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學點法律知識,關注@李肖峰
Tel:13910685120
7月20日13時,昆明市西山區發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李某某駕駛一輛藍色小型越野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撞上了正常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及行人,隨后駕車逃逸,在逃逸途中又與其他車輛及行人發生碰撞。這場事故最終造成了2人死亡、4人輕傷、5人輕微傷的嚴重后果。目前李某某已被公安機關抓獲,且已排除酒駕、毒駕嫌疑,其將面臨何種刑事處罰備受關注。
我是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李肖峰律師,作為專攻行政訴訟和刑事案件的辦案律師,我將結合法律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對李某某的肇事逃逸行為可能面臨的刑罰進行分析。《刑法》對規定了三檔量刑:第一檔是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即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檔是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檔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某某的行為顯然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但其行為僅是“肇事后逃逸”還是“因逃逸致人死亡”,值得進一步分析。第二檔“肇事后逃逸”是在發生第一檔規定的情形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因逃逸致人死亡”指的是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從目前公安機關通報的信息來看,我們僅知道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輕傷、5人輕微傷,受傷人員已無生命危險。但對于這2名死者,究竟是在首次碰撞時就已當場死亡,還是因李某某逃逸未及時獲得救助才不幸離世,通報中并未給出確切說明。
如果后續調查證實,這2名死者中的一人或兩人,是由于李某某肇事后逃逸,未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必要的醫療救助,從而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那么李某某的行為大概率會被認定為 “因逃逸致人死亡”,進而適用交通肇事罪的第三檔量刑,面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
但若查明這2名死者在李某某首次碰撞時就已經當場死亡,或者他們的死亡與未及時救助并無直接關聯,即便李某某存在逃逸行為,按照法律規定,也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構成要件,不會適用第三檔量刑。但因其逃逸情節以及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傷的嚴重后果,依據“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這一“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規定,李某某極有可能被適用交通肇事罪的第二檔量刑,也就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是李肖峰律師,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可以向我咨詢。
關注我,一個只說真話的靠譜律師@李肖峰
Tel:13910685120
END
法律讀庫
《法律讀庫》旨在為中國律師提供最優質的信息分享平臺,構建中國律師網上家園!同時為中國律師創建最佳的宣傳平臺,以最小的的投入獲得最大的回報!
模式一:法律自媒體+案源推薦
為律師量身定制的高性價比的曝光平臺。
法律讀庫 WWW.FLDK.COM 作為國內先進的法律自媒體平臺,通過律師發布評論、案件解析等文案,提高曝光度。是為律師量身定制的。優勢:流量高、精準性強、創意性強、互補性強、操作性強。我們為不同的的案件類型提供多種平臺、多種渠道、多種樣式的曝光推薦。根據不同的案件、提供不同的推送模式,為您的文章在更精準的潛在客戶面前呈現。
模式二:地區分站+總站推薦
獨立地區分站,由總部提供全方位技術支持,自主運營。
法律讀庫專業的技術支持團隊。服務應用戶需求而生,根據當事人需要,全力塑造律師在某一領域方面的專業形象,采用全新的手法與包裝,一個地區僅有一家合作伙伴,讓您霸占本地區法律服務。并通過細化流量分配,聯合本地律師,實現變現!
模式三:戰略合作(面議)
平臺面向未來,線上法律服務產業,讓傳統服務更便捷。
通過創新法律服務方式與方法,打造線上線下共通的服務平臺,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打通公共法律服務的傳統壁壘。實現法律產業化聚集平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