燃雜物所致。所幸消防部門處置及時,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這一事件讓我們深刻認識到,小小的蚊香若使用不當,可能會引發大危險。
蚊香雖小,隱患不小。除了上述案例中未熄滅引燃雜物的情況,使用蚊香還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很多人習慣將蚊香直接放在木質桌面、紙箱等易燃物附近,殊不知蚊香燃燒時中心溫度可達700-800℃,足以引燃這些易燃物品。此外,長時間使用蚊香,熱量不斷積聚,也可能使周圍可燃物溫度升高,從而引發火災。
為了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我們在使用蚊香時務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使用蚊香時,要將其放在金屬支架上,再把支架置于不可燃的托盤內,且要遠離窗簾、被褥、紙張等易燃物品,距離至少保持在1米以上。
2.睡前使用蚊香,務必在入睡前往檢查,確保蚊香已徹底熄滅,尤其是外出或離開房間前,一定要熄滅蚊香,切勿抱有僥幸心理。
3.不要長時間連續使用蚊香,使用一段時間后應關閉,讓室內通風換氣。同時,購買蚊香時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避免使用劣質蚊香,以防其燃燒不穩定引發危險。
消防安全無小事,細節決定安危。
希望大家從此次火災事件中吸取教訓,
重視蚊香使用安全,
杜絕火災隱患,
守護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撰文、排版、初審丨鄧翊陽
終審丨羅健棠
出品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隊全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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