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樂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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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25)浙 0382 執 1300號
為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充分利用社會力量,維護法律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現公開懸賞征集被執行人下落和財產線索:
一、執行依據:
(2024)浙0382民初355號民事判決書
二、執行標的:
6.81萬元及利息
三、被執行人基本信息:
被執行人:賀成龍,男,1983年1月5日出生,漢族,住安徽省安慶市宿松縣高嶺鄉青云村牛路組11號,公民身份號碼34082619830105****。
四、懸賞條件:
從即日起至本院執行結案止,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賀成龍的下落、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線索)并實際執行到位的,獎勵執行到位金額的7%。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絕對保密,嚴禁打擊報復。
五、舉報財產線索的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被執行人的固定資產,如土地使用權、房屋、車輛、船舶等;被執行人的其他動產,如機器設備、生產資料、原材料等;被執行人的債權、投資權益、應收賬款或其他收益權;有證據證據確屬被執行人所有的登記在案外人名下的財產;法律規定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情況。舉報財產線索的,應當提供財產的基本情況,可附該財產的照片或影像資料。
六、舉報方式:
聯系人:周法官
舉報聯系電話:0577-61607139(法定工作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獲得懸賞獎勵:
1、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不屬實的;
2、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系本院已經查實掌握的;
3、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具有不具備處置條件的情形,最終無法成功處置的。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4日
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25)浙 0382 執 2519號
為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充分利用社會力量,維護法律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現公開懸賞征集被執行人下落和財產線索:
一、執行依據:
(2024)浙0382民初17135號民事判決書
二、執行標的:
13.81萬元及利息
三、被執行人基本信息:
被執行人:張文登,男,1990年10月3日出生,漢族,住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縣營丘鎮前楊家莊村129號,公民身份號碼37072519901003****。
四、懸賞條件:
從即日起至本院執行結案止,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張文登的下落、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線索)并實際執行到位的,獎勵執行到位金額的10%。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絕對保密,嚴禁打擊報復。
五、舉報財產線索的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被執行人的固定資產,如土地使用權、房屋、車輛、船舶等;被執行人的其他動產,如機器設備、生產資料、原材料等;被執行人的債權、投資權益、應收賬款或其他收益權;有證據證據確屬被執行人所有的登記在案外人名下的財產;法律規定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情況。舉報財產線索的,應當提供財產的基本情況,可附該財產的照片或影像資料。
六、舉報方式:
聯系人:周法官
舉報聯系電話:0577-61607139(法定工作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獲得懸賞獎勵:
1、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不屬實的;
2、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系本院已經查實掌握的;
3、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具有不具備處置條件的情形,最終無法成功處置的。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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