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樓縣2025年度優秀教師回引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暢通縣外優秀教師回鄉工作渠道,經研究決定,開展石樓縣2025年度優秀教師回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回引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擇優回引;
2.堅持優化結構,按需回引;
3.堅持規范程序,公開回引。
二、回引范圍
通過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等方式被正式聘用,在石樓縣以外教育系統一線工作的在編在崗優秀教師(或有一年以上相應學段教學經歷的在編在崗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本人具有石樓縣戶籍或生源地為石樓縣;
2.本人非石樓縣戶籍,但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為石樓縣戶籍。
三、回引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且熱愛教育事業;
2.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士及以上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
3.工作試用期滿且辦理轉正定級和入編手續;
4.歷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5.現工作單位及當地教育、人社、編制部門同意調出;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榮譽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8.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特別優秀的教師可適當放寬條件按照“一事一議”方式引進);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進: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人員;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被開除黨籍的人員;
(5)嚴重違反師德師風、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回引崗位
計劃回引優秀教師28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見附件1。
五、回引程序
按照發布回引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綜合測試、組織考察、體檢、公示、辦理手續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回引。
(一)發布回引公告
回引公告在石樓縣人民政府網、石樓融媒、微石樓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石樓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就業創業服務窗口。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石樓縣2025年度優秀教師回引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諾部分簽字);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內二寸藍底免冠照片3張;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5.通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證明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學位證明;
6.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7.管檔部門出具的《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復印件并加蓋管檔部門公章;
8.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
9.個人報名承諾書(附件3);
10.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父母為石樓籍的,提供父母的戶口簿及關系證明。
(2)配偶為石樓籍的,提供結婚證及配偶的戶口簿。
(3)配偶的父母為石樓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父母的戶口簿及其關系證明。
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由縣優秀教師回引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回引,資格審查貫穿回引工作全過程,報名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回引資格的,以及在綜合測試、組織考察、體檢中作弊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回引的資格。
(三)綜合測試
根據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組織初步人選進行以面試為主的綜合測試,具體時間、方式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談話等方式進行,著重對擬引進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后,擇優回引。
考察后擬引進人員自愿放棄引進資格的,應當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
(五)體檢
統一組織考察合格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回引資格。
(六)公示
在石樓縣人民政府網站對擬回引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長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七)辦理調動手續
1.引進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縣教育體育局報到,由縣教育體育局會同縣編辦、縣民政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如不按期報到則視為放棄;
2.引進人員調入石樓后,必須在用人單位服務滿5年,期間不得調出用人單位。
六、咨詢、監督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石樓縣2025年度優秀教師回引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咨詢監督電話:0358-5722201
0358-5722478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回引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1:石樓縣2025年度優秀教師回引崗位計劃表(2).xls
附件2:石樓縣2025年度優秀教師回引報名登記表(2).docx
附件3:個人報名承諾書.docx
石樓縣2025年度優秀教師回引工作領導組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來源:石樓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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