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神圣場所,也是化解矛盾糾紛、保障群眾權益的重要陣地。為了切實保障訴訟參與人、法院工作人員及社會公眾的人身安全,維護審判秩序和司法權威,法院嚴格實施安全檢查。請您在進入法院前仔細閱讀以下內容,理解并配合安全檢查工作。
一、為什么必須進行安全檢查?
1.守護生命安全:預防攜帶危險物品引發的暴力事件,確保所有人身安全。
2.保障審判秩序:防止干擾庭審、破壞證據等行為,維護司法活動正常開展。
3.履行法律職責:根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安全檢查是法院的法定義務,也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二、哪些人需要接受安全檢查?
所有進入法院的人員,包括:
1.案件當事人、代理人;
2.旁聽庭審的群眾、新聞媒體記者;
3.外來辦事、咨詢、信訪的市民;
4.檢察人員、律師。
注:履行職務并持有效工作證件的檢察人員、律師可以通過專門通道進入訴訟場所;需要安全檢查的,人民法院對檢察人員和律師平等對待。行動不便者、孕婦等特殊群體可聯系工作人員提供便利。
三、哪些物品禁止攜帶進入法院?
1.危險物品:槍支、彈藥、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殺傷力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3.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強氣味性物質以及傳染病病原體;
4.非急救類藥品、液體及膠狀、粉末狀物品;
5.標語、條幅、傳單;
6.其他可能危害訴訟場所安全或者妨害訴訟秩序的物品。
溫馨提示:
1.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需靜音并配合查驗;
2.限帶物品可暫存安檢處,離院時取回;
3.拒不配合檢查者將依法處理,情節嚴重者追究責任。
四、您的配合至關重要
安全檢查僅需2-3分鐘,請您:
1.提前取出隨身物品(鑰匙、手機等)放入安檢籃;
2.主動配合人工檢查及儀器檢測;
3.遵守指引,有序通行。
安全無小事,責任重于山。
感謝您對法院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讓我們共同筑牢安全防線,
守護法治殿堂的莊嚴與安寧。
供稿:金昌中院司法警察支隊 李浩 視頻:金昌中院司法警察支隊 石一辰 圖片:網絡 編輯:金昌中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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