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 公布5起教育培訓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工作部署,2025年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廣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持續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打擊力度,切實維護公平有序的廣告市場秩序。暑期培訓市場升溫,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輿論監督作用,引導經營主體提升合規守法意識,現選取一批教育培訓相關廣告違法案例予以曝光。
01
查處北京原點培優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及違規辦學案
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調查查明,北京原點培優科技有限公司在經營場所內,利用展板、電子屏發布含有“年級前10名 6名原點1對1 ”等內容的廣告,經查與實際情況不符,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同時,還存在未取得辦學許可開展教育活動等違法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
2024年1月2日,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原點培優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02
查處北京應用互聯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管局調查查明,北京應用互聯科技有限公司通過互聯網平臺發布含有“嚴選師資 匠心教學 實力師資,高效提升有保障”“證書齊全 入職必須有教師資格證書”“公司積累多年教育經驗,覆蓋全北京的優質教師資源”等內容的廣告,經查與實際情況不符,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
2024年9月2日,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應用互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03
查處東方藝源(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管局調查查明,東方藝源(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其公眾號發布含有“A+畫室十三年各省聯考&校考戰績卓越聯考過關率100%”“保過、簽訂保過協議”等內容的廣告,構成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
2024年12月3日,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東方藝源(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04
查處北京大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調查查明,北京大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自有網絡店鋪發布含有“入圍進面,捷報頻傳……學員分享成功的喜悅:我的武警已經上岸了,準備體檢了……考的兩個都過了,是空軍和聯勤嗎,是的,兩個都過了”等內容的廣告,構成發布教育培訓廣告利用受益者的名義或形象作推薦、證明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
2025年4月24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大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05
查處北京明宇學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管局調查查明,北京明宇學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網絡平臺自有賬號,發布含有“全網最低價”“一次考試就能‘本科雙證’輕松拿”等內容的廣告,構成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使用絕對化用語等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
2025年6月17日,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明宇學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合規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及市場監管總局等8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通知》等明確規定,不區分學科、非學科,不得發布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合格證書以及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職業技能培訓、公務員考試培訓、軍隊文職考試培訓等機構時要“擦亮雙眼”,仔細了解培訓機構的資質證照、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等,不要輕信“保過”“包工作”“快速致富”等營銷信息,不要被包裝成所謂“腦屏”“全腦開發”等高科技話術迷了眼。可通過實地考察、先行體驗等多種途徑了解機構實際情況,仔細甄別,理性報課,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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