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說《笨笨》
文/李魁杰(內蒙古)
我養過兩只金毛,以前那只是聰明得能成精的阿聰;現在養的這只是蠢得能氣死人的阿笨。
阿聰走那年,我蹲在馬路牙子上哭成淚人,路過的大爺以為我失戀,拍著我肩膀說:“姑娘,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遍地跑。”我抹著眼淚想,大爺您要是見過阿聰叼拖鞋、遞報紙的本事,準得說三條腿的狗比兩條腿的人珍貴??上О⒙敍]這福氣,被一輛闖紅燈的轎車撞得再也不會搖尾巴。
朋友勸我再養只狗沖沖晦氣,說還是金毛溫順。結果寵物店里,別的小狗沖我搖尾巴,唯獨阿笨蹲在角落啃自己尾巴,啃得太用力,原地轉了三圈栽進狗糧盆里。老板娘拍著胸脯打包票:“這狗純血統,祖上八代都是導盲犬!”我信了她的鬼話,直到阿笨把我新買的皮鞋埋進花盆,還對著發芽的皮鞋苗汪汪叫——它大概以為種皮鞋能長出皮鞋樹。
“你這狗長得真猥瑣?!遍|蜜第一次來家里,指著趴在沙發上的阿笨笑出眼淚。我仔細端詳:這家伙左眼皮天生腫半圈,嘴角永遠掛著哈喇子,看人的時候總像偷瞄隔壁老王媳婦的二流子。正想反駁,阿笨突然跳起來,對著閨蜜的包一頓狂嗅——里面裝著給它帶的牛肉干。得,這副見錢眼開的模樣,確實不怎么正派。
要說阿笨干過最蠢的事,還得數那次“咬手事件”。那天我剔完羊肉,看地上掉了幾塊碎肉,想著別浪費,就捏在手里喂它。哪成想這傻子聞著肉香,直接把我的手當豬蹄子叼住了!犬齒隔著皮膚硌得生疼,我倒吸一口涼氣,心想這哪是養狗,分明是養了個活體絞肉機。
“松口!松口!”我壓著嗓子喊,怕驚動在臥室追劇的老公——他早看這傻狗不順眼,要是讓他看見,準得念叨“早就說別養狗,現在好了,人都敢咬”。阿笨充耳不聞,尾巴還搖得像電風扇,大概以為我在跟它玩拔河。我伸手想掰開它的嘴,這家伙倒好,以為我要搶肉,咬得更緊了,眼神里寫滿“想奪食?沒門”。
僵持了兩分鐘,我感覺手都快成紅燒豬蹄了,突然瞥見阿笨的左前爪正悠閑地踩在我拖鞋上。鬼使神差地,我抬腳一踩——“嗷嗚!”阿笨像被踩了尾巴似的蹦開,捂著爪子委屈巴巴地瞅我。我甩著手直哼哼:“兔崽子,跟你講道理不如讓你疼一回!”
老公聞聲出來,看見我甩著手、狗捂著爪子的滑稽模樣,愣了三秒后笑到直不起腰:“你倆真是一對活寶,一個喂狗被狗咬,一個咬主人被人踩?!蔽胰嘀粥洁欤骸翱刹皇锹?,跟傻子打交道,就得用傻子能聽懂的話?!?/p>
現在阿笨學精了,每次我伸手喂吃的,它都先瞅瞅我的腳,再小心翼翼地舔食。而我也學乖了,喂狗時攥緊拳頭,只留條縫遞肉。老公說我們倆是“鹵水點豆腐,一物降一物”,我想了想,覺得這話在理——這世上哪有天生合拍的人和狗,不過是你讓一步,我退一步,偶爾踩踩爪子、咬咬手,反倒磨出了交情。
昨天路過寵物醫院,看見只邊牧正跟著主人學握手,主人夸它“聰明”。我摸摸阿笨的腦袋,它沖我吐舌頭,口水滴在我鞋上。突然就覺得,聰明狗有聰明狗的活法,傻狗也有傻狗的福氣——至少跟阿笨在一起,我不用端著主人的架子,它也不用裝什么導盲犬后代,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偶爾犯犯蠢,反倒活得痛快。
夕陽下,阿笨追著自己尾巴轉圈,轉了三圈又栽進花盆里。我笑著搖搖頭,心想:這傻狗,跟我還真是像啊!
作者簡介:
李魁杰,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作家協會會員,四子王旗作家協會會員。1989年在《內蒙古日報》發表處女作小說《主人公》,作品獲建國四十周年小說征文優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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