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嬰在醫院離世獲88萬元,結果律師直接拿走55萬元的代理費。
家長氣不過,直呼上當受騙,如今后續終于來了。
律師退回55萬,更多內情曝光,稱家長投訴不知感恩!
事情經過
7月17日,有媒體報道,“男嬰去世家長獲賠88萬元,律師拿走55萬代理費”一事,代理律師鄧律師被罵慘,但律師卻發聲表示,這件事情沒那么簡單。
時間線回到2019年底,韋先生6個月大的二兒子突然出現咳嗽、拉肚子、流鼻涕的癥狀,一開始家人沒有當做一回事,于是就帶著孩子來到家附近的診所看病。
輸了幾天液以后,高熱癥狀還是沒有緩解,于是2020年1月1日凌晨五點,韋先生的兒子被送到了大醫院就醫。
最終韋先生的兒子搶救無效死亡,本來賠償款是兩萬塊錢,但是韋先生一家不滿意,于是找到了律師鄧某。
鄧律師表示可以接受這個案子,但是這個案子案情非常復雜,自己可以暫時不收取律師費,但是等賠償費用出來以后再簽協議,并且保證可以答贏這個官司。
在這之前,鄧先生詢問韋先生一家想要的賠償費用是多少,韋先生覺得20-30萬差不多,鄧律師表示自己可以幫他拿到,但是需要簽署一個委托協議。
律師將協議遞給了鄧先生,結果拿到手一看,這份協議非常的奇怪,鄧律師是以某科技資訊公司的名義與韋先生簽訂的。
上面約定律師為韋先生提供300小時的法律咨詢服務,獲得賠償金23萬元,多出的部分作為給律師的咨詢費。
韋先生思前想后,最終同意在協議上簽字,這場官司最終交給了鄧律師全權負責,最終賠償金談下來了,總共88.8萬元。
但是收款的銀行卡密碼是新辦的,韋先生沒有銀行卡的密碼,卡也在律師手上,自己根本不知道最終賠償款是多少。
2024年5月31日,鄧律師從卡上轉走了55.5萬元的賠償金,給韋先生卡上留了33.3萬元,這還是打了明細以后才知道,結果這個時候,韋先生不樂意了。
事后仔細想想,這么多大一筆錢都讓律師給轉走了,這咨詢費未免也太夸張了一點,這讓韋先生非常的不爽,明明是自己的兒子去世了,為什么律師拿走了賠償款的大頭。
韋先生覺得自己被鄧律師給騙了,于是就將鄧律師的所作所為投訴到了律師協會。
對于律師咨詢費的收費標準,國家是有相關規定的,100萬左右的風險代理案件中,律師的收費標準不能超過總賠償金額的18%,超過的部分代理合同將視為無效,應該全款賠償所受金額。
后續進展
2025年7月17日,廣州市律師協會發布公告,表示對廣東泰某律師事務所中的鄧某違規收費行為進行調查。
經過核實,發現鄧某除了此次事件,還存在其他涉嫌違規行為需要一起調查處理,目前案件處于聽證階段,最終會公示處理結果。
7月18日,韋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的訴求就是把自己該拿的錢給拿出來,律師按照規定的那一份拿他該拿的,其他的違規行為該怎么處罰就怎么處罰。
7月10日,韋先生經過廣州律協溝通后,鄧律師已經“認慫”,目前愿意退還39萬元的代理費用,目前已經確認對鄧某做出違規處罰簽訂書面協議。
網友評價
有網友表示,任何人都要堅守職業道德底線,尤其是具有專業知識的律師,身為和法律打交道的,更應該注意職業道德,只能拿應該拿的合理報酬。
但也有網友表示,如果沒有律師出面拿不到這么多賠償,但是賠償款總共88.8萬,律師直接拿走55萬確實太多了。
律師應該有一顆同理之心,做什么都應該有底線,畢竟能拿到賠償款的原因也是訴求者家里出了變故,賠償款本意就是為了彌補給家庭帶來的傷害。
其實這件事無論是從法律上還是道德上講,鄧律師都是不占道理的,從韋先生放出來的協議書上我們能看到,在簽協議之前,調解編號和賠償款的具體金額全都是空白的。
空白協議就算是白紙黑字的簽署了,也不會具備法律效應的,案件的具體細節和賠償金額都沒有敲定,就要簽訂合同,這顯然是不符合規矩的。
并且兩人簽署所謂的協議的時候,用的不是《委托協議》,而是《咨詢合同》,甚至連委托方寫的都不是鄧律師本人,或者是所在的律所。
而是某科技咨詢有限工資,且不說該公司到底有資格進行法律咨詢的能力,連本人名義都做不到,這合同肯定也是違規的。
再加上律師協會發布的公告,表示鄧律師不止存在過一次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是個慣犯了,不知道私底下簽署過多少次這樣的不合法合同,坑害了多少的受害人。
這樣一個“吃人血饅頭”的律師,如今出了這樣的事情,未來的職業生涯恐怕是也毀于一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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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九派新聞·3天前:7月17日,#當事律師回應男嬰離世拿走55萬:屬協議收費,早前只判賠5萬,他投訴是見錢眼開不知感恩,我問心無愧,目前為止未受任何處罰,
信息來源:@大風新聞·2天前:“男嬰離世醫院賠88萬,律師拿走55萬”新進展:廣州律協稱涉事律師“案情復雜”,會做工作讓其退3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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