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源縣醫療保障局在醫保基金監管工作中,嚴肅查處了一批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案件,其中婺源縣中醫院、婺源縣人民醫院、婺源縣婦幼保健院、婺源民生醫院等 4 家定點醫療機構的違規行為引發廣泛關注。
2024 年 6 月,在核查 “八類人員” 就醫信息時,工作人員發現低保救助對象汪某某在 2018 年 2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間,竟在上述 4 家定點醫療機構共住院 68 次。這一異常情況立即引起了監管部門的警覺,并迅速展開深入調查。經核實,這 4 家醫院在收治汪某某過程中,均存在掛床住院的違規行為。
掛床住院是一種嚴重的醫保違規行為,即患者實際未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卻通過虛假住院記錄騙取醫保基金。這種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醫保基金的安全,也侵害了廣大參保群眾的切身利益。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上饒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上饒市醫療保障局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婺源縣醫療保障局對涉事醫院作出了嚴厲處罰:
責令婺源縣中醫院、婺源縣婦幼保健院、婺源縣人民醫院、婺源民生醫院立即改正違規行為,并約談相關責任人,要求其深刻反思,加強內部管理,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對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予以追回,并加收違約金。其中,對婺源縣中醫院追回醫保基金 258552.51 元,并予以 1.1 倍違約金處理,金額達 284407.76 元;對婺源縣婦幼保健院追回醫保基金 147308.39 元,違約金 162039.23 元;對婺源縣人民醫院追回醫保基金 10740.06 元,違約金 11814.07 元;對婺源民生醫院追回醫保基金 1926.09 元,違約金 2118.70 元。
對以上四家醫院共 11 名經管醫保醫師分別予以扣計 6 分,暫停醫療保險服務 3 個月的處理,以此警示醫保醫師群體,強化其規范使用醫保基金的責任意識。
目前,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 418527.05 元已全部追回,違約金處理 460379.76 元也已追繳到位。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 “救命錢”,確保其安全、合理使用至關重要。此次婺源縣多家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案件,再次敲響了醫保基金監管的警鐘。相關醫療機構應以此為戒,嚴格遵守醫保政策法規,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同時,監管部門也需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創新監管方式,形成長效監管機制,讓醫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切實保障廣大參保群眾的權益,維護醫保基金的安全與穩定。 (實踐9班)
編輯: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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