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隨著5頂違規搭建帳篷被順利拆除,咸寧城區淺月灣公園共享綠地內所有搭建的“釘子帳篷”悉數被拆。
淺月灣公園共享綠地是咸寧城區9處建成開放的共享綠地之一,位于余佐路和嫦娥大道交匯處,毗鄰龍潭河,2024年面向市民開放露營。然而開放后,共享綠地成了“私人領地”,大量露營帳篷長期駐扎,侵占市民共享綠地資源,破壞綠化生態環境,部分帳篷外建的木質地板延伸至龍潭河上方,影響行洪安全,存在安全隱患。
今年6月份中旬,咸安區城管執法局聯合咸安區浮山街道辦事處余佐村開展摸排,發現亂搭建帳篷約60個,占用面積約1373平方米,其中有10個帳篷占用了河道。經多次走訪與前期宣傳,大部分帳篷搭建者選擇配合,自行拆除帳篷55個,約1223平方米。
對5個未拆除帳篷,咸安區城管執法局依法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但當事人在7月9日到期后仍不自行拆除。
記者在現場看到,未拆除的5頂帳篷搭建在共享綠地上,面積最大的占地40余平方米。其中一個帳篷內配備了桌椅、柜子、鍋等,甚至還在周邊安裝了兩個監控攝像頭。
15日上午,咸安區城管執法局聯合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區農業農村局、浮山街道辦事處等多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5個帳篷進行強制拆除,并將所有拆除物品留存余佐村。在拆除工作完成后,咸安區城管執法局對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綠地得以恢復。
咸安區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公園的日常巡查,防止違規搭建等問題反彈,切實鞏固整治成果,為市民營造更加整潔、舒適的休閑空間。
來源:香城都市報 記者:葛利利 通訊員:章和開 龔元璋
一審/編輯:呂希
二審:石麗麗
三審:陳小彬
監制:朱封金
出品:咸寧日報網絡傳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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