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行業的嚴密監管網絡下,每一張罰單都如一記警鐘,敲響在相關機構的發展道路上。2025年7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波監管局開出的一張罰單,將浙江寧銀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其暴露出的合規隱患,也引發了行業內外的廣泛關注。
巨額罰單,違規行為“五毒俱全”
這張罰單金額高達165萬元,不僅是2025年截至目前消費金融行業的最大罰單,也創下了寧銀消費金融公司成立以來的最高罰款紀錄。寧銀消費金融此次違規行為涵蓋多個關鍵領域,堪稱“五毒俱全”。
在客戶授信額度管控方面,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風險防控機制,導致客戶授信額度失控,這無疑為公司的信貸資產質量埋下了巨大隱患。一旦客戶無法按時還款,過高的授信額度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對公司資金鏈造成沖擊。
“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客戶發放貸款”這一違規事由更是引人注目。這在消金公司罰單中尚屬首次出現,通常指向那些因信用、收入、負債等原因無法滿足貸款標準的借款人,其中可能包括監管明令禁止的在校大學生群體。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就有部分用戶投訴在校大學生遭遇放貸,或者合作機構給大學生放貸等情況。寧銀消金雖回應稱將“盡快核實處理”,但這一問題已然凸顯出其在貸款審核環節的嚴重漏洞。
合作業務管理未盡職,反映出寧銀消金對第三方合作機構的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隨著消費金融行業業務模式的不斷創新,與第三方機構的合作日益緊密,但這種合作也帶來了諸多風險。若對合作機構的資質審核、業務操作監督不到位,就可能導致一系列違規問題的出現。此次罰單直指寧銀消金在這方面的不足,其對合作機構的管理失控,可能使得公司面臨潛在的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
數據質量存在缺陷,對于一家依賴數據進行風險評估和業務決策的金融機構來說,無疑是致命的。不準確、不完整的數據可能導致錯誤的風險判斷,進而影響貸款審批和風險管理。在數字化時代,數據就是金融機構的生命線,寧銀消金在數據管理上的疏忽,嚴重削弱了其核心競爭力。
關聯交易管理不審慎,可能導致公司利益受損,侵害股東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關聯交易若缺乏有效的監管和規范,容易滋生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寧銀消金在這一領域的違規,表明其內部治理結構存在缺陷,需要進行深刻反思和整改。
與此同時,時任該公司戰略合作部副總張洋、財務會計部副總鄭翔翔兩名高管也被給予警告處分。這顯示出監管正將責任壓力傳導至具體業務負責人,監管處罰與高管責任同步成為此輪金融監管的顯著特征。
業績飆升背后的隱憂
在罰單的背后,是寧銀消金驚人的業績增長曲線。自2022年寧波銀行接手原華融消費金融后,寧銀消金仿佛裝上了火箭推進器,實現了爆發式增長。2022年至2024年,其凈利潤從0.26億元猛增至3.03億元,三年增長超10倍;總資產從81.45億元飆升至598.15億元,增幅高達757%。憑借如此增速,寧銀消金在31家持牌消金機構中排名躍升至第7位,被聯合資信評價為“行業地位提升最快機構” 。
經過多輪增資,寧銀消金注冊資本從最初的9億元增至36億元,寧波銀行持股比例高達94.17%。然而,伴隨規模的快速擴張,一系列問題也接踵而至。
逾期貸款金額從2022年末的1.92億元激增至2024年末的11.42億元,這一數據的大幅增長,反映出寧銀消金在信用風險管理方面存在嚴重不足。聯合資信在評級報告中也指出,公司“業務仍處于快速發展階段,信用風險管理水平有待檢驗”。若不能有效控制逾期貸款規模,公司的資產質量將受到嚴重影響,甚至可能威脅到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業務結構方面,寧銀消金近七成業務依賴線上聯營模式。截至2024年末,線上聯營業務余額達299.89億元,占比69.70%;而線上自營渠道僅占4.85%,線下自營業務占比25.45%。這種“聯營為主、自營為輔”的業務模式雖帶來了規模的快速擴張,但也潛藏著巨大的合作管理風險。此次“合作業務管理未盡職”的違規認定,正是對其業務模式潛在風險的一次集中暴露。過度依賴第三方合作機構,使得寧銀消金在業務開展中難以完全掌控風險,一旦合作機構出現問題,公司將首當其沖受到影響。
客戶投訴量也隨業務規模水漲船高。2024年,寧銀消金客戶投訴量達1592件,在18家披露數據的消金公司中高居第四位。其中催收類投訴1255件,占比近八成。大量的客戶投訴不僅損害了公司的聲譽,也反映出其在客戶服務、催收管理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日益增強的今天,寧銀消金若不能有效解決客戶投訴問題,將難以贏得市場的信任和認可。
行業變局下的合規挑戰
在監管力度不斷加強的背景下,2025年已然成為消費金融行業的 “罰單年”,寧銀消金并非個例。截至目前,已有八家消費金融公司累計被罰792.7萬元(包含人民銀行罰款和寧銀消金此次處罰),包括蒙商、螞蟻、陽光、海爾、中郵、湖北、金美信等。這些公司分別被金融監管總局和人民銀行處罰,罰單主要集中在信用信息管理、合作機構管理以及貸后管理等領域,反映出監管部門對消費金融公司合規經營的嚴格監督。
在信用信息管理方面,多家機構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而被罰。這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給整個行業的信用體系帶來了潛在風險。在合作機構管理上,部分消費金融公司存在合作模式設計不合理、合作業務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規范等問題,使得合作業務的潛在風險無法得到有效管控,同時也影響了市場的公平競爭。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部分消費貸款被挪用,表明部分機構在貸后管理環節存在嚴重疏忽,未能有效監控貸款資金的實際用途,從而給金融安全帶來了隱患。
為強化消費金融行業的合規性要求,監管部門采取了 “雙罰” 制度,即對機構與個人同時進行處罰,并不斷提高罰款金額。這一系列舉措表明,未來消費金融公司必須將合規經營放在首位,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以規避因違規行為而遭受的處罰。
寧銀消金此次被罰,為整個消費金融行業敲響了警鐘。在追求規模增長的同時,絕不能忽視合規經營的重要性。規模與合規的平衡難題,正擺在所有消金公司面前。消費金融行業仍處于增長階段,機構需要擴大貸款規模搶占市場,但監管對貸款管理、數據治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如何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實現可持續發展,是寧銀消金以及整個消費金融行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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