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運動時尚風靡全球,露露樂蒙(Lululemon)們層出不窮的時代,人們或許很難想象,僅僅在一百多年前,一位女性若想在公共場合騎車、慢跑,甚至只是自如地活動身體,她所面臨的第一個難題,竟是“無衣可穿”。
傳統的長裙是束縛,而象征著男性特權的褲裝則是禁忌。在這樣的兩難境地中,一群充滿智慧的女性(以及她們的同盟者們)并未選擇妥協。她們化身為發明家,將針線化為武器,縫制出了一系列可轉換、多功能與隱藏式的服裝,將革命性的內核完美地隱藏在傳統裙裝的優雅表象之內,隱藏在光天化日之下。
對社會學家凱特·容尼克爾(Kat Jungnickel)來說,想要理解這些旨在隱藏(而非展現)自身創造性與獨特性的發明,以及它們背后,關于女性如何通過物質創造,巧妙地規避社會規訓、拓展身體邊界、爭取公民權利的抗爭史,研究者就不能只是將心比心,借助專利檔案,在圖文排列之中尋找隱微之意;還要以手攜手,在縫紉臺上將紙面的發明編織成觸手可及的物質,于經緯交錯之間,親手觸碰、感受與思考橫跨百年的性別困境。于是,本文和它的研究對象們形成了一種微妙的共鳴,它表明,今天的社會學家也能夠將自己的雙手作為武器,在文本之外真正“做”些什么,并借助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創造來理解和改變這個越發復雜的世界。
還原二十世紀早期的可轉換女性運動休閑裝(轉換前)
還原二十世紀早期的可轉換女性運動休閑裝(轉換后)
引言:“三合一服裝”
1890 年代,約翰·諾布爾(John Noble)在曼徹斯特皮卡迪利街11號經營著一家享譽世界的服裝店。他的公司同時制造與銷售面向女性、男性和兒童的服裝,并且為自己提供物美價廉的面料、專業的剪裁以及良好的工人待遇而自豪。1895 年,諾布爾嘗試申請專利,其發明在英、美、法三國一炮而紅,引發了廣泛討論,記者們將其譽為“三合一服裝”(Three Costumes in One)。這件服裝忠于諾布爾公司的理念,既實用又時尚。《便士畫報》(Penny Illustrated Paper)稱其“基于理性原則科學構建,并以純正的定制風格制成”(1895:349)。《皮爾遜周刊》(The Pearson's Weekly)報道了它如何解決了積極活動的女性(active women)眾所周知的問題:“普通裙子不方便,因此許多女士在騎車時會選擇寬松的燈籠褲和長款外套”,然而這種裝束“在騎車時固然合適,但若要去他人家中拜訪,或僅是四處走動,則顯得極為笨拙”(1895:8)。據《淑女》雜志(Gentlewoman)記載,諾布爾的發明是“一種功能似乎無窮無盡的服裝,它適用于日常漫步、高爾夫和登山運動,尤其適合騎行”(1895:47)。當它“以常規方式穿著時,其設計已頗為雅致,上衣與裙子均飾有精美的絲綢刺繡”。該服裝定價 25 先令,有“海軍色、電光藍、黃褐色、雪茄棕和灰色”等多種顏色可選(To-Day,1895:264)。本質上,這套服裝讓穿著者既能在上流社會中保持淑女風范,又能盡情享受豐富多彩的運動生活。顯然,這絕非一件尋常的服裝。
這位發明家也非同一般。令人意外的是,多家報紙竟報道稱諾布爾的這項發明出自一位女性之手。《印第安納波利斯星期日報》(Indianapolis Sunday)稱她為“英格蘭的女性天才,值得姐妹們的敬仰”(1895年:5)。她們認為只有女性才能真正理解她們在維多利亞時代社會中,為追求積極活動的生活方式(active lives)所面臨的社會及著裝層面的雙重困境。該報作者還認為這款服裝非常適合“羞怯的”(bashful)騎行者,并設想了一個使用場景:
譬如,她想騎車遠游,卻又因過于羞怯而不愿穿著燈籠褲。于是,她穿著這款可轉換服裝,裙擺自然垂下,跨上了自行車。待到遠離市區,駛入寧靜的鄉村小路,她便下車,稍作整理,轉瞬間!她便已是最具男子氣概的女性了。(1895:5)
在當時,“羞怯”一詞或許僅僅意味著不愿招致社會大眾的審視目光,或是避免那些因女性進步著裝和行為而感受到威脅的旁觀者可能發起的言語或肢體攻擊。熱愛運動的女性(sporting women)亟需一切可以爭取到的同盟,因為從事那些被視為具有男性氣質的體育活動,會使她們與自身的性別角色格格不入。正如康斯坦佐(Constanzo)所寫:“女性運動的反對者擔心女性的體育活動會瓦解社會既有結構,他們認為劇烈運動會敗壞女性的道德智慧,損害她的體形,或許最令人發指的是,會削弱她的生育能力”(2002:33)。
對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來說,裙子之于女性是如此根深蒂固的象征,以至于脫掉或換掉裙子,幾乎等同于摒棄傳統女性角色。哈格里夫斯(Hargreaves)解釋道,“那些少數參與進具有攻擊性、強調肌肉力量的傳統男性運動的女性,她們的女性特質遭到否定”,她們“被貼上‘男性化’或‘畸形’的標簽”(2000:2)。這部分是因為“褲子象征著男性在社會中所擁有的權威”(McCrone,1988:221)。然而,男裝的功能性對于某些活動,尤其是體育運動而言,又是不可或缺的,男性生活方式中的自由與特權同樣也令人向往。但是,想要穿上任何被視為“理性”[1]的服裝,例如燈籠褲這類分腿的服飾,則需要莫大的勇氣,因為它很可能招致非議與騷擾。
約翰·諾布爾于 1895 年設計的“新款可轉換服裝”,適用于步行、高爾夫及騎行(Los Angeles Herald,1895:18)
諾布爾敏銳地洞察了時代思潮,為一款可轉換(convertible)服裝申請了專利(圖一)。裙子的兩側可以通過紐扣解開,腰帶則能提升至肩部,并以不同方式重新扣合,從而形成一種新穎的披風式的服裝。這一設計不僅使裙擺遠離了自行車輪,露出了內搭的燈籠褲套裝,解放了雙腿以便登山或打高爾夫球,同時,披風還能為穿著者的上半身遮風擋雨。尤為重要的是,它可以輕松快捷地變回長款的、符合社會規范的日常裙裝。
這類創新服裝因其能高效利用有限資源,既時尚,又具有適應不同場合與條件的靈活性,而深受積極活動的女性們(active women)的歡迎(Jungnickel,2018)。她們得以在表面上維持得體的女性形象,同時在自己選擇的時間與地點,盡情展現更為激進和多面的身份認同。這些獨特的設計反映了女性想要超越其性別期望的解放性愿望。上世紀之交,在英國、美國和法國,女性在就業、財產權、投票權以及公共空間的基本行動自由等方面,遠未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權利。如坎貝爾·華納(Campbell Warner)所說:“正是體育運動將女性帶出家門,參與到全新的活動中,使她們的角色不再囿于家室”,并且“改變了她們對自身的認知”(2006:5)。此外,恰恰因為新型運動以及運動休閑服裝(active wear)被視為“純屬娛樂,人們也更少認為它們挑戰與威脅到傳統女性風格”(Gordon,2001:25)。
本文的研究建立在女性體育史的既有成果之上。盡管面臨重重障礙且缺乏完整的歷史記錄,這些作品探討了女性如何始終活躍于體育運動之中(Burman,2000;Warner,2006;Constanzo,2002;Gordon,2001、2007;Hargreaves,1994、2000;McCrone,1988;Osborne & Skillen,2010、2020;Parker,2010)。我通過一個獨特的數據來源——1890 年至 1940 年間的歷史服裝專利——來探討這一問題。我認為,專利數據揭示了個人(其中許多是非專業人士)如何試圖從下到上,以及巧妙地從內到外來解決這些問題。我的分析將運動、競技和運動休閑服裝的概念融合起來,以反映專利文獻中的措辭,以及當時女性參與有組織(但更多時候是非正式)體育活動的真實情況。盡管她們吸引了遠超比例的社會與媒體關注,但她們幾乎從未(即使存在,也相當罕見)獲得過與男性同等的運動場館、機會、觀眾、制服或獎金。盡管女子學院等封閉的場所中存在著更為激進的服裝和更加劇烈的運動[2],但本文選擇關注女性在公共場合穿著的運動與運動休閑服裝,因為它們受到不同規制的影響,并與更廣泛的社會政治抗爭緊密相連。
我將公民身份研究引入這一領域,旨在探討發明家們如何將新形式的運動與運動休閑服裝作為一種創造性的“行動”,以尋常且普通的方式,來主張那些原本被拒絕的權利(Hildebrandt et al.,2019;Isin,2008、2019;Netz et al.,2019)。伊辛(Isin)和尼爾森(Neilson)解釋道,“公民行動能夠打破既有習俗,創造新的可能,主張權利,并施加義務”(2008:10)。正如伊辛所言:“過去二十年對公民身份的批判性研究使我們認識到,重要的不僅在于公民身份是一種法律地位,更在于它包含了塑造公民的各種社會的、政治的、文化的和象征的實踐”(2008:17)。通過提供一種抵抗支配性規范的途徑,我考察了新型服裝的發明家們在何種意義上可以被視為另類的“公民塑造者”。在此,服裝或許并非“以權行事”(doing things with right),而是被視為“以物行權”(doing rights with things)。
在接下來的文章中,我將關注可轉換(convertible)、多功能(multiple)和隱藏式(hidden)服裝的發明,正是這些發明使得穿著者能夠創造性地突破行動自由的障礙。我將追問:究竟誰能在公共場合(無論過去還是現在)展現“運動范兒”(be sporty and active)?創新服裝(inventive clothing)如何幫助穿著者在公共空間中以全新的,甚至是打破常規的方式存在與活動?這些歷史上的發明對于揭示當今女性和女孩(持續面臨的)運動困境有何啟示?總而言之,我想說,對這些專為女性設計或由女性親自操刀的創新服裝進行探究,有助于我們撥開傳統(男性化)體育史的表面迷霧,洞悉其更深層的敘事。這些數據有可能顛覆我們對運動和活躍的身體(sport and active bodies)的既有認知,進而拓展我們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各類運動及運動身份的想象。這不僅關系到我們如何反思過去,更關系到我們如何審視習以為常的當下,并構想以不同方式認可和鼓勵積極活動(active)的生活方式的未來。
“運動的”身體、創新服裝以及另類的公民身份“行動”
長久以來,公共場合中的體育表演都是社會價值觀的鮮明象征。“觀賞性體育能吸引大量觀眾和媒體的關注,并已成為政治家、運動員或其他公民表達政治理念的舞臺”(Guschwan,2014:861)。在巴特沃斯(Butterworth)看來,“體育不僅是文化的鏡像”,更在“意識形態層面發揮著生產和再生產文化(包括政治文化)的作用”(2005,112)。然而,盡管體育常被視為國族身份的普適符號,它所承載的英雄主義、力量、奉獻、冒險以及戰勝逆境等輝煌敘事,卻在很大程度上被賦予了男性化的色彩。從公元前 776 年僅限體格健全男性的古代奧運會,到如今的現代奧運會,體育領域從未實現真正的平等;盡管情況有所改觀,但它仍未平等對待所有公民[3]。國際奧委會創始人皮埃爾·德·顧拜旦男爵(Baron Pierre de Coubertin)曾極力主張,女性的體育運動“應被排除在奧運項目之外”,因其“不切實際、索然無味、姿態笨拙”且“有傷風化”(1912:713)。他認為,奧運會的創立是為了“莊嚴地定期頌揚男性體育精神”,而“女性的喝彩則是對他們的獎賞”(1912:713)。正如哈格里夫斯(Hargreaves)所說:“從一開始,現代奧運會便具有制度化性別歧視的色彩,嚴重阻礙著女性的參與”,要挑戰這種“強大的保守勢力”,仍需付出艱巨的努力(1994:209 )。
數個世紀以來,女性以及眾多無法或不愿遵循這些既定模式的群體,在體育領域一直遭受排斥和邊緣化,她們更多時候被描繪成邊緣的擁躉,而非舞臺中心的參與者。為了參與其中,女性不得不反抗,并常常主動挑戰那些認為許多運動和體育活動與其性別不符的流行觀念。她們的技藝和力量常遭忽視、輕慢乃至嘲諷(Constanzo,2002;Gordon,2007;Hargreaves,2000)。她們要么因其“天生”的生理局限而無法參與,要么被引導去從事那些被認為更“合適”的活動,如體操、芭蕾和游泳。這些活動在私密的、受控的空間內規訓身體,被認為更能體現女性的優雅,而非攻擊性或耐力(Parker,2010)。
由此導致男性身體在各級體育運動中,尤其是在公共場合進行的體育運動中,占據主導地位,這限制了其他類型故事的涌現,以及對它們的正確評價。奧斯本和斯基倫感嘆道,“英國體育史中的女性研究,至今仍是一個備受忽視的學術領域”(Osborne & Skillen,2010)。研究者們一直試圖將“那些故事被排除的特定女性群體的奮斗與成就”重現于世(Hargreaves,2000)。然而,正如希爾所說,“這不僅僅是‘填補空白’的問題,更要直面根本性的認識論難題”(Hill,1996)。
服裝問題也一直如影隨形。那些熱衷于嘗試新興運動并勇于挑戰現狀的女性,“簡直是無衣可穿”(Campbell Warner,2006)。傳統服裝,如長裙和襯裙,或許適合槌球這類文雅的活動,但卻與自行車的運動機械或陡峭結冰的山路格格不入。如前所述,女性運動員在資源上本就匱乏,同時還要承受過度的社會關注。例如,利特爾(Little,2014)曾記述了一支澳大利亞板球隊因服裝違規而被逐出州級比賽的事件。她們沒有穿長筒襪,也沒有穿規定的白色制服。“值得玩味的是,”他寫道,“盡管她們在那個賽季贏得了比賽,但關于這次驅逐的報道,竟是該球隊唯一一次見諸報端”。大約在同一時期,李則描述了一些思想進步的英國女運動員所采取的“緩兵之計”。她們在比賽中策略性地穿著傳統笨重的時裝,而非更舒適得體的運動服,以此盡可能減少社會輿論的指摘。他寫道:“顯然,穿著裙裝的運動員在比賽中會受到束縛,但對女性而言,儀表遠比成績更為重要”(Lee,2007)。
時至今日,熱愛運動與積極活動(sporting and active)的女性和女孩們仍面臨著類似的張力。正如奧斯本和斯基倫在其《歷史中的體育》(Sports in History)特刊中所言,“世事變換,但事事依舊”(Osborne & Skillen,2020)。盡管這種現象在世界級體育盛事中尤為突出[4],體育中的不平等卻實實在在地發生并展現在日常生活中。各類體育團體和慈善機構的報告均顯示,女性和女孩在公共空間中,不僅在活動方式和地點上,更在著裝方面,持續受到遠超常理的限制、審視和騷擾[5]。這對體育活動的參與率造成了持續的負面影響。英格蘭體育委員會(Sport England)2022 年的研究《為青春期女孩重塑體育》(Reframing Sport for Teenage Girls)發現,在英國,隨著年齡增長,遠多于男孩數量的女孩不再認為自己“擅長運動”(sporty),其中有許多人將自己排除在這種本不必要的二元身份之外。她們面臨的障礙包括“缺乏歸屬感”、不喜歡“被人注視”以及“感覺被評判”。該報告的一項核心發現是需要“拓展‘運動范兒’的既有形象”。盡管傳統意義上的體育更偏向于正式、有組織和規則化的競賽(且歷史上更具男性色彩),但人們日益認識到更非正式的日常鍛煉的價值。因此,除了需要承認更多元的體育形式和“運動的”(sporty)身體,并“正視既有現實”之外,更需拓寬體育運動及運動休閑服裝的獲取渠道,提升其社會認可度。
本文響應學界的呼吁,尋找“替代性史料以增進對體育史中女性經驗的理解”(Constanzo,2002)。奧斯本和斯基倫已指出,體育史研究“長期以來主要由男性學者主導,因此,其研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男性的興趣點”(Osborne & Skillen,2020)。然而,縱觀歷史,不乏女性熱情投身體育和競技活動,并竭盡所能,利用一切可資利用的工具、技能和材料,來反抗對其行動自由的束縛,表達自我,挑戰既有秩序。帕克提醒我們:“刺繡(embroidery)藝術既是將女性教育為理想女性,以及證明她們已實現該目標的手段,但同時,它也曾是反抗女性氣質束縛的武器”(Parker,2012)。
新型服裝,尤其是那些為在公共場合活動的身體而設計的服裝,長期以來都是社會政治博弈的焦點。在公共場合挑戰廣為接受的性別規范,無疑會觸動許多人的神經。正如麥克羅恩所言,“體育運動令人困惑地具有模糊性,因為它恰好站在男性與女性的邊界之上”(McCrone,1988)。創意服裝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引人入勝的視角,去審視那些熱愛運動與積極活動的女性所面臨的特殊挑戰。由于她們鮮有機會獲得自上而下的專業資源供給,我們反而觀察到了創新實踐,以及一系列獨特的運動的(sport)與積極的(active)身份認同,它們自下而上地涌現,并且,如接下來的數據所示,從內而外地生長。通過對空間和行動自由提出獨特的主張,本文旨在論證,這些服裝的穿著者利用富有創意的運動與休閑服裝,將自身“塑造為公民,或者更確切地說,塑造為那些理應享有‘擁有權利之權利’的人”(Isin,2008)。
專利、數據與方法
本文源于歐洲研究理事會(ERC)資助的“專利政治”(Politics of Patents,POP)項目,該項目旨在探索 1820 年至 2020 年間長達 200 年的服裝發明史。[6]項目的大部分數據來源于歐洲專利局,該局擁有全球超過 1.2 億份可公開獲取的專利文獻。[7]專利文獻為社會科學研究提供了寶貴的數據,詳細記錄了發明人及其生平,他/她們所關注的問題,以及圖文形式的解決方案。[8]我的分析聚焦于 1890 年至 1940 年間全球范圍內女性運動與休閑服裝專利。這 50 年被康斯坦佐(Constanzo,2002)稱為西方世界中體育的“黃金時代”,同時也是社會、技術和政治深刻變革的時期。世界大戰給人們的觀念和資源利用方式帶來了根本性的轉變;席卷工業化世界的自行車熱潮引領了體育興趣的日益高漲,加之社會對女性參與鍛煉益處的逐步認可,以及專利申請的繁榮,種種因素交織下,以往壁壘森嚴的系統向非專業人士敞開。[9]
本次分析的子數據集包含了來自澳大利亞、加拿大、德國、法國、新西蘭、北美和瑞士的發明人所申請的 200 項服裝專利。初步檢索使用了國際專利分類(IPC)編碼 A41,即“可穿戴服裝”。[10]然而,該分類法在研究女性運動與休閑服裝方面僅部分有效,這一事實本身便頗具啟發性。相較之下,在檔案中查找男性運動服裝專利則更為直接。通過“板球”“足球”“棒球”等標準關鍵詞進行檢索,便能獲得數百條結果。有趣的是,除了易于查找之外,這些專利的意圖也極為單一,發明人往往專注于設計上的細微改進,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護穿著者或提升運動表現。由于一個特定的身體形象——主要是精瘦、強壯的男性——始終占據著體育運動的中心位置,男性運動服裝鮮有短缺,因此其設計上的革新往往是漸進式的。[11]
然而,在這一時期,女性運動與休閑服裝的狀況則更為復雜、多面且出人意料。由于在這 50 年間,她們鮮少成為運動服裝制造商的目標客戶,也幾乎得不到統一的運動制服,因此她們不得不借用或改造男裝,或者干脆不穿,再或者,正如我接下來將要展示的,她們選擇親手發明。并且,由于她們必須在公共空間中巧妙規避社會政治的種種限制,這些發明往往具備多種功能,且常常被巧妙地隱藏起來,其種類也異常豐富。該數據集囊括了適用于劃船、露營、騎行、飛行、園藝、體操、徒步、騎馬、高爾夫、登山、滑冰、游泳、雪橇、散步等多種活動的服裝,其形式涵蓋了裙子、襯衫、燈籠褲、馬褲(breeches)、長褲、夾克、馬術褲(jodhpurs)、罩衫(overall)、外套、斗篷以及披風等。正因為這些服裝具有可轉換、多功能和隱藏式的特點,所以毫不意外,它們在史料中更難尋覓。
要識別并構建一個關于女性運動與休閑服裝發明的數據集,本身就需要一種富有創造性的方法。通過 IPC 分類進行檢索僅部分有效,因為各國在本世紀的不同時期才陸續采用這一全球統一的分類系統。當專利的標題和摘要完整且包含相關關鍵詞時,關鍵詞檢索確實能發揮作用。然而,由于這些服裝往往具有多種用途,其專利標題常常不那么直接明了。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美國女飛行家伊迪絲·福爾茨(Edith Foltz)在 1937 年申請的一項集裙子、馬褲和襯衫于一體的可轉換服裝專利,其標題卻含糊地命名為“裙子”(Skirt)。許多類似的出色發明,都是在對更龐大的數據集進行清理、翻譯和整理的過程中偶然發現的。[12]接下來的分析將聚焦于五個專利,每十年選取一個,以凸顯熱愛運動與積極活動的女性所持續面臨的困境。為了深化專利研究所得出的見解,我們還對相關的生平數據、期刊和報紙進行了進一步的分析。資料來源包括英國報紙檔案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英國國家檔案館、哈蒂信托(Hathitrust)數字圖書館、古登堡計劃電子書、紐約公共圖書館以及史密森尼學會(The Smithsonian)等。
從內到外:發明運動與休閑服裝
我將圍繞“可轉換”“多功能”與“隱藏式”三個主題分析各種運動與休閑服裝的專利。盡管許多專利橫跨多類,但這種主題化的組織仍有助于突出它們的關鍵特性以及更大的社會政治問題。這種模糊性本身就有著理論趣味。本文的數據難以被簡單歸類,它們抗拒單一的標簽,呈現出多部分、靈活且動態的特性,其形態隨著條件與情境的變化而不斷轉換。(甚至連諾布爾本人也未被全然視為男性,而參與運動的女性的性取向也常遭質疑。)這無疑是這些服裝的精髓、目的和潛力所在。正如內茨等人(Netz et al.,2019)所言:“倘若身體是多重的(multiple),那么它們也可以是多樣的(different),從而開啟通往別樣世界的可能。”
下文將聚焦于發明家、他/她們的發明創造,以及這些服裝在女性權利抗爭中所扮演的更宏大的角色。這樣做,部分原因在于某些發明家的生平事跡較易尋獲[13],但更重要的是,只有將這些零散的歷史片段與更廣闊的社會政治問題及時事相結合,使其清晰可見,我們才能獲得更深刻的洞見。總而言之,我認為,這些服裝專利可以被解讀為一種抵抗行為,它們使得穿著者能夠以全新的方式活動,參與特定的活動,或是主張那些因個人、社會或政治原因而一度無法企及的自由。
可轉換
所謂“轉換”就是要“改變(某物的)形式、特征或功能”,以及“使其偏離原初或既定用途”。[14]數據集中大部分發明都提供了不止一種服裝款式或穿著方式。本節所列舉的實例,不僅成功地偏離(divert)了單一用途,更實現了向(至少)兩種截然不同可能性的轉化。來自紐約的設計師科拉莉·托馬(Corallie Thoma)于1919 年在美國為其“可轉換裙褲”申請了專利,并于 1920 年在加拿大再次申請(圖二)。她的專利圖紙清晰地展示了一條看似平平無奇的 A 字及膝裙,如何能搖身一變,成為一件截然不同的服裝——一條馬褲。盡管這條馬褲的外觀酷似騎馬時穿著的馬術褲(jodhpurs),但托馬特別指出,其窄腰設計和膝部合體的紐扣凸顯出臀部部分如“軍裝般寬松的效果”,而這種風格正是當時美國和歐洲男性軍人制服的象征。考慮到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剛剛結束,這一設計選擇顯得尤為耐人尋味。彼時,那些因男性奔赴戰場而在工作場所體驗到前所未有的自由的女性,正面臨著被排擠并被期望重返家庭生活的境地。托馬的設計巧妙地借用了象征男性自由與政治權力的物質符號,同時又保留了社會公認的女性服裝款式。
科拉莉·托馬于 1919 年設計的“可轉換裙子與馬褲”(US1297932A)
制服、國家觀念(nationhood)與男性氣概,三者向來緊密交織。從歷史上看,男性公民被賦予了代表國家、捍衛自由的首要職責。肖曼(Schorman)在論述美國歷史上戰爭時期的服裝時指出,這種觀念如何滲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消費者“樂于將消費策略與戰爭狂熱相結合”,追捧特定的配色方案(如紅、白、藍三色)以及斗篷、軍帽和衣領等具有軍事風格的配飾(Schorman,2003:109)。用民族主義話語來裝扮身體,尤其是女性的身體,成為了一種主張這些(男性化的、主導性的)公民身份的方式。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那些曾在特定類型的戰時工作中穿過褲裝的女性開始逐漸接納這種服飾。然而,即便在1920 年代,褲裝仍只適用于特定場合,例如在工廠、家中,或是進行某些體育運動時。如前所述,體育運動為女性提供了一定的自由空間,因為它不被視為嚴肅之事,而女性和發明家們則抓住這一契機進行實驗,不斷挑戰社會可接受的界限。像托馬這樣的發明賦予了穿著者選擇何時何地轉換服裝的權利,也為她們提供了一種途徑,至少保留一部分在戰爭期間所體驗到的男性式的自由。
另一項與馬褲相關的發明則與早期航空服飾有關。上世紀之交,航空熱潮席卷全球。女孩和婦女們尤其“被人類終于能夠飛翔這一事實所帶來的自由和無限可能性深深吸引”(VanWagenen Keil,1979:15)。然而,正如自行車和汽車一樣,飛機也被視為男性專屬的技術,女性若想在天空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須付出艱苦的努力。報紙或許會大肆宣揚女性翱翔藍天的戲劇性、刺激性和危險性,但在服裝方面,卻將她們牢牢地束縛在地面。舒爾茨曾提及比利時女飛行家海倫·杜特里厄(Hélène Dutrieu),據報道她“飛行時不穿緊身胸衣,這在 20 世紀初被視為不道德、輕率和‘放蕩’的行為”(Schultz,2019)。地面上的批評者言辭之激烈,以至于一些女飛行員被迫在極其有限的行李空間內攜帶適合在目的地穿著的晚禮服。有些人甚至設法在飛行途中換裝,以便在抵達時能以符合社會規范的女性形象示人。可以說,“日常生活中那些限制性、包裹性強且笨重的服裝,實實在在地橫亙在她們與她們的抱負之間”(Burman,2000:307)。
在這種壓力之下,或許不足為奇,女飛行員的成就常常被她們的著裝所掩蓋。布萊克在提及艾米·約翰遜(Amy Johnson)——首位完成從英國到澳大利亞單人飛行的女性——時寫道,在她長達五個半星期的澳大利亞之行中,她的“外表和服裝不斷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Black,2009:57)。由于女性的傳統服裝中根本沒有合適的飛行服,她們不得不經常臨時改造或借用男裝。“即便是阿梅莉亞·埃爾哈特(Amelia Earhart),在 1920 年學習飛行期間,也穿著男式飛行服,這不僅因為在多風的駕駛艙中這種服裝更為實用,也因為這能讓她在飛行場上不那么引人注目”(VanWagenen Keil,1979:54)。然而,這些越軌實踐所帶來的持久污名,迫使許多女性不得不用更具女性氣質的舉止來抵消穿著男裝的影響。據說,埃爾哈特“特意將頭發留得足夠長,以免顯得‘古怪’”(同上:57)。隨著不滿情緒的日益滋長,一些女飛行員開始親手制作自己的飛行服。例如,哈里特·奎因比(Harriet Quimby)的“那套紫紅色的緞面飛行服,配有兜帽、燈籠褲和綁腿,所有部件均由同種面料制成”便引起了廣泛關注(同上:10)。1911年,她描述了當時面臨的困境以及如何通過可轉換設計來解決這一問題:
聽起來或許有些奇怪,但在偌大的紐約城,我竟找不到一套像樣的航空服——盡管我已竭力搜尋。困惑之際,我忽然想到,裁縫協會主席亞歷山大·格林(Alexander M. Grean)或許能提供些好建議;事實證明他確實如此,因為他很快就解決了問題……我的飛行服采用厚實的羊毛襯里緞面料制成,沒有內襯,是一體式設計,連兜帽也包含在內。通過巧妙的組合,在不作為燈籠褲時,它可以瞬間變成一條傳統的步行裙。(Quimby,1999)
二十年后,類似的問題依舊存在。盡管第一次世界大戰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社會上仍有部分人對獨立女性穿著褲子感到不安。即便是那些在天空中重新定義人類能力極限的女飛行員,在地面上也不得不屈從于帶有局限性的性別規范。正如布萊克所言:“這些年輕女性在她們的開創性飛行中所展現出的非凡冒險精神、獨立品格和過人勇氣,一次又一次地與她們落地后必須立刻展現出女性氣質(feminine)的要求交織在一起”(Black,2009:71)。因此,女飛行員們只能繼續親手縫制自己的服裝,將功能需求、個人愿望與社會期望艱難地糅合在一起。
來自俄勒岡州的伊迪絲·福爾茨(Edith Foltz)是一位創造了諸多記錄的越野飛行家、導航員和運輸飛行員。1937 年,她為一款創新的可轉換服裝申請了專利,將這一理念推向了新的高度(圖三)。盡管這款服裝主要針對女飛行員,但她也指出,它適用于包括“騎馬、徒步旅行及類似運動”在內的多種戶外活動。其獨特之處在于,這款一體式設計由馬褲構成,外面覆蓋著一條在腰部固定的貼身裙子。通過拉開裙子兩側的拉鏈,并將下擺向上提至肩部,然后在頸部重新扣合,它就能夠變成一件寬松的襯衫。這一動作會露出里面的馬褲,福爾茨解釋道:
本發明尤其適用于女飛行員,因為它提供了一種服裝,能讓穿著者在進出飛機以及操作飛機時活動自如。同時,本發明還提供了一條外觀迷人的裙子,能夠完全遮蓋內層服裝……從而打造出一款適合在街頭穿著的服飾。
伊迪絲·福爾茨(Edith Foltz)于 1937 年設計的“裙子”(US2080814)
福爾茨巧妙地利用了她的性別和職業在媒體及社會上引發的廣泛關注,來推廣這項發明。與四十年前的諾布爾服裝一樣,它也獲得了相當多討論。《鹽湖城論壇報》同樣將福爾茨的發明稱為“三合一”服裝,并稱其“僅需數秒即可變換形態,既可作日常街頭裝束,也可作為運動套裝或飛行員服”。這款后來被人們稱為“Foltzup”的服裝,在波特蘭的邁耶與弗蘭克有限公司(Meier & Frank Ltd)發售,這是太平洋西北地區(美國西北部和加拿大西南部)歷史最悠久、聲名最顯赫的零售連鎖店之一。報紙和期刊上整版刊登的廣告,鼓勵著購物者“務必前來一睹新款‘Foltzup’套裝的風采”,并領略其可轉換的魅力:“一套為積極運動而生的街頭服裝,隨心所欲,任您選擇!”廣告還暗示這款服裝甚至適用于女性可能從事的更多體育活動,例如“徒步、釣魚、狩獵或露營”。
福爾茨在百貨公司親自擔任模特,展示服裝的各項功能,并回答顧客的疑問。她穿著這套服裝出席各種飛行活動,向記者們講述它的故事,甚至在 1933 年洛杉磯舉辦的發明家大會上贏得了一枚藍綬帶。看起來,她在商界和空中都游刃有余。通過可轉換設計,這些女性模糊了服裝類別的界限,“既跨越了速度與力量的疆域,也突破著性別與文化的邊界”(Burman,2000:301)。
多功能
積極活動不只是在家中進行體育鍛煉。旅行的機會也為中上階層的女性提供了一種受歡迎的慰藉,使她們得以暫時擺脫令人厭煩的社會束縛。然而,即使是那些享有更男性化行動自由的女性,依然受到服裝限制的困擾,而這些限制更難以擺脫。全新的地理和社會自由并不總是轉化為穿著上的解放,“因為女性在外行動時,仿佛被迫把‘家’帶在身上”(Cresswell,1999)。有些地方對女性身體的限制相對寬松,旅行者們因此常常感嘆,回到英國后不得不重新遵循更為傳統的習俗。《理性服裝公報》(The Rational Dress Gazette)的一位撰稿人曾評論道:“法國社會對女性的理性騎行服裝所表現出的寬容,與英國社會的不寬容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盡管在新世紀,旅行在中產階級和工人階級變得更加普及,但某些障礙卻基本上未曾改變。服裝鮮明地體現了女性旅行者所深切感受到的種種張力。它依然在意識形態和物質層面上提醒著“女性的權利、責任與局限”,并且“在決定其行為、使其適應既有束縛方面,扮演著一種無處不在、有時甚至堪稱陰險狡猾的角色”(McCrone,1988)。許多女性在對自由的渴望與不成比例地壓在她們肩上的責任之間苦苦掙扎。伯克特在論及英國旅行家、作家兼考古學家格特魯德·貝爾(Gertrude Bell,1868-1926)時解釋道:“她渴望被社會接納,她也強烈地需要打破一切可接受行為的界限,這些就形成了一種尷尬的組合。”(Birkett,1989:28)
保羅(Paul)、漢諾(Hanno)和弗里茨·羅斯勒(Fritz R??ler)試圖解決其中一個難題:那些熱衷體育活動的女性旅行時的服裝需求。1909 年,他們在英國和法國為一款“女士組合式罩衫與運動服”申請了專利(圖四)。這些自稱為制造商的人居住在德國薩克森州,他們宣稱其發明的核心在于“一款女士運動服,通過簡單的操作即可轉換成罩衫”。其一個主要目標是“提供一種既輕便又占用空間小,并且能適應旅程不同階段穿著的服裝”。
保羅、漢諾和弗里茨·羅斯勒(Paul, Hanno and Fritz R??ler)于 1909 年設計的“組合式女士罩裙與運動服”(GB190909244A)。
他們的發明通過多個相互連接的部件,巧妙地實現了這些野心勃勃的目標。羅斯勒兄弟解釋道:“例如,許多女士在從事登山、滑雪橇和自行車等運動時,會穿著運動燈籠褲,但她們希望在抵達目的地后能換上裙裝。然而,由于這會增加行李負擔,所以并非總是能夠如愿。”他們的發明包含五個部件——定制夾克、斗篷(有袖和無袖)、襯衫、燈籠褲以及可轉換的裙子/罩衫——并提供了多種組合方式,以適應不同的運動項目、社交場合、天氣條件以及旅行的舒適度需求。
這條裙子相當有趣。它乍看之下是一條普通的及地 A 字裙,但當穿著者解開前襟的紐扣并松開隱藏在腰帶處的袢帶時,便會發生變化。將腰帶向上提至胸部,讓袢帶繞過雙肩,再將前襟扣在先前隱藏的衣片上,裙子便會加寬,搖身一變成為一件從胸部覆蓋至小腿的“罩衫”。發明者解釋說:“裙子巧妙地配置了紐扣、扣眼、鉤子和袢扣,以及按扣,以便適應其不同的穿著方式。”關鍵在于,這些多樣的組合方式旨在實現快速轉換,并且“任何女士無需他人協助”即可輕松完成。發明者還特別強調了他們這款組合服裝的經濟性。
諾布爾(Noble)的可轉換服裝也具有類似的設計初衷。《淑女》雜志曾報道她在女性旅行者中的應用:“這種極為獨特的設計構思十分巧妙,能為游客省去攜帶大量行李的麻煩”(1895:47)。盡管少部分旅行者有足夠的財力購買多套服裝并雇傭行李搬運工,但許多人并非如此,或者她們更傾向于獨立旅行。諾布爾和羅斯勒服裝的穿著者可以輕裝簡行,在必要時展現出端莊淑女的外表,同時依然能夠盡情參與她們喜愛的各項體育活動。
這些發明的接縫與針腳之中,還隱藏著更多的巧思。諾布爾服裝中值得一提的是男性化剪裁的運用。“其上衣領口的設計借鑒了男士外套的風格,腰部則采用了伸縮原理,以便在騎車前傾時提供舒適與便利”。這在當時是一種雖不張揚卻頗具顛覆性的創舉。前傾姿勢主要為男性騎行者所采用,用于高速競賽。而女性則被要求保持直立的坐姿,這既是社會禮儀的要求,也受到女式自行車車架結構及其服裝款式的制約。因此,諾布爾的服裝巧妙地為女性提供了多種姿態選擇,使其能夠在公共空間中以不同方式存在與活動。
圍繞體育和公民身份的歷史書寫記載了女性如何運用各種策略、工具和材料,為自己爭取空間,或者更常見的是,強行進入公共領域。舒爾茨寫到多種形式的“身體力行的行動主義”(physical activism),這些行動“不僅讓女性得以發出自己的聲音,而且對政治共同體提出象征性的要求,將集會和言論自由權利等民主技術,與她們被剝奪完整公民身份這一矛盾現實巧妙地交織在一起”(Schultz,2010)。盡管多功能和可轉換服裝不那么引人注目——這正是其設計初衷——但它們至少為穿著者提供了一種想象,甚至是一種物理性的現實:以全新方式存在于世,棲居在空間之中,以不同的方式活動,主張那些因傳統性別行為規范而被剝奪或變得難以實現的權利和可能性。這些服裝也展示了女性卓越的運動能力,“進一步揭穿了那個曾被用來反對賦予她們選舉權(enfranchisement)的女性天生脆弱(female frailty)的神話”(同上:1135)。
目前尚未發現羅斯勒的發明走出檔案、投入生產并真正穿在運動女性身上的證據。然而,正如諾布爾的發明在國際媒體上所引發的廣泛關注那樣,這些設計顯然迎合了那些急于擺脫行動自由束縛的女性的需求。伯克特所說不錯,許多維多利亞時代的女性最初是通過寫作、繪畫和詩歌來構想自己逃離社會、開創全新生活方式的。憑借這些創造性的行為,她們“創造了一個具體的、作為旅行者的自己,這使得她們日后能夠跨出窗欞,越過花園的藩籬,去實現自己的夢想”(Birkett,1989)。像這些服裝專利這樣的發明,其尺度看似細微,然而,無論它們最終是否被制造和穿著,它們都蘊含著以多種方式存在、穿行與體驗世界的創造性潛力。正如內茨等人(Netz et al.,2019)提醒我們的那樣,關注“那些并非處于聚光燈下,但仍能孕育潛在變革的行動者和領域”同樣至關重要。
隱藏式
數據集中所有的發明都巧妙地運用了隱藏元素,以實現其多功能和可轉換的效果。諸如紐扣、扣眼、拉鏈、繩索、緞帶、袢圈、束帶、鉤扣以及細微的額外布料層次等看似平凡的部件,通過獨特的組合方式或在不尋常的位置進行組裝,便能將一件服裝從一種形態轉變為另一種形態。塞西爾·哈里森(Cecile Harrison)于 1914 年申請的“關于分體裙或類似服裝的改進”專利便是一個典型范例(圖五)。哈里森是一位居住在西倫敦哈默史密斯比頓路 20-22 號的女裝裁縫。她那謙遜的專利名稱下掩藏著發明的雄心。哈里森解釋說,這款服裝“相較于其他裙子具有顯著優勢”,這源于她“對運動或游戲的特殊適應性”。她顯然酷愛運動,因為她聲稱設計了一款能夠“為跨騎或側騎馬、騎自行車、劃船、撐篙、登山、滑冰、打高爾夫球或從事任何體育比賽或體育鍛煉提供非凡活動自由度”的服裝。它所需的布料并不比同類型的其他分腿(bifurcated)服裝更多,重量也相差無幾,且從外觀上看并無任何不同。她解釋稱,這款服裝的新穎性都藏在其內部:“它外觀完美整潔,與剪裁得體的普通步行裙、日常外出服或室內穿著的裙子極為相似,不會被察覺是一件‘分體’(divided)服裝。”
塞西爾·哈里森(Cecile Harrison)于 1914 年設計的“關于分體裙或類似服裝的改進”(GB191408464A)
分體裙出現于維多利亞時代,旨在讓女性在遵循性別規范的同時,能夠擁抱更為積極的生活方式。這類服裝款式多樣,從燈籠褲到闊腿七分褲不一而足,但從外表看,它們都能營造出普通裙裝的假象。從根本上說,這些設計確保了穿著者的真實意圖不會被“察覺”。她可以自如行走、騎自行車、跨騎馬匹、徒步、滑冰,在進行其他活動時也普遍更靈活自由。她打扮得積極活躍的身體以及對運動的熱忱都被隱藏在光天化日之下。
盡管分體裙的優勢顯而易見,它的社會評價卻是褒貶不一。據說,它是英國服裝改革運動的領軍人物弗洛倫斯·哈伯頓夫人(Lady Florence Harberton)的發明。1883 年,國家健康協會(National Health Society)舉辦了一場展覽,旨在展示服裝和家居裝飾領域的進步成果,但同時也發出了警告:“服裝必須做到‘衛生、理性且富有藝術感’,但除非它能體現出哈伯頓夫人理念的進步之處,否則恐怕連公眾的好奇心都無法激發。”他/她們的觀點十分明確:“女士們是不會穿分體裙的”(Western Morning News,1883:2)。
盡管許多女性確實會穿分體裙。但穿著被視為男裝的服裝也會被看作一種嚴重的威脅。維多利亞時代的性別角色受到嚴格的規制,服裝與教育、種族和階級一道,共同塑造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身著此類服裝的女性,不僅被視為闖入了男性的衣櫥,更被認為是在通過模仿男性來主張相關的權利、特權和行為舉止。如前所述,這些焦慮情緒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人們擔心,騎自行車和其他體育運動會成為通往“諸如攻擊性、競爭性、吸煙、飲酒以及對政治問題日益關注等以往被視為男性化特質的門戶”(Constanzo,2002)。
希爾德布蘭特等人認為,“在主張、實施或預設一項尚未獲得法律機制保障的權利時,展演公民身份并如公民一般行事,本身就包含了一定程度的‘假戲真做,直至成功’的維度”(Hildebrandt et al.,2019:5)。整個二十世紀,許多女性都曾試圖通過服裝來逃避她們備受束縛的生活,或者至少隱藏她們的真實意圖。關于女性擁抱男裝及其所附帶特權的記載不勝枚舉。例如,蘇格蘭作家、女權主義者及服裝改革家弗洛倫斯·迪克西夫人(Lady Florence Dixie)便主張,進入男性領域對于女性解放(emancipation)至關重要:“女性,作為女性,可以寫作和演講,但這毫無裨益,除非她們能進入男性的活動范圍,分享他們的機遇,進入議會,并證明自己具備統治的能力……讓她們喬裝打扮吧!”(Newcastle Weekly Courant,1893:6)。哈伯頓夫人(Lady Harberton)甚至更進一步,建議女性“應該身著男裝,從而通過計謀進入下議院”(Pembroke County Guardian,1907:3)。肖普蘭在論述異裝史時指出,我們真正了解的,往往只是那些失敗并被識破的人;雖然他/她們“為我們留下了關于他/她們如何規避社會限制的廣泛記錄……但這不禁引人深思:究竟還有多少人從未被識破?”(Shopland,2021)。與此類似,我們可能永遠無法確切知曉,究竟有多少女性曾制作并穿著過那些不那么顯眼卻具有創造性的運動休閑服裝。倘若人們對可轉換、多功能和隱藏式設計有更多的了解,女性體育史的面貌或許會截然不同。
口袋是另一種充滿實用價值和隱蔽潛能的物質裝置,在數百年間激發了無數的創新巧思。[15]本數據集中許多發明家都認識到口袋對于積極活動的女性的重要性。口袋解放了雙手,使她們能夠操控自行車、揮動高爾夫球桿、緊握馬韁,同時還能攜帶個人物品。從更具政治意義的層面來看,在那個女性自身常被視為他人財產的時代,口袋幫助女性擁有并保管自己的財物。一些發明家對口袋的用途、位置和容量有著非常具體的規定。哈里森便強調,應在裙子的前部或側面設置“一個或多個具有常規或特殊容量的口袋”。這些口袋的尺寸暗示了穿著者長時間獨立行動的可能性。托馬則在她位于裙子前部的兩個口袋上運用了更為隱蔽的設計,它們巧妙地隱藏了核心的可轉換技術。一個紐扣和扣眼被不同尋常地設置在了口袋內部。當它們與后擋布上相應的紐扣/扣眼相連接時,便構成了馬褲的臀部。服裝內部另外二十個固定裝置則最終完成了向褲裝的轉換。若非事先知曉這些裝置的奧秘,其真實用途將始終不為人所知。[16]
哈里森的發明中還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精妙之處。她提出,她的可轉換裙不僅適用于女士,也同樣適用于“女仆和兒童”,從而顧及了其他通常被忽視的社會群體的服裝需求。她還詳細描述了兩個側門襟(即臀部的紐扣開口)的運用,這一設計將腰帶分成了兩部分。她設計的并非額外的口袋,而是一種便于穿脫的裝置。這種獨特的連接方式使得“后片可以方便地放下,而不會影響到腰部的前片”。哈里森敏銳地察覺到女性在離家外出時,需要體面且便捷地解決如廁問題。找不到合適的廁所或無法輕松解衣,曾將女性“束縛”于家中。因此,這一隱藏的功能也可以被視為一種公民“行動”。正如懷斯曼所述:“無論在公共領域還是私人領域,使用廁所的經歷……都極大地反映了我們的身體如何被感知,以及我們的公民身份如何被想象”(Wiseman,2019)。
結論:超越單一的體育二元論
本文的焦點在于探討上世紀之交的女性為了參與各種公共體育活動而穿著的服飾。除了行動自由受到社會政治層面的重重阻礙外,她們還面臨著衣櫥與活動需求不相匹配的困境。傳統的女性服裝難以適應新興的活動方式。與男性可以較為輕松地脫減衣物、購買或改造現有服裝不同,女性不得不對已有衣物進行調整,借用甚至改造男裝,或者親自動手制作。這些空缺,加之女性對以全新方式在公共空間中存在與活動的強烈渴望,為針對女性且由女性主導的服裝發明創造了成熟的條件。
女性運動與休閑服裝的發明史是一部涌動著創造力的歷史。然而,要發現這些創造力,就要深入探究,既要進入檔案之中,也要進入服裝之內。我聚焦 1890 年至 1940 年間的全球服裝專利檔案,探討了許多專為熱愛運動與積極活動的女性設計的發明如何巧妙地運用了可轉換、多功能和隱藏式的設計。早期專業或零售領域對此關注的缺乏,加之公共空間中女性身體所承受的獨特社會政治壓力,共同導致了女性的熱愛運動與積極活動的身份認同以一種與眾不同的方式浮現:自下而上,或者如本文案例所述,自內而外。
發明家們必須應對諸多難題,這意味著他/她們常常將創新巧妙地隱藏于眾目睽睽之下。許多設計并不是為了被看見,而是為了讓穿著者能夠自主選擇在何時何地參與那些可能被社會視為出格的各種活動,或是為了應對變化的環境或不舒適的處境。這些發明可以被視為新參與實踐的試驗場,也是女性在那個時代爭取原本無法獲得的權利和應享待遇的一種途徑。這些數據揭示了針對主導話語和傳統習俗的、鮮為人知的抵抗行為,并證明了女性是社會技術變革的積極推動者,而不僅僅是其旁觀者或消費者。
這在當下有何意義?
本文不僅關注這些非凡的發明創造,更著眼于以不同方式參與體育和活動的政治行為本身。盡管許多早期的服裝遠非理想,并且在提供可轉換、多功能和隱藏選項方面存在諸多妥協,但通過幫助女性在往往充滿排斥的環境中想象、進入或開辟出屬于自己的空間,它們無疑拓展了積極活動的女性的可能性。這些創造性的歷史,與那些更為主流的、宣揚勝利與英雄主義的(單一且男性化的)體育敘事形成了鮮明對比。這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何我們今天對它們知之甚少。
我認為,關注并銘記這些鮮為人知的故事,使我們可以在其基礎上繼續探索。我們可以對那些習以為常的事物提出全新的問題。正如舒爾茨所說,通過“拓寬我們對體育的認知,我們或許能夠構建起對女性歷史更為細致入微的理解”(Schultz,2010:1135)。倘若這些記述能夠成為體育史冊的一部分,倘若人們贊揚其獨特性,進一步發展其觀念,那么今天的體育與休閑服裝領域或許早已擺脫了單一和二元窠臼,變得更加多樣、包容,富有想象力與創造力。
盡管世事變遷,女孩和婦女在公共場合要展現“運動范兒”并積極活動,依然困難重重。近期的報告揭示,由于多種原因,包括自我意識、性騷擾、裝備不合身以及缺乏合適服裝等,她們的體育參與率仍然偏低。對于當今的女孩和婦女而言,塑造“運動型”的身份認同似乎與一個世紀前同樣具有挑戰性。而這種身份認同中不必要的二元對立,既根深蒂固,又問題重重。這些發明故事表明,她們不應被局限于單一的身份認同,也不必被迫接受那些將她們排除在外的規范性形象。制作和穿著那些提供可轉換、多功能或隱藏式選項的服裝,有助于拓寬所有公民對未來可能性的想象。重新發掘這些發明家及其非凡創造的遺產,很可能為我們提供一種更富創造性的視角,去思考當今公共空間中積極活動的身體的無限潛能。
本文原載于《社會學評論》(The Sociological Review)雜志,原題為《可轉換、多功能與隱藏式:1890-1940 年間女性運動休閑服裝的發明歷程》(Convertible, multiple and hidden: The inventive lives of women's sport and activewear 1890–1940)。文章屬于更大的歐洲研究理事會(ERC)資助項目“專利政治:通過服裝發明重新想象 1820-2020 年的公民身份”(Politics of Patents: Re-imagining Citizenship via Clothing Inventions 1820–2020),與文章同一主題的專著預計將于明年推出。關于研究者如何通過親手縫紉和上手制作來理解這些專利本身,可參考項目官網以及作者的其他文章。感謝作者 Kat Jungnickel 授權翻譯。
注釋:
[1] 英國理性服裝運動(English Rational Dress Movement)倡導他/她們所謂的理性服裝,反對非理性時尚。
[2] 參見 Campbell Warner(2006)。
[3] 女性首次參加奧運會是在 1900 年。即使到了 2022 年,奧運會尚未實現性別平等。
[4] 2021年,挪威女子沙灘手球隊在歐洲沙灘手球錦標賽上因穿著短褲而非比基尼泳褲而被罰款 1500 歐元,以抗議女性運動員的性化。英國殘奧會運動員奧利維亞·布林(Olivia Breen)在英國跳遠錦標賽上被警告她的短褲「太短」且「不合適」。
[5] 請參閱例如婦女體育基金會(美國) 的報告,以及婦女體育與健身基金會(蘇格蘭)的報告。
[6] 本項目的語料庫包含 320000 項專利。 更多信息請訪問項目網站。
[7] 參見歐洲專利局網站。盡管我們也整理了來自其他專利來源的數據。
[8] 并非所有具有創造性的想法都申請了專利,而且專利檔案受到階級、種族、性別和殖民權力關系的影響。
[9] 有關女性早期參與運動服裝專利的更多討論,請參見 Jungnickel(2018)。
[10] 非常感謝POP團隊的各位成員(Paul Stoneman、Claudia Di Gianfrancesco、Katja May、Kata Halàsz、Ellen Fowles和Adele Mason-Bertrand)在數據收集方面提供的幫助。
[11] 美國、英國和法國的服裝史學家也注意到,在整個十九世紀,男士們「獲得了一種在所有社會階層都相似的服裝類型,夾克和褲子」(Crane, 2000:26)。
[12] 隨著項目的繼續,可能會發現更多,因此本文反映了正在進行的研究的見解。
[13] 女性技術史的痕跡向來支離破碎且分散。
[14] 參考詞典定義。
[15] 在更大的項目專利數據集中,有超過 25000 項關于口袋的專利。
[16] 因此,許多具有歷史意義的女性可轉換、多功能和隱藏式運動服可能仍然不為人知,并且在博物館和個人收藏中未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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