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城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擔保物權案件司法拍賣環節中未按時繳納競拍尾款的競買人采取預告罰款、拘留等措施,督促其履行義務。此舉不僅維護了司法權威,降低了執行成本,保障了各方合法權益,同時也彰顯了法律的預期引導作用。
案情回顧
在柳城法院執行的廣西某銀行與黃某某擔保物權一案中,法院依法通過淘寶網拍賣了被執行人位于柳城縣大埔鎮的兩間門面。買受人劉某某以最高價876197元競拍成功,并在成交當日繳納了50000元保證金。然而,在尾款繳納期限屆滿后,劉某某態度消極,既不回應法院的催繳電話,也未作出任何形式的表態。
競價分析
為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執行效率,避免重新拍賣可能導致的差價損失或流拍風險,執行法官對103條競價記錄進行分析后發現:雖然買受人僅參與7次競價,頻次不高,但其倒數第二次出價僅為683697元;而在其最后一次出價前,仍有較多優質潛在競買人參與競價。若買受人理性競拍,其他競買人仍可能以更高價格成交。基于此,柳城法院認定買受人劉某某存在惡意競拍行為。
案情研判
經研判案情后,承辦法官向劉某某發送短信,明確告知其逾期未繳納競拍尾款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到庭說明情況。劉某某收到通知后前往柳城法院,簽收了《限期繳納尾款通知書》及《罰款拘留預告書》。柳城法院執行局責令其必須于10日內,將尾款826197元足額匯入拍賣公告指定的案件子賬戶。若逾期未繳納尾款,沒收已繳納的50000元保證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若仍拒不履行,將依法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
處置經過
柳城法院通過采取罰款、拘留預告等司法威懾措施,向買受人書面送達了其惡意悔拍的證據材料,并明確告知其悔拍可能引起的嚴重法律后果,以及悔拍給買受人造成的預期經濟損失。在充分知悉相關法律風險后,買受人經權衡利弊,最終在指定期限內向法院指定賬戶足額繳納了競拍尾款826197元。
法官寄語
司法拍賣是強制執行的重要方式,誠信競拍是保障公平的基石。司法拍賣不是游戲,競買人參與競拍不能任性,要量力而行,競買前要仔細閱讀拍賣公告,如遇疑問要及時咨詢解惑。競買成交后,惡意悔拍的,將有可能受到罰款、拘留等懲戒措施。
溫馨提示每一位參與者:
競拍前請理性評估——量力而行是對自己負責;
成交后請信守承諾——按時履約是對規則的尊重;
遇問題請主動溝通——及時說明情況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法律守護公平,誠信滋養信任。踐行契約精神,讓每一次司法活動都成為誠信與公正的生動實踐!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八條 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并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
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來源: 山東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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