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舒平
近日,北京市民李先生(化名)向極目新聞反映,7月6日下午,他一家正圍著生日蛋糕歡慶時,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讓現場氣氛瞬間凝固——他的愛人在分食好利來“巧果樂園”兒童蛋糕時,突然從嘴里嘔出一塊拇指蓋大小的透明硬塑料片,邊緣鋒利如刀片。這枚來自蛋糕中間層的異物,不僅讓生日聚會草草收場,更讓李先生一家接下來的日子如鯁在喉。
消費者稱分食蛋糕吃出塑料片
李先生回憶,7月5日,他特意在好利來上地嘉華店預訂這款兒童蛋糕,7月6日中午12時到店提貨后直接放入冰箱。
“下午分食時,愛人突然從嘴里嘔出一塊硬東西,清理后發現是邊緣鋒利的塑料片。”他強調,全家均徒手食用,未使用店內提供的塑料刀叉,且刀具完好無損。
從李先生拍攝的視頻顯示,這枚塑料片呈不規則形狀,邊緣尖銳,在燈光下呈透明狀。“那塑料片看著就像比較劣質的一次性包裝盒材料,又硬又脆,稍微用力碰一下都擔心被劃傷。”李先生告訴記者,萬幸是成年人吃到,如果孩子誤食,后果不堪設想。當天,他立即聯系好利來官方客服,因已過下班時間,客服留言稱次日由門店聯系處理。
店長先承認失誤后要求取回異物鑒定
7月7日上午,涉事門店店長主動致電李先生。“他明確承認可能是店內冷加工時,包裝材料不慎混入蛋糕中,還道歉說‘確實是我們的問題 ’。”李先生介紹,店長當時提出賠償兩盒半熟芝士,被他拒絕。他要求門店查明異物來源,并按規定賠償,但當時未提具體金額。
轉折點出現在當天下午。李先生通過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得知可主張原價退款及十倍賠償后,再次聯系店長。這時,店長卻突然改口,說異物可能來自原材料供應商,要求取回異物鑒定,賠償需等結果。
為留存證據,李先生當天向12315平臺投訴,并于當晚將異物及剩余蛋糕交予涉事門店,全程錄制視頻,“店長得知我的投訴后,表示將通過市場監管部門協調處理。”
市監部門建議當事人通過訴訟解決
據李先生介紹,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上地街道市場監管所介入此事。他向工作人員提交了照片、視頻等全部證據。但一周后,他收到的答復是“現場調查未發現異常,無法對門店進行處罰,建議通過訴訟解決”。
“市監所電話里說,沒找到直接證據證明異物是在門店加工時混入的。”李先生對此不解:“蛋糕是密封包裝,我提貨后直接冷藏,異物總不可能自己跑進去吧?”
7月14日,在李先生通過微博、小紅書等平臺發聲,并@好利來官方及高管后,好利來門店提出賠償500元充值卡及蛋糕款,但拒絕十倍賠償。區域經理在電話中承認“店長溝通存在問題”,卻堅持“無證據證明異物來自門店”,且無法提供蛋糕制作監控和調查報告。
7月17日,極目新聞記者撥打好利來官方客服電話核實情況,客服人員記錄情況后表示需向上級匯報后再作回復。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收到好利來任何回應。在此前的7月15日,好利來官方微博曾私信李先生“具體解決方案以店內為準”,目前依然未就異物來源、調查進展等核心問題作進一步說明。
律師:消費者已舉證,商家需證明自身無過錯
極目新聞記者梳理近期公開投訴發現,有部分網友反映在好利來門店消費遇到產品中混入異物、食品變質導致身體不適等問題,門店僅愿意提供小額補償或簡單的退換貨處理。其中,6月17日,河北正定一位消費者在當地好利來門店購買的面包中,也吃出尖銳異物,且該異物劃破了口腔。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明確規定: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可要求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賠償,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計。
湖北鼎君律師事務所吳源源律師分析:“本案中,消費者已舉證蛋糕存在異物,根據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商家需證明自身無過錯。市監部門介入調查后,以‘未發現異常’為由不予處罰,不影響消費者通過民事訴訟索賠。”
李先生算了一筆賬:蛋糕售價238元,按規定可獲賠1000元,但他為維權已耗費20多小時,“時間成本遠超賠償金額”。更讓他難以接受的是,“從承認到否認,好利來的態度轉變比塑料片更傷人。”
目前,李先生仍在等待好利來的正式回應,“我不是非要多少錢,就是想討個說法:孩子吃的蛋糕,安全底線在哪兒?”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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