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華中農業大學陳昌福,武漢科研時代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周鑫軍
正文/5102字
預計閱讀時間/12分鐘
陳昌福有話說
我國水產用獸藥和調水用品存在“同質化”以及質量參差不齊的問題,已經是眾所周知的現實狀況。關于發生這種問題的原因,有許多人已經做過分析,并提出要通過“行業自律”等解決這些問題,要加強科學研究以提高水產用獸藥和調水用品的質量。
這篇小文章的內容是使用水產用獸藥治療患病水產養殖動物后的效果,水產用獸藥使用者尚缺乏采用科學判定效果的標準。因為難以準確判定水產用獸藥治療疾病效果的標準,難以區分水產用獸藥質量的優劣,因而也直接影響到水產用獸藥制售企業開發新型、高品質獸藥的信心。
科學地判定水產用獸藥治療患病水產養殖動物效果的標準,對于提高水產用獸藥和調水產品的質量,是很有必要的。
引起水產動保行業“內卷”的
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
摘要:本文內容是針對水產動保行業呈現的嚴重“內卷”問題,從采用水產用獸藥治療患病水產養殖動物后,缺乏科學判斷水產用獸藥治療患病水產養殖動物效果優劣的標準,引起水產動保企業不愿意投入研究經費開發新型、高品質水產用獸藥的熱情,才導致我國市場上流通的水產動保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的局面。
關鍵詞:水產養殖;動保產品;內卷;同質化;水產用獸藥
現在我國水產用動保產品市場上,除了農業農村部批準使用的130多種“國標”水產用獸藥外,還有更多的所謂“調水用品”正在市場上流通著。在與一些水產動保產品制售業者交流過程中,似乎大家都感覺到現在的水產動保產品生意特別難做,大量水產用動保產品存在的“同質化”趨勢非常明顯,由于行業“內卷”而造成產品制售企業的經濟效益大幅度下降。至于導致行業“內卷”等問題的原因,在7月8日于湖南省長沙市成立的“中國漁業協會漁藥與調水用品分會”上,有領導與專家們均“內卷”原因做了大量的分析與改進方法明確的指示。
這篇小文章的內容是從另一個角度,分析了造成水產動保行業發生“內卷”的原因,探討了因為缺乏明確判斷水產用動保產品,對水產養殖動物疾病治療效果的標準的問題,是如何成為造成水產動保產品“同質化”問題的原因的。
1.疾病自然進程和醫學治療局限性問題
古希臘著名的醫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約公元前460年~前370年)被譽為人類“醫學之父”,也是西方醫學史上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希波克拉底不僅奠定了醫學實踐的基礎,還提出了許多關于疾病、健康和治療的革命性觀點,他有一些觀點至今對西方醫學發展產生著深遠的影響。譬如他曾經說過“約有三分之一的疾病是不給予治療也會好轉的,有三分之一的疾病是治療后才會好轉的,還有三分之一的疾病是即使給予治療也不會好轉的”。歐洲的一些學者認為,希波克拉底的這句話反映了他對疾病自然進程和醫學治療局限性的觀察。
我國的一些醫學專家對希波克拉底的這種說法也是認可的。譬如提出“整合醫學”理論的中國工程院院士樊代明先生,在其講座中就曾經比較系統地闡述了疾病治療中的三個重要方面,明確地指出:
(1)不治療也會好轉的疾病。這類疾病通常具有自限性,即人體自身的免疫系統或修復機制能夠應對并恢復機體健康。例如,普通感冒或輕度腸胃炎等,在無嚴重并發癥的情況下,通過休息、補水和適當護理,患者通常都是可以自行康復的。這句話提醒我們,并非所有疾病都需要積極治療,過度醫療反而可能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2)治療后才會好轉的疾病。這類疾病需要醫療干預才能有效控制或治愈。例如,細菌感染需要使用抗微生物藥物,糖尿病需要藥物和生活方式管理,某些腫瘤需要手術或放化療。這類疾病強調了現代醫學的重要性,也提醒我們及時就醫和遵循醫囑的必要性。
(3)即使治療也不會好轉的疾病。這類疾病通常屬于難治性或慢性疾病,如某些晚期癌癥、神經退行性疾病(如阿爾茨海默病)等。盡管醫療手段可以緩解疾病癥狀或延緩病情進展,但是無法完全治愈。這句話提示我們,醫學并非是萬能的,面對這類疾病,除了醫療干預外,還需要關注患者的生活質量和心理支持。
對于水產養殖動物疾病的藥物治療,也是存在著疾病自然進程和醫學治療局限性問題的。不過,因為水產養殖業者在采用某種水產用動保產品治療水產養殖動物疾病時,將某些水產用動保產品潑灑在養殖水體中以后,通常都是以患病水產養殖動物死亡數量上升還是下降而判斷藥物治療效果的,一旦發現患病水產養殖動物死亡數量有所下降的話,就判斷是由于所使用的水產用動保產品產生顯示出治療效果的緣故。
2.淺談治療水產養殖動物錨頭鳋病的藥物驗方來源
迄今為止,在我國的一些專業雜志上,依然可以查閱到數十種之多的防控水產養殖動物錨頭鳋病的治療“驗方”。當閱讀這些相關資料時,就會讓人清晰地感覺到危害水產養殖動物的這種常見寄生蟲病是不難治療的,而且似乎采用任何藥物和方法都可以對危害水產養殖動物的錨頭鳋病完成有效的治療。
而深入地考察這些治療水產養殖動物錨頭鳋病的“驗方”內容時,就會產生如下幾點疑問。首先,獲得“驗方”數量最多的還是人們利用各種中草藥治療水產養殖動物錨頭鳋病。如馬尾松葉(或松果)、苦楝樹皮(葉、果均可)、桑樹葉、苦楝樹根、菖蒲、辣蓼、大黃、烏桕葉、艾蒿、楓楊葉、煙葉(煙灰)、生姜、辣椒、五倍子等,似乎凡是人們容易得到的任何種類的中草藥,都能證明其具有治療水產養殖動物錨頭鳋病的效果。
其次,就是人們可以利用一些常用的農藥等物質,治療水產養殖動物錨頭鳋病獲得的“驗方”。只要向養殖水體中潑灑定量的硫酸銅和硫酸亞鐵、氯化鈉、高錳酸鉀、敵百蟲、氯氰菊酯、碘、戊二醛、甲醛等溶液等,均可以有效地治療水產養殖動物的錨頭鳋病。
其三,就是利用農產品加工后副產品治療水產養殖動物錨頭鳋病的“驗方”。當人們向養殖水體中潑灑豆粕、花生粕、棉粕、茶粕、酒糟漿等物質,均被認為可以治療危害水產養殖動物的錨頭鳋病。
其四,也有人報告將人和畜禽的排泄物潑灑養殖池塘中,也是能有效治療危害水產養殖動物的錨頭鳋病的“驗方”。即人們向養殖水體中潑灑人糞尿、豬糞尿、雞糞、牛糞等,也可以有效地治療危害水產養殖動物的錨頭鳋病。
其五,還有人報道的“驗方”內容是,不需要在水產池塘中投放任何物質,只是在水產養殖動物發生錨鳋病的池塘中加入少量新水,或者采取某種措施將池水攪渾,就可以有效治療水產養殖動物的錨頭鳋病了。
所以有上述治療危害水產養殖動物錨頭鳋病“驗方”的大量文章出現,我們有理由推測就是這類文章的作者,只是觀察到了所采用的藥物、方法,與寄生在水產養殖動物體表的錨頭鳋脫落之間的呈現出來“因果關系”,而完全忽略了錨頭鳋是具有其獨特生活史的問題。寫出這些“驗方”文章的背景可能是:當水產養殖業者發現水產養殖動物體表出現了肉眼可見的錨頭鳋寄生時,因為能肉眼看見寄生在水產養殖動物體表的,都是正處于“壯蟲”和“老蟲”階段的錨頭鳋(因為“童蟲”此時身體如白色細線,肉眼不易看見)。隨后,他們根據自己的經驗或者按照他人介紹的“驗方”,準備相應的擬用于治療錨頭鳋病的藥物等,并將治療藥物潑灑到存在患錨頭鳋病的水產養殖動物養殖水體中,等待幾天后再撈起患病水產養殖動物檢查用藥效果時,就可能發現原來寄生在水產養殖動物體表的“老蟲”和部分“壯蟲”,均已經從其體表脫落、消失了,只是留下了紅色的斑點。水產養殖業者并不知道這是因為錨頭鳋的生活史決定了患錨頭鳋病的水產養殖動物的“自愈現象,self-healing phenomenon”,而誤認為是采取的藥物治療錨頭鳋病的方法顯示出了療效的緣故。其實,對于已經進入“老蟲”階段的錨頭鳋,即使不采取任何藥物治療措施,這些已經步入生命盡頭的老年錨頭鳋也是一定要從寄生的水產養殖動物體表脫落下來的。
因此,我們根據錨頭鳋的生活史特點進行推測,凡是采用上述“驗方”,而且認為使用一次就能治愈水產養殖動物錨頭鳋病的文章作者,大多是沒有明白治療錨頭鳋病的“驗方”,就是因為錨頭鳋具有特殊生活史,而患病水產養殖動物只是出現了“自愈現象”之緣故。
長久以來,人們會習慣性地認為連續相伴發生的兩件事存在著因果關系,并且會固執地以為前一個為因后一個為果。如烏云密布,傾盤大雨,所以人們就認為烏云密布就是下雨的原因。又如大雨過后,道路泥濘,所以就以為雨水就是道路泥濘的原因。這類推理在大部分情形下都可能是有理由的。
問題就是人們也習慣性地利用這種推理的方式確定某種藥物對疾病的療效,如讓患病動物口服某種藥物或者進行某種方式的治療后,通過觀察對患病動物者預后狀況判斷其治療效果,如果供試動物的疾病癥狀消失或者痊愈,就認定這種藥物和治療方式是有效的。傳統臨床醫學早期階段大多是采取的這種方式。
早在18世紀,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1711~1776)就對這種推理提出了質疑。休謨先生認為,人們從來沒有親身體驗或者親眼證實過因果連接關系本身,人們看到的永遠是兩個相繼發生的現象,所以一切因果關系都是值得懷疑的。他舉出了一個例子,公雞叫了,太陽升起。這兩個事件同樣是相繼發生,但是公雞叫并不是太陽升起的原因。休謨先生提出,一切因果關系都應該重新審視。
3.當療效難以判斷水產動保產品真假時
人類已經有大量藥物治療疾病實驗結果證明,有部分疾病是無需藥物治療也能自動痊愈,例如口腔潰瘍,感冒等。還有一些實驗結果證明,對一些患有某種疾病的患者給予安慰劑后,患者在心里暗示下疾病也能夠很好地痊愈。在這兩類情況下,醫生所進行的藥物和治療都成為多此一舉,因為醫生所使用的藥物和療法都是無效“假治”。對這類疾病自愈現象以及安慰劑效應(placebo effect)的發現,使醫生對藥物和療法的有效性的確定變得更為謹慎了。
水產養殖動物疾病的治療也存在一樣的情況,當水產養殖業者使用某種水產動保產品后,因為患病水產養殖動物的死亡率下降了,于是,水產養殖業者就認定采用這種水產動保產品,對于治療水產養殖動物的某種疾病是有治療效果的。除了將其作為經驗下次遇到同樣情況再次使用這種獸藥與方法之外,也可能將其內容總結成文章廣為傳播。
其實,采用水產動保產品治療水產養殖動物疾病是否會有治療效果,也是會遭受各種內、外環境因素影響的。譬如,當水產養殖動物在受到某種致病性病毒感染后,即使生活在同一個養殖水體的水產養殖動物中,首先出現疾病癥狀甚至死亡的個體只是水產養殖動物群體的一部分,一般而言,不會引起養殖水體中所有水產養殖動物同時出現疾病癥狀與死亡的。這是因為整群水產養殖動物的免疫功能是存在個體差異(individual differences)的,免疫防疫功能稍差的個體會率先出現疾病癥狀甚至在感染后2~3d的時間內就出現死亡;自身免疫防御功能稍強的水產養殖動物個體,在與入侵體內的致病性病毒的斗爭中,可能會堅持一段時間,直到感染后4~5d才開始出現癥狀或者少量個體死亡;而免疫防御功能更強的水產養殖動物個體,在與入侵的體內的致病性病毒的斗爭中,其免疫系統在與致病性病毒的斗爭中獲得勝利,逐漸獲得對致病性病毒的免疫力,而最終存活下來。
如果水產養殖業者在水產養殖動物感染致病性病毒后2~3天內,就采用某種水產用獸藥治療疾病的話,因為患病水產養殖動物在用藥后依然會死亡,就可能會被認為所用水產用獸藥沒有治療疾病的效果;而如果是水產養殖動物感染致病性病毒后5~6天后開始用藥,即使采用的是某種劣質水產用獸藥,也會因為用藥后患病水產養殖動物呈現出死亡數量逐漸減少甚至停止死亡現象,就會被認為這種水產用獸藥是具有良好治療疾病效果的。
正是因為對于患病水產養殖動物,采用水產用獸藥治療疾病具有與治療陸生動物疾病時全然不同的給藥方法等,給予治療水產用獸藥后還缺發科學判斷藥物治療水產養殖動物疾病效果的標準。可能時水產養殖業中這種使用水產用獸藥的現狀,讓我國水產用獸藥企業喪失了開發新型、高質量水產用獸藥的熱情,也就造成了現在市場上存在的水產用獸藥“同質化”的現狀。
投稿聯系鄭記者
轉載聲明
本文版權屬于南方農村報 、農財寶典 大國漁業,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作者:華中農業大學陳昌福;武漢科研時代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周鑫軍。
編輯:鄭燕云
水產人為“大國漁業”加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