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為母辯護的法官畢祺祺,突然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洗錢罪,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畢祺祺是南陽市鎮平縣人民法院的一名90后法官,今年3月,他以一篇《我能否為母辯護,請法院給個說法》震動司法界。
畢祺祺的母親冀廷梅是一起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件的被告人之一。90后的法官脫下法袍,走上辯護席,為母辯護。3月31日,南陽市淅川縣人民法院同意了畢祺祺作為冀某梅的辯護人行使閱卷權。
然而,畢祺祺的母親冀廷梅涉黑案開庭在即,南陽當地抓了畢祺祺這位特殊身份的辯護人,引起法律圈的廣泛關注。由于畢祺祺所涉的罪名為洗錢罪,而當地公安的調查也直指律師費問題。
這幾天,各種傳言不斷,網上出現大量關于辯護律師“收取2000萬元天價律師費”、“和當事人簽有 2000萬元對賭協議”等傳言。
今天(7月15日),署名冀廷梅案部分辯護律師發表關于“2000萬天價律師費”等謠言的澄清聲明,稱“收取2000萬元天價律師費”等傳言不實。
該聲明提到,冀廷梅等人涉黑一案中,近半數被告人為冀廷梅、冀喜全等人親屬。其中多數被告人委托了來自于北京、上海、山東、海南、河南鄭州等地的外地律師作為其辯護人。經核實,30余名外地辯護律師的委托辯護費用均系由律師事務所對公賬戶收取。考慮到家屬實際經濟困難(如畢祺祺作為法官的工資卡自冀廷梅案案發已被凍結數年),本案律師人均收取辯護費用低于10萬元,且其中多位律師所收取費用涵蓋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委托階段。更是有多位知名律師以遠低于正常收費的標準為當事人提供辯護。同時,上述辯護律師中無任何人員與家屬通過書面或口頭方式達成“2000萬元對賭協議”或任何其他內容的“對賭”、風險代理協議。
畢祺祺的委托律師王興公開發聲稱,這些參與冀廷梅案辯護的年輕律師們,完全是不計代價、不計得失、不顧安危地在投入辯。相較于他們兩三年間對此案投入的大量時間和精力,所收取的費用實在不多。
王興說:幾乎我們辦理的每一個重大案件都會有律師費的謠言或者傳說。律師沒有一分國家撥款,辦案提供服務收取費用天經地義無可厚非。可是,就是有那些辦案人員,甚至越來越多的辦案人員對辯護律師收費感興趣,總想整出個“釜底抽薪”、“斷其糧草”的效果。但這種盤外招幾乎總是失敗的,律師收多少律師費都不影響你案件定罪證據的缺陷,錯案仍是錯案。在冀案里,這招更不管用。他們可能不明白,律師是要收費掙錢,但除了錢,律師還有其他在乎的東西。那種“抓了委托人,辯護律師就會扔掉案子不管了”的荒唐說辭趁早收起來吧。
另外,王興還透露,辦案人員還跟畢祺祺提到了我十五年前在南陽辦案的情況,說明他們做了功課。“南陽楊金德涉黑案,我辦的第一個涉黑案,一共收了兩萬塊錢,大夏天里最熱的時候坐著破塑料凳子開了十幾天庭。就像現在這群年輕人一樣的投入。”
目前,關于法官為母辯護的輿論持續發酵。今天,網上流傳一篇名為《嫖“娼”被拘五日洗錢210萬元 “法官救母”全網模范跌下神壇》的文章,稱“獨家披露”冀廷梅的辯護人/兒子畢祺祺“嫖娼同性”及“指使他人侵吞托管市場的210萬元”等信息。該文章發表在法搜網上,運營主體北京京諫法律咨詢有限公司,實控人王甘霖。
對此,辯護律師聲明稱:關于正在偵辦中的刑事案件信息及行政案件信息,我們不知該自媒體人王甘霖系從何處得知。“根據“防止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明文規定,嚴禁司法人員泄露司法機關辦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規不得泄露的情況,嚴禁公安機關泄露、公開在辦理行政案件時獲取的個人隱私信息。王甘霖無權、也不應當從任何辦案人員處獲知上述信息。”
今年4月9日,淅川縣法院已對冀廷梅案的分案進行了審理,手持辯護手續的畢祺祺被法警擋在了法庭門外。庭審現場,上演了中國司法罕見的荒誕一幕:辯護律師麥克風被遠程切斷,律師團被迫自購音響爭奪話語權。
冀廷梅案分案的審理于4月底結束庭審,主案開庭在即。冀廷梅案的辯方與控方在案件程序上的博弈呈現白熱化,而現任法官辯護人畢祺祺卻突遭刑拘,為母辯護的希望不僅落空,自己也“身陷囹圄”,又委托了辯護律師,成為社會罕見一幕。
附辯護律師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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