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民熊先生撥打政法頻道新聞熱線85533110投訴稱,7月12日,他18歲的女兒彤彤和男同學共同乘坐了一輛網約車,可還沒到目的地,網約車駕駛員就結束了訂單,并向二人索要10元錢“額外車費”,最終在支付了6元“額外車費”后,彤彤和同學這才得以離開,事發后涉事網約車平臺同意退車費,但熊先生認為這事兒不能“一退了之”。
“網約車司機提前結束了行程訂單,然后結束以后跟他們說,你們住的小區既然這么高檔,就要多付10塊錢的額外的車費。”熊先生告訴記者。
熊先生介紹,7月12日中午,彤彤和同學剛打完羽毛球,通過百度地圖預約了一臺享道出行的網約車準備返回小區,行程約5.37公里。
“司機中途把訂單停了,停了以后就跟兩個小孩說,你們住的地方這么高檔,必須要多付10塊錢,難道10塊錢你們付不起嗎?后面男生就和司機討價還價,說沒有10塊錢了,付6塊可不可以?司機說可以,到達目的地以后,男生掃碼付了6塊錢給司機,然后下車以后司機還追出去,下車追過馬路,問他們額外的車費付了沒有?男生說付過了,司機這才放他們走。平臺費10塊6毛9,已經在平臺支付過了。可能他覺得兩個小孩子勢單力薄,比較好欺負,或者說涉世未深,兩個孩子情緒上都有一點波動。”熊先生說。
熊先生表示,事情發生后,他向網約車平臺發起了投訴。
“司機沒有聯系過我本人,平臺給我來過兩次電話,第一次是當天他說他們會處理,然后建議先把平臺車費10塊6毛9先退給我們,當時我拒絕了。第二次是昨天平臺跟我們聯系,說他們內部已經在處理,有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建議先把10塊6毛9的車費退給我們,但是我們也拒絕了。”熊先生表示。
平臺曾兩次聯系熊先生,愿意退還車費,但熊先生不同意。
“作為家長我肯定很氣憤,這不是錢多錢少的事情。如果是晚上單獨一個女生,后果怎么樣我們是肯定不敢想的。我現在要求平臺給我們道歉,車費可以不退,但是非法所得必須退。我可以不要你公開道歉,但是你平臺至少要給我們家長道歉。我該出的車費我可以出,但是非法所得一定要賠償給我們,6塊錢,哪怕是1塊錢,你都要退給我們。”熊先生表示。
事發后,記者聯系了享道出行平臺的客服:“男孩子上車報了手機尾號以后,司機就說這一單十幾二十塊錢,他說我給你結束掉,然后就按20塊錢。我們看了費用的構成,一部分就是線上支付了10塊6毛9,還有一部分是我們收到了渠道方轉的截屏是6塊錢,那么加起來整個行程是16塊6毛9。平臺對司機的行為態度一定是嚴格禁止,甚至是嚴格處罰的。所以我們對司機做了判罰,第一,對司機賬號進行永久封禁的,司機在這個平臺上面就是永久沒有辦法接單了,他在這個平臺上面所存有的訂單的費用、收入也沒有辦法進行結算。這個要線下跟司機進行溝通以后,包括司機認錯,對這件事情表達自己認錯的態度,然后愿意提升他的服務質量以后,我們才有可能把他的訂單的收入再進行轉化。第二,我們今天上午也跟乘客做了一下溝通,我們為了表達歉意,乘客在線上支付的這一部分錢,我們會全額退回給他,也會通過線下的方式把司機線下收費的行為收取的所得,退還給我們乘客。”
目前,記者已將改情況反映給了長沙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表示如果司機中途加價,根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網約車司機違規收費,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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