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記者從“海關發布”賬號獲悉,近日,深圳灣海關查獲進境旅客攜帶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2支。
當日,一名男子從深圳灣口岸進境,經過海關監管區時未向海關申報,其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機檢圖像異常。經進一步查驗,海關關員在其行李內查獲疑似槍支2支。后經專業機構鑒定,2支疑似槍支均為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屬于國家禁止進出境物品。
深圳灣海關查獲的槍支。
海關提醒:國家對槍支有嚴格的管制制度。根據海關總署令第43號《禁止進出境物品表》規定,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都是禁止進出境物品。
來源:綜合南方都市報、N視頻報道、海關發布
責編:馮智志
校對:胡瀾琴
復審:龔冰
審簽:楊鳴
監制:梁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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