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梳子姐
今天中午,有位讀者留言說:
“寫寫30頭牛50萬元的事情,這世界不能讓人不敢做生意。”
讀者讓寫啥就寫啥,俺還是比較聽話的。
話說開封有位王大姐,她養了30頭牛,由于天太熱,怕牛中暑熱死,就找到中介聯系買家。
很快來了一個痛快的買家,談好交易條件,約定價格46萬,買家先打款50萬,多退少補,然后把牛拉走。
當天錢到賬、牛拉走,王大姐美滋滋睡了一覺,第二天去查賬戶余額時傻眼了。
她的賬戶被凍結,連帶著轉過錢的親戚帳戶也被凍結,后來才弄清楚東莞警方認定這筆賣牛款是詐騙資金,就把收款帳戶給封了。
王大姐眼淚汪汪地說,“我哪知道那是臟錢啊!牛沒了,錢也成了擺設,我辛辛苦苦喂牛、清牛糞,到頭來一場空?”
現在王大姐已經去東莞了,她想說明情況后把錢給要回來。
這件事把很多人都給整蒙了,如果認定錢款涉詐,除了凍結賬戶,難道不應該第一時間與當事人聯系確認嗎?畢竟王大姐也是詐騙的受害者。
與此同時,涉詐錢款交易標的是30頭牛,朗朗乾坤,遍地攝像頭,什么人來拉的牛,把牛拉到哪里去了,循著這個線索,是不是有利于找到詐騙犯,最大程度避免無辜群眾的損失呢?
真就不相信了,這30頭牛難道會平白無故人間蒸發?
過年時就被誤傷過一次,大年初一本來高高興興給朋友打電話拜年,結果很快手機被限制通話功能,通信公司給出的理由是往外地撥打電話太多,安全部門認定有詐騙嫌疑,這個問題他們都解決不了,必須本人到營業大廳認證重新開通。
當時就像吃了蒼蠅一樣惡心,這哪是預防詐騙,分明是故意整人。
打擊詐騙固然重要,但如果不加區分地傷及無辜,那就背離了這項工作的初衷。
以開封王大姐為例,最好的結果是她跑到東莞陳述苦情,把本應屬于自己的賣牛錢討了回來,那么這中間產生的交通成本、吃住成本、誤工成本由誰來承擔呢?
是找騙子要,還是怪自己倒霉呢?
更想不通的是,昨天刷到評論這件事的有關視頻已經被下架了,真不知道又觸動了哪根敏感的神經。
還有廣州那個無良鄧律師,替農民工打贏88萬賠償的醫療事故案子,他騙走了55萬律師費。
昨天晚看到某主流媒體報道,經協商這個鄧律師又拿出39萬給農民工,邪門的是這個消息竟然發布后也遭刪除。
想不通,實在想不通,有刪文章的精力和能力,什么樣的詐騙分子抓不到啊。
還有一件讓人想不通的事,山西稷縣斥資百萬在農村修建公共廁所,建好后只有領導視察才開門,領導不來廁所門都不開。
無論抓詐騙犯這樣的大事,還是修廁所這樣的民生小事,還是懲治鄧律師這種無良之徒,并不是這些事干不好,而是他們究竟站在誰的立場考慮問題,究竟在為誰服務。
屁股決定腦袋,一旦立場出了問題,不出幺蛾子才怪。
-完-
筆不阿貴,文不奉承
yanbaoer2024
比較犀利的文我會發這個備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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