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7月16日電 (記者王佩)“多虧了法官,讓我們在古稀之年重拾同學之情。”近日,在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一名七旬老人將一面印有“執法公正暖人心 八年追債陳案清”的錦旗送到執行干警李原明手中。這面錦旗背后,是一樁跨越二十余載的債務糾紛圓滿化解,更是一段中斷多年又再續上的同窗情誼。
借款糾紛對簿公堂
案件追溯到1997年至1998年期間,張某和李某系同學關系,張某向李某借款7次,共計82300元整。后經李某多次催要,張某推拖未付。李某于1999年向法院提起訴訟,后法院判決張某向李某清償借款82300元并承擔訴訟費2979元。因張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李某向管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04年,在首次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張某“銷聲匿跡”,未找到張某本人,亦未找到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受限于當時的執行手段,該案陷入“執行不能”,只能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柳暗花明發現轉機
2016年,案件恢復執行后情況出現轉機。執行干警李原明根據時間推算張某可能已到退休年齡,便前往社保局查詢,結果顯示張某名下確有可供執行的退休工資。掌握財產線索后,執行干警精準執行,立即采取強制措施,第一時間凍結查扣退休工資的銀行賬戶。“有退休工資,執行就有保障。”正是這份信念,支撐著執行干警從未懈怠,此后數年間,年復一年,堅持勤勉履職,每年前往銀行現場扣劃案款,執行工作從未間斷。
主動現身尋求和解
除了找“物”,執行團隊也從未停止尋找被執行人的行蹤。執行干警主動聯系張某的原工作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等多個部門,走訪其可能居住的社區。然而由于張某長期不與親友聯系,且未在戶籍地實際居住,執行干警雖多方努力,仍未找到其下落。
然而峰回路轉,就在近日,迫于持續性扣劃退休工資的壓力,“人間蒸發”的張某主動來到管城法院執行局。“我知道你們一直在扣劃我的退休工資。”她坦言,“欠人家的錢確實應該還。但現在年紀大了,看病開銷多,希望法院能考慮多留些生活費給我。”
冰釋前嫌重拾情誼
張某的出現帶來和解契機。執行干警李原明迅速聯系了李某到場。在執行干警的主持下,張某因其長期逃避執行的行為受到批評和法治教育。“同學情誼最珍貴。”李原明語重心長地說,“當年李某肯多次相助,足見情誼深厚。如今你們都已年過古稀,能再次坐到一起,實屬不易!”真摯的話語觸動了兩位老人。
“8萬元本金加上這些年利息,已經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錢我不要了。”李某展現了寬容。“是我不對,我不該這么多年躲著你,躲著法院……”張某情緒激動,誠懇認錯并當場向李某道歉,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后續工作。至此,這份始于1999年的生效判決,在法院執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終以和解方式圓滿執結。而更令人動容的是,中斷二十余載的同窗情誼,也在這一刻跨越時光,重煥新生。
法官說法
1.案件終本后,法院不管了嗎?
終結本次執行,簡稱終本,是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于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者財產暫無法處置的案件,是暫時終結案件執行程序的一種結案方式。案件終本后,并沒有免除被執行人的義務,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不會停止,對被執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仍然有效。一旦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隨時恢復執行,讓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2.案件終本后,申請執行人能做什么?
申請人可提供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線索。例如向法院報告被執行人的實際居住地,提供被執行人名下車輛、房產、債權等財產信息,留意被執行人的收入來源等。符合條件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或追加執行當事人,以及申請延長查封、扣押、凍結期限等執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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