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惹不起有些人,但不能身懷利刃,去隨意對付那些你惹得起的人。怕硬可以被憐憫,欺軟怕硬就是恥辱。
前天,《天水市麥積區褐石培心幼兒園幼兒血鉛異常問題調查處置情況的通報》出來。雖然還有一些疑點,比如顏料的異味為何沒被發現等,但整個論據論證都很嚴謹。
原來,是為了彩色花卷饅頭好看,才去用顏料。不是為了省錢,但這比為省錢用毒顏料還蠢。不僅是無知的問題,還有審美的問題。大紅大綠,鮮艷······這是土包子的審美水平。
審美引發的血案。
為了這幾個腦殘,耽誤了多少孩子的一生。也頂格處分了27人,包括天水書記市長。官方對于此事沒有隱瞞包庇的理由。對疑點還可以繼續質問,大體上算是告一段落了。
不過這件事從一開始是又由自媒體理性質疑,推翻了第一次聲明,導致被國務院關注,并提級調查的成功案例。
其中的很多理性分析,提出疑點,猶如看偵探劇,很有智力快感。
以前聽自媒體上濫情的喊口號,司馬南之流弱智的講段子等,是靈魂的強奸。有時,偶爾聽到其他人的手機響起煽情的弱智主播說話,就像耳朵進了蒼蠅。
為什么有那么多強奸靈魂的,弱智的自媒體呢?
因為市場喜歡,有需求就有供給。
土包子的審美水平導致了蒼蠅般的自媒體。
正如有那么多把強奸當享受的2,就有那么多強奸犯式,種馬般的博主。
呈現這兩端的根源,在于職業自媒體有兩種身份:
一種是第四權力:做守望者,監督。這個守望者是廣義的,比如娛樂媒體也可以是守望者,娛樂業也有職業操守,一個明星若被不公平封殺,作為守望者也要報道,一個流量明星若有黑料,作為守望者也要揭發。
第二種是市場主體:職業自媒體的生存和盈利來自內容輸出和售賣。不管是受眾C端直接購買還是廣告商購買后再跟受眾交換看廣告的時間。
當面對重要社會事件時,自媒體的報道就會在這兩種身份間徘徊,到底是監督責任還是盈利占上風?
血鉛案,自媒體總體是被第一種身份牽引,雖然也有無數喊口號的自媒體跟著喊,但主流是理性質疑,受眾也在拼證據鏈,彼此分享探案般的樂趣。這樣的事情論跡不論心,不用去揣摩各自動機,可能那些理性的聲音也是為了揚名立萬,可能那些質疑是為了僅存的正義感,人心像一座黑暗森林,我們只能行走森林外的草坪上。
正在熱播的電影《惡意》里的自媒體則被第二種身份牽引。流量和功名成了主宰。
《惡意》是由醫院發生的一起雙人墜樓案說起,10歲抗癌女孩靜靜和護士李悅雙雙跳樓,令人費解。當時,唯一的目擊證人是靜靜的母親尤茜,她說自己看著李悅推女兒跳樓。而她得出這個結論是因為,李悅對她說過,“我離開醫院之后,就沒人保護靜靜了,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不如讓我將靜靜帶走。”同時她還看到了兩人一起墜落的瞬間。再加上女兒曾看到她和醫院醫生的外遇。這些片段拼在一起,李銳想自殺還拉自己女兒墊背的印象,成了母親尤茜堅信的事實。
尤茜把這一切告訴警察和媒體。
自媒體沸騰了,多搶眼球的故事。外遇+護士自殺+拉病人小女孩一起,傳播學的要素幾乎籌齊了,大眾對實事和事實的興趣,遠不如對事故和故事的興趣。于是,此事迅速傳開。
自媒體又拔出了護士李悅泡吧、紋身的舊事,紋身泡吧和拉病人自殺有關系嗎?沒有。但和外遇、自殺拼在一起:護士李悅叛逆,縱欲的形象就這樣橫生在自媒體的敘事和輿論的關注里。
通常,影響我們觀點的,都不是證據和邏輯,而是形象和印象。
而法律思維,理性思維的訓練,往往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培養。前幾年我才知道,在美國幼兒園就開始訓練小孩子區分一句話什么是事實,什么是觀點,什么是情緒。而我們很多成年人,中年人,老年人都分不清。
幾十年前,美國辛普森殺妻案,所有的證據都指向辛普森殺了自己妻子,但有些證據是非法獲得。記得有媒體采訪路人,問了兩個問題:第一,你認為辛普森殺了妻子嗎?絕大多數路人回答我認為他殺了。第二,如果你是陪審團會判處他有罪嗎?同樣的路人,絕大多數回答我不會判處他有罪。
我認為他殺妻,是我的印象,辛普森是媒體等多種渠道信息給我的形象,我依據這些做出判斷。
但當我是陪審團時,就不能任由我的主觀印象和媒體給我的形象來決定判斷,而要依據法庭上的證據,除去那些警方非法獲得的整局,以現有合法證據來看,確實無法證明他有罪。
最后,法庭判決結果,也是罪名不成立。注意,不是無罪,而是罪名不成立。
陪審團認為無法證明他有罪,就必須當庭釋放,不需要證明他無罪。
美國人和中國人一樣,對事件的認識有很多偏見,至今還有幾千萬美國人認為阿姆斯特朗登月是航天局的騙局,他們堅信人類從未登月。我們都很有局限。容易被感性、情緒、偏見、立場等左右。就像《羅生門》里的那些角色一樣。
但英美的法律傳統,讓他們正視這個局限,把自己的觀點和依據法律的判斷分開。相信在我們之上有一個更高的正義。這就是為什么說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人的有限無法精準把握實質正義。
有意思的是,民事賠償官司時,又判辛普森對妻子家人巨額賠償。如果他沒殺人為什么要賠償?
除了上帝和辛普森自己,沒人知道他有沒有殺人。但民事判決不比刑事判決,不用那么嚴謹,表面證據成立,就可以宣判。
所以,我們需要反復提醒自己,我們以為的事實,哪怕看到了很多疑點,也未必是真的事實。
但自媒體因為各種目的,往往按照自己的觀點去組織證據,說辭,義正言辭,大義凜然。他們一口咬定護士李悅就是兇手。而此時新的證據出現了,靜靜ICU的監視器顯示,靜靜的呼吸管掉了,尤茜本應該馬上接上,但她卻在猶豫。知道護士李悅進來,斥責她不應該放棄治療。
反轉了!很多自媒體的聲浪又變成了李悅是天使,尤茜成了謀害自己女兒的惡魔。此時自媒體又爆料尤茜懷孕了,而靜靜這個病醫治成功率低。于是,為了擺脫家庭困境,為了新的孩子,放棄病中女兒的敘事和印象又頑固地成為輿論的主流。每個人又都以為自己掌握了事實,就像之前認為護士李悅殺死靜靜一樣。
而這次,眾口鑠金,輿論是可以殺人的,尤茜面對指責,準備跳樓。
這是由真實事件改編:幾年前,就有一位男孩子在學校被車子碾死,男孩母親是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士,在孩子出殯那天,她穿著時尚,還化妝。自媒體像鯊魚聞到血腥一樣興奮,立即口誅筆伐。怎么兒子死了還要化妝打扮,還是媽嗎?后來這位年輕漂亮的母親真的自殺了。
新約說“他們的喉嚨成了敞開的墳墓”,此時,自媒體不再是監督孩子被車碾死的守望者,反而成了敞開的喉嚨,殺死了這位母親。
他們那一刻把自己當成了至高無上的審判者。
人一旦把自己當成上帝,就會立刻淪為魔鬼。
因此,自媒體無論是守望者身份還是市場主體身份,不管是出于監督的責任感還是為了流量名利,都要像辛普森案的陪審團那樣,隨時克制自己扮演審判者的沖動,需要時刻告訴自己不是上帝,你以為的事實未必就是事實。
對于公權力和名人可以應大膽質問和嘲諷,就像前幾天的杭州糞水門,促使公權力解決。對于無錢無權的個人應更謹慎使用語言。可惜,媒體和很多自媒體對公權力和平民的態度往往是顛倒的。你可以惹不起有些人,但不能身懷利刃,去隨意對付那些你惹得起的人。
怕硬可以被憐憫,欺軟怕硬就是恥辱。
且提出質問但不輕易下結論,提出疑問但不輕易指責,尤其不要站在道德高地指責。不然,你的喉嚨就是敞開的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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