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條讓人又好氣又好笑的新聞:
河南駐馬店一家超市里,一位大叔花了34元買了排骨,稱了三斤,但可能一結賬發現“貴了點”,又不好意思退,反正也沒結賬,他就趁著店員不注意,把排骨塞進了零食貨架的夾縫里,還貼心蓋上了幾包速凍水餃!
次日早上,店員在檢查貨架時發現那包排骨已經腫脹發臭、散發餿味……別說吃了,連聞一下都想跑。
不是“降價回購”,是“回收餿貨”……
監控一查,鎖定了這位“聰明”的大叔。
結果就是他被要求照原價賠償,畢竟——你不結賬也不退貨,藏了一晚上肉都壞了,超市不僅虧了成本,還有食物浪費的安全問題。
你有這樣做過嗎?“嫌貴了,先放我順手的地方”?
咱實話實說:
逛超市的時候,是不是也曾干過“順手一放,回頭再拿”或者直接“嫌貴偷偷拿回來”的事?
比如:
取了打折牛奶卻被別人先拿了,你心里一酸,假裝沒見過。
排骨太貴不想買,心里又舍不得,結果放錯了地方想回來再買……結果第二天在面包區聞見了……
蔬菜裝袋后發現價格太離譜,偷偷放回去。
不少網友說:
“又不是不打算付錢,只是猶豫一下下不行嗎?”
但這事兒吧,不是“猶豫”,而是“藏了就不算猶豫”了。
特別是生鮮類的東西,你把它藏在常溫貨架里,過個夜,直接變成“生鮮炸彈”。
別的顧客萬一不知道順手拿回去炒了吃,那才是真出事。
藏貨等于浪費?別拿溫差不當回事
有人可能會覺得“不就藏塊排骨嘛,又不是拿去賣錢。”
但別忘了:
肉類不能離開冷鏈環境超過2小時,特別是在這種大熱天。
藏了會壞,壞了就得扔,浪費糧食的事兒,其實很嚴重。
要知道,我國2021年就出臺了《反食品浪費法》,這次事件雖然不算是大案,但的本質卻和這個規定掛鉤了:
“流通環節中的每一個浪費行為,其實都是對資源和環境的不負責。”
責未必在該男子,但他肯定沒想過,藏這一點肉,讓一堆程序一塌糊涂。
超市也可以做得更好
當然,如果說大叔這事兒做得不對,超市也不能完全洗白。
生鮮區域流動性大,稱重、付款、再次確認之間時間空隙一旦過大,很容出現類似事件。
網友也紛紛給出改進建議:
生鮮稱重設立“掃碼即鎖價”機制。
有猶豫商品可放置“購物中轉區”,由店員處理。
增設“退貨暫存區”,顧客發現不適宜購買立即可放回。
也有網友在評論區留言,說稱了不付款的話售貨員可能會給臉色,這也可能是大叔把排骨藏起來的原因之一。
只能說,規則越明確,操作越規范,才能可以減少這類“想拿回來再買”的尷尬操作。
超市不是菜市場,規則人人都要遵守
最后,咱就說個真話:
在這個物價不低的年代,咱老百姓省錢的心我們懂,但也別圖省那點小聰明。
如果嫌貴,可以不買;
如果買了又后悔,也可以退;
但別偷偷藏,更別拿食品安全冒險。
藏排骨不是策略,是麻煩。
省那點錢,換的可能是一堆損失。
下次逛超市,如果你對價格有疑問,記住這三個“可以”:
? 可以當場詢問店員;
? 可以放在退貨區讓工作人員處理;
? 可以放下它,心安理得地走開。
但藏,就是不可取的操作了。
如果你曾經在超市悄悄放過什么“暫緩購買”的東西,歡迎留言區自首一下?
來源 丨紅網論壇@即食啵仔飯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分享轉載請注明作者!
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