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浙江溫州水域一海上風電施工現場。浙江海事局供圖
中新網杭州7月22日電(記者 王逸飛)22日,記者從浙江海事局獲悉,近日浙江海事局、浙江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等五部門,聯合出臺全國首個省級專項政策《浙江省海上風電安全應急管理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
浙江海上風電產業迅猛發展。根據浙江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該省沿海共規劃風電場45個,目前已建成17個,總裝機容量476萬千瓦,年發電量約130億度。隨著海上風電場加速推進并邁向深遠海,傳統海上風電安全管理模式面臨多重困境,制約著浙江海上風電產業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不僅為解決風電項目規模化開發可能帶來的風險提供了參考方案,也為企業、屬地政府、監管部門協同抓好海上風電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據。
據悉,《指導意見》分為總則、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設施工安全管理、運維安全管理、涉網安全管理、船舶和人員管理、應急管理、監督管理、附則等九個章節,旨在通過構建“全鏈條管控、協同化監管、科技化防控”的安全應急體系,進一步解決海上風電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跨部門綜合治理合力不足、配套安全應急基礎設施薄弱等問題,為海上風電產業健康發展提供扎實安全基礎。
《指導意見》按照“業主主責、屬地牽頭、部門協同”的責任體系原則,要求業主單位對從勘測設計到運維檢修的全流程安全管理負首要責任,要求屬地政府建立海上風電安全協調機制,成立專項安全生產組織管理機構,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同時明確了海事、應急、能源等11家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形成“分工明確、協同高效”的監管責任體系。
《指導意見》最令人關注的內容也包括風電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其明確企業側要制定船舶觸碰、人員落水等7類預案,海上升壓站標配衛星電話等應急物資;政府側要加強遠距離巡航救助船等應急救援裝備投入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尤其針對深遠海風電場應急救援距離遠問題,要求在海上升壓站設置直升機懸停區,構建海空聯合救助體系,強化遠海救助力量裝備。
此外,《指導意見》還配套出臺《海上風電遠程安全監控平臺建設指南》,推動業主單位建成“陸海空天”一體化監控平臺,對風電場區及周邊水域船舶動態做到智能化全覆蓋監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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