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開庭了,我該帶啥?到了法院該干啥?”不少人第一次開庭前像熱鍋上的螞蟻,政訊通·全國法制調研中心告訴大家其實提前做好這4件事,就能從容應對,不慌不忙!
一、先搞準何時何地,別跑錯趟、遲到
《民事訴訟法》第146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開庭時間、地點傳票上都寫得清清楚楚,提前一天做這兩件事:
查路線:要是去外地法院,提前看好公交、地鐵,算好路上時間,最好早到半小時;
設提醒:把開庭時間設成手機鬧鐘,再讓家人朋友提醒一遍,遲到可能按撤訴算。
二、帶好“起訴狀 / 答辯狀”,把事兒說清楚
原告帶起訴狀:再核對一遍訴訟請求(比如“要求 3萬”別寫成2萬)、事實理由里的時間、地點有沒有寫錯;
被告帶答辯狀:想清楚“認不認對方說的事”“反駁的理由有哪些”,比如對方說你欠錢,你可以寫“已經還1萬,有轉賬記錄”。要是沒準備書面材料,開庭時容易說漏嘴。
三、證據帶全帶原件,別逾期提交
《民事訴訟法》第 68 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
準備證據要注意:
帶原件:借條、合同、聊天記錄截圖(打印出來)、照片視頻(存在手機里當庭播放),復印件容易被質疑;
別逾期:法院會告訴你“舉證期限”(一般開庭前15天),過了期限再拿出來的證據,法官可能不采納。
四、記牢法庭紀律,別因小失大
開庭不是吵架現場,這幾條紀律必須遵守:
手機調靜音,不準錄音錄像(除非法官允許);
穿得體面些,別穿睡衣、拖鞋;
法官問話再回答,別打斷對方說話,更不能拍桌子、罵臟話。
開庭前一晚,把傳票、身份證、起訴狀、證據原件按順序理好,放進文件袋,早上出門前再檢查一遍。做到這些,哪怕是第一次開庭,也能應對自如。你開庭前會做哪些準備?評論區分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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