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民呼我為
近期,有網友再次投訴平陽縣第二中學疑似存在違規補課,他對平陽縣教育局回復表示質疑并連同當地教育局一起舉報。
尊敬的溫州市教育局領導: 我要再次向您反映平陽縣第二中學違規補課問題,以及我對平陽縣教育局處理結果的嚴重質疑。
此前,我于7月10日通過溫州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映平陽縣第二中學從7月9日起組織全校學生強制暑期補課,計劃到7月19日結束,共11天,且補課前教師通知家長補課后收費,每天150元,11天合計1650元,由教師代收后轉學校,不使用財政票據。
平陽縣教育局于7月11日回復稱,該校按規定放假,是應家長和學生要求開放校園供自習,僅提供后勤保障,不存在強制有償補課行為。但我對該回復存在諸多質疑:
缺乏有效調査證據支撐:平陽縣教育局在回復中未提及是否對學校進行實地調查,是否查看監控記錄、學生考勤記錄等能證明學生實際在校活動情況的資料。在沒有充分調査核實的情況下,輕易認定學校不存在強制有償補課行為,難以讓人信服。
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所謂“應家長學生要求開放校園自習”并非事實,實際是學校以“暑期輔導”名義強制要求學生必須參與,且明確將參與情況與新學期表現掛鉤;教師在家長群中明確通知“補課后收費1650元,由教師統一代收”,并非單純提供后勤保障。我持有教師通知補課的文字記錄、家長間關于強制參與的溝通記錄等證據,可隨時提供,足以證明學校存在強制有償補課行為。
鑒于平陽縣教育局的處理結果未能解決實際問題,存在調査不深入、回復不合理的情況,現懇請溫州市教育局能夠介入調査,并明確以下訴求:
1.重新全面調査平陽縣第二中學暑期組織學生在校活動的真實情況,包括查看學校監控、教師授課記錄、學生簽到記錄等,核實是否存在強制有償補課行為。
2,對平陽縣教育局在此次事件外理過程中的工作態度和方式進行調查,若在調查中發現平陽縣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存在失職、包庇等違規違紀行為,懇請將相關線索依法依規及時轉交至紀委監委,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若查實學校存在違規補課收費行為,責令學校立即停止補課,全額退還已收取的費用,并對學校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同時,加強對平陽縣各學校的監管,杜絕類似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4.請在調查處理完畢后,通過浙江政務服務平臺以書面形式明確告知我:是否已將平陽縣教育局相關違規違紀線索轉交紀委監委,以及具體的調查結果、處理決定和追責情況。
對此,平陽教育局再次做出回應,部分內容如下:尊敬的網友: 您反映的關于“平陽縣第二中學違規補課”的事項,我局已收悉。經調査了解,現將答復意見回復如下: 我縣普高嚴格按照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己經開始放假。但因暑假時間較長,部分學生感覺來校學習效率更高,應家長和學生的要求,暑假期間校園對所有學生開放,允許經家長同意和學校批準后的學生來校自習,學校只提供日常后勤保障,安排假期護校的行政人員進行巡視,不存在暑假期間強制有償補課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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