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邱睦
通訊員 余佳 鄭朝暉
實習生 陳棟
“我們的工資終于要回來了!真是多虧了你們!”農民工馮軍向檢察官表達了感激之情。包括馮軍在內的12名農民工在檢察院的支持起訴下,追回47萬元欠薪。7月15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檢察院采訪了此案。
2024年7月,漢陽區檢察院檢察官余汛芳在漢陽區綜治中心檢察工作室值班時收到了馮軍反映的一條案件線索:他在一家工地打工的4萬余元工資,遲遲沒有發放到位。
“得到案件線索后,我立刻向馮軍了解情況。”余汛芳說。原來,2022年10月,馮軍等12名農民工受雇于包工頭胡勇、李爽,在漢陽區某工程項目從事墻地面鋪裝、天花吊頂、防水等勞務。在該項目中,某置業公司是建設單位,某建設公司是總承包單位,某工程公司是分包單位。工程于2022年8月竣工。直至2024年7月,馮軍等人勞務費合計47萬余元一直未能支付。
馮軍等人多次向胡勇、李爽和工程公司索要勞務報酬,均無果。在綜治中心工作人員的介紹下,馮軍了解到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職能,希望能在檢察機關的幫助下依法維權。
收到馮軍的支持起訴申請書后,漢陽區檢察院依法啟動支持起訴程序,指派民事檢察部門檢察官盛玉竹協同漢陽區總工會、漢陽區人力資源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檢察機關了解到,由于這些農民工在入職時并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固定證據成了辦理此案的關鍵。很快,辦案干警調取了涉案工程項目基本情況含工程進度、工程款結算以及已發放工資流水、欠薪原因等相關資料。
隨著案件辦理的步步深入,檢察官發現,包工頭胡勇、李爽意外“失蹤”,通過多種手段也難覓蹤跡。此外,置業公司未根據工程進度向建設公司及時支付工程款,建設公司欠付工程公司工程款,工程公司未足額支付胡勇、李爽勞務款。
“如果僅以兩名包工頭作為案件被告人,可能面臨勝訴后,案款難以執行等問題。”盛玉竹說。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因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建設單位應當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第三十條還規定,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檢察官隨即提議,將胡勇、李爽、工程公司、建設公司、置業公司共同列為被告人,從而避免了可能發生的欠薪難以被執行到位的情況,最大限度保障農民工合法利益。檢察官的提議得到馮軍等人的一致認可。
同時,考慮到馮軍等人訴訟能力較弱、家庭經濟較為困難,漢陽區檢察院依托協作機制,對接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派律師,并協助馮軍等人向法院申請立案,打通訴訟綠色通道。
2024年7月,馮軍等人分別向漢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案經漢陽區人民法院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全部采納檢察機關的支持起訴意見,判令胡勇和李爽向馮軍等12名農民工支付足額勞務費用。建設公司和工程公司對上述支付義務承擔先行清償責任。如胡勇、李爽和建設公司、工程公司未履行清償義務,則置業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先行墊付責任。
據悉,該案涉案款已全部執行到位。
(以上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