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天津市應急管理局行政處罰公示欄獲悉,近日,天津永利食用添加劑有限公司(下稱“天津永利”)因“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等,連收2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文號分別是(津)應急罰〔2025〕總-2-020號、(津)應急罰〔2025〕總-2-021號。
內容顯示,天津永利的特種作業人員未依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違反操作規程作業;天津永利吳佳振違反操作規程作業。
對此,天津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相關條款,決定給予被處罰單位天津永利警告,并處人民幣貳萬柒仟伍佰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亦給予吳佳振警告,并處人民幣貳仟伍佰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上述兩案均于2025年7月17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天津永利官網介紹,公司是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堿廠)隸屬的獨立法人企業,主要從事低溫液態氣體的生產、銷售,也可以進行客戶現場氣站工程設計安裝。公司分別建有10萬噸、5萬噸食品級二氧化碳及1萬噸食品級干冰生產裝置。產品在食品、電子、科研、冶金、醫療等領域占有一席之地。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天津永利食用添加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冊資本48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張德林。公司股東及出資信息顯示,其股東為廊坊黎明氣體有限公司、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張德林、馬良兩自然人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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