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幾天接到一個咨詢,我很感慨,和案主商量后,她同意我寫出來。
就叫她小周吧。
小周今年36歲,是一名小學教師。老公比她大一歲,自己做生意。
小周家,她爸做生意,媽媽是老師,所以從小到大,她一直是在優渥的條件中長大。
老公和小周是大學同學,兩人是校園戀情。婆家在農村,條件自然和小周家沒法比。
盡管當初父母不同意,大學畢業后,小周堅持了4年,最終,爸媽還是松口了。她和老公也如愿結婚。
結婚的時候,婚房小周爸媽出了300萬,加上他們自己存的錢,全款購買。另外,他們還給小周陪嫁了一輛車。
婚后第2年,小周老公開始創業,她爸媽還贊助女婿50萬。
努力了兩年多,小周老公的小公司開始蓬勃發展,他們又買了一套小房子。
只是后面經過/疫/情,公司業務量驟減,差點撐不下去。
關鍵時刻,是小周回去問她爸媽要了150萬來支援她老公,公司才得以維持下來。
2.
兩年前,考慮到女兒要上小學,他們想買一套學區房。只是因為他們沒有購房名額,所以兩人商量之下,就辦理假離婚,去買房。
因為是假離婚,所以離婚的時候,公司股份那些都沒有分,甚至小周問爸媽借的錢,她也沒讓老公寫借條。
兩人只是分了房子,最開始小周爸媽出錢的那套房歸她,后面買的小戶型歸他老公,女兒歸小周,老公每個月給她一萬塊錢。
只不過,假離婚這件事,只有他們夫妻二人知道,小周爸媽和公婆都不知道,女兒也不知道。
并且離婚后,他們的日子和以往也沒什么不同。
到去年五六月份,經過一番努力,她老公的公司終于走上正軌了,危機暫時解除。
小周提出復婚,但是她老公總是說忙,小周也沒在意。畢竟,在她看來,他們的日子和以往沒啥不同。
有時候,她自己都忘了,其實她和老公早已經領了離婚證。
但是,今年5月,小周發現老公在外有情況。
當時,她覺得很難受,就直接對她老公說,她已經知道他外面有人了。
對方也很淡定,跟她說,那個女人是他之前生意上的伙伴。他的公司之所以現在能運轉良好,那個女人也給了他很大幫助。
因為這個女人父母有些能力,加上她自己事業做的還可以。
小周找人打聽了一下,確實是實情。
但是她老公也明確告訴她,他跟這個女人暫時沒辦法斷掉。
3.
從那天起,小周就陷入自我懷疑中。從小到大,包括工作,她一路都是順風順水的。
婚姻,她一直用引以為傲,覺得自己愛老公,對方也愛她,他們會一直幸福下去。
沒想到,現在老公竟然背叛她,小周覺得自己是不是有問題?
最重要的是,當初離婚,她誰也沒告訴,如今連個傾訴的人都沒有,只能自己偷偷哭。
老公這一年,事業回暖,原本說好一個月給她一萬,現在一直給的是3萬,有時候還會送她一些小禮物。
所以,小周很糾結,到底要不要和他撕破臉?
還有之前她問爸媽借的錢,用來幫這個男人渡過難關。之前,她沒想過讓對方寫借條,現在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她在想要不要讓對方還錢。
只是,讓她直接對這個男人說讓他還錢,這樣的話,她又說不出口。
并且她還害怕,如果自己提出來還錢,會不會觸及對方的底線,兩個人連最后一絲體面都不剩了?
小周覺得自己很窩囊,但是又不知道該怎么辦?
4.
其實,我覺得這個男人想法和小周一樣,并沒有打算撕破臉,只想這么過。
但是人家也給她解釋了,為什么要和那個女人在一起,意思就是他也是有正當理由的。
對于小周來說,目前要緊的不是在情感上糾葛,而是要保證父母那150萬能拿回來,還有當初父母支援老公做生意的50萬,也要一并要回來。
如果對方能直接還一部分錢,或者全部還完,那最好。
如果不能,可以請專業的律師幫著起草一份借款協議,然后讓他簽字就可以。
沒啥說不出口的,該說還是得說。
并且就算說出來,也不會觸及這個男人的底線。畢竟兩個人已經離婚了,讓對方簽字,他肯定也會簽。
現在小周和這個男人確實處于離婚狀態,但是男方公司有分紅。對于他的收入,當初離的時候沒有分,現在還可以再次分,可以讓對方簽一個補充協議,最好去找專業人士指導。
小周是因為過去一直過得太順遂了,所以現在遇到這些,接受不了,就開始懷疑自己。
人生總會有一些溝溝壑壑,可能是在事業上,也可能是在婚姻上,也可能是在生活的其他地方,都是正常的。關鍵是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們要去面對,要接納自己。
5.
最后,再來說下假離婚。
我想說,離婚從來都是真的,法律上從來就不存在假離婚。
所以,一旦離婚,我們一定要有意識,就是該爭取的一定要爭取。
千萬不要覺得,我是愛著他的,并且咱們是假離婚,以后還是要復婚的,更何況離婚后,我們還生活在一起。
我們只能保證自己,并不能保證對方沒有異心,或者不變心。
但凡是離婚,哪怕是你心里知道是假的,也要當成真的來辦。該自己所得的,全部都要拿到手,甚至還要盡可能多要。
這樣將來,萬一對方反悔,或者就像是小周的老公一樣出了狀況,咱們才能不后悔。
人心會變,愛情也會消散,但是不變的是,自己拿到手里的錢和財產,這些能保證我們過得好,可以讓我們心里平衡。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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