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東區華龍社區針對廣場舞音響擺放位置進行了調整,確保音響喇叭朝向相對空曠的區域。(通訊員沙玲玉攝)
新疆網訊(記者劉青霞)廣場舞的鼓點聲、清晨樓棟內的練功曲……多樣的公共活動聲響,常常讓渴望寧靜的住戶苦不堪言。連日來,“眼界12345問政平臺”接到相關投訴,記者隨即展開走訪調查。
鄰里“噪音劫”,社區巧化解
近日,家住高新區(新市區)長春北路碧桂園文啟城的李先生在“眼界12345問政平臺”反映,每天21:30至23:00,小區廣場舞音樂聲過大,且臨近深夜音量不減,嚴重影響休息。李先生曾嘗試與跳舞居民溝通,但收效甚微。
接到投訴后,記者聯系廣東莊子村警務室協調處理。經村委會和警務室調解,廣場舞團隊已調整活動地點,遠離居民樓,問題得以解決。
“砰!砰!砰!”家住揚子江路單位家屬院的趙女士指著單元門后的空地,眉頭緊鎖,無奈地說道:“從上午10點一直到晚上9點,踢球聲幾乎沒停過!這哪是足球,簡直像在我頭頂砸鼓。”一年前搬入新居的喜悅,早已被這片“兒童足球場”的噪音消磨殆盡。
更讓她難以忍受的是孩子們的尖叫與哄笑。“我用測噪軟件測過,峰值超過80分貝。”趙女士無奈道。社區工作人員曾到場勸阻,但孩子們一哄而散,工作人員離開后,“球賽”照舊。最終,趙女士選擇報警,然而民警離開后,噪音依舊在黃昏時分準時響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久后,對面樓里又傳來大合唱的歌聲、鼓點和拍手聲。投訴后,“合唱班”改為“舞蹈班”,噪音源變了,但問題依然存在。趙女士的訴求很簡單:“我只想要一個安靜的居住環境。”
同樣的困擾也出現在米東區卡子灣街道文化路社區。居民郭女士反映:“每天早上8點多,樓里就有老人放音樂練太極。我下班晚,早上需要補覺,結果被音樂吵醒,根本休息不好。”
社區工作人員上門溝通,耐心勸導:“您早上8點放音樂,音量較大,影響了鄰居休息,能否延后鍛煉時間?”老人欣然同意,將晨練時間調整至9點后。
回訪時,郭女士滿意地表示:“現在早上能多睡一會兒,休息質量好多了!”
旭東社區三招破解擾民難題
19時30分剛過,水磨溝區旭東小區的小廣場便熱鬧起來。多支廣場舞隊伍音樂齊響,歡快的節奏穿透門窗,打破周邊住戶的寧靜。
如何平衡居民休息與健身需求?旭東社區黨委書記蘇楠提出:“社區是共同的家園,既要支持廣場舞鍛煉,也要保障居民安靜生活。”
傾聽、溝通、實地查看……一套組合拳隨之打出:挪位置,將跳舞地點整體調整,遠離居民樓棟;調音量,對音響擺放位置調整,減小聲音擴散;限時間,嚴格規定活動時段,避免超時擾民。
律師支招:依法維權有章可循
針對廣場舞噪聲擾民問題,新疆法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康明遠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時,參與者必須嚴格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關于活動區域、時段以及音量的具體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從源頭上防止噪聲污染的產生。
除此之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若有人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故意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將受到警告處罰;若在警告之后仍不改正的,將面臨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在實際處理廣場舞噪聲擾民問題的過程中,康律師建議居民先秉持友好協商的態度,通過合理、平等的溝通來平衡雙方的利益和需求,盡量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如果經過多次協商仍然無法解決問題,那么居民再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確保自己的生活環境不受噪聲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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