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屏山縣檢法兩家的共同努力下,成功促成一起木材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案件背景
2025年7月10日,當事人龔某通過設立在法院的“屏理”檢察和解工作室向屏山縣檢察院申請民事執行案件監督。當日,檢察人員與法院執行人員對該案進行矛盾糾紛化解,當面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厘清案件事實及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龔某認為應當按照雙方當事人電話協商好的內容給付4.5萬元,但現場溝通時,被申請人梁某卻只能湊齊4.3萬元,雙方就2000元差距僵持不下。
“屏理”調解破僵局
檢察人員先后采用“背靠背”調解和“面對面”調解等方式與當事人溝通,首先站在龔某立場理解安撫其情緒,待龔某冷靜后,隨即立足雙方立場及梁某的現實經濟情況對龔某擺事實、講道理、話人情,疏導化解龔某不滿情緒。隨后,組織雙方“面對面”溝通,引導雙方尊重事實和法律,理性平和處理矛盾。最終,龔某同意接受梁某一次性支付4.3萬元,雙方當事人在檢察人員與執行人員的共同見證下達成和解,并向檢察機關撤回監督申請,有效化解了矛盾糾紛。
民事檢察促人和
民事檢察和解,是司法理性與人性關懷的交融,是檢察機關以法治之力修復社會關系、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創新實踐。屏山縣檢察院將繼續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以務實舉措公平公正高效處理每一起案件,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滿意度。
(劉洪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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