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丨郭聰聰 編輯丨肖嘉
輕松拿錢還能不用還?這樣的 “好事” 讓不少想不勞而獲的人甘愿背上債務,卻在不知不覺中跌入巨額債務的深淵。
7月21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風險提示,直指近期社會上出現的 “職業背債” 騙局,這類騙局往往以 “快速致富”“無需償還債務” 為誘餌。
其運作模式是,不法貸款中介通過虛構職業、偽造資產證明等方式,把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包裝成 “優質客戶”,騙取銀行貸款后便瓜分資金,而相關債務和風險則全部轉嫁給這些 “背債人”,最終淪為了金融詐騙的犧牲品。
一位村民的“職業背債”之路
據媒體報道,2025年初,當黃某接連收到四份法院判決書,獨自面對48.2萬元的巨額債務時,這位平日靠打零工糊口、沒有固定工作的53歲的村民才如夢初醒,意識到貸款中介當初“銀行不會來找麻煩”的承諾,不過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原來,黃某正是在貸款中介的利誘之下,抱著“白得一筆錢”的僥幸心理,一步步配合貸款中介完成了違規貸款操作,最終淪為“職業背債人”。
黃某之所以能被選中,關鍵在于他沒有任何征信記錄,屬于“白戶”,這為不法中介實施“包裝貸”提供了便利。所謂“包裝貸”,是指非法貸款中介通過虛構職業、偽造資產證明、制作虛假銀行流水等手段,將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包裝成“優質客戶”,從而騙取銀行貸款并從中牟利。
黃某的首筆“包裝貸”是一筆總額34萬元的房貸。貸款中介陳某先是找到當地炒房客,將一套市場價僅20萬元左右的二手房以近兩倍的高價“賣”給黃某。在這個過程中,陳某等人為黃某偽造了職業信息,將其包裝成“當地某建設公司”員工,并開具虛假收入證明。憑借這些偽造材料,加上房貸中介代辦的過戶手續和銀行貸款流程,黃某順利從某銀行貸出了這筆34萬元的房貸。這筆低買高賣的房產交易,成為黃某背債之路的開端。
嘗到甜頭后,貸款中介和黃某開始繼續借助黃某信用白戶的身份優勢,接連炮制出多筆貸款。在貸款中介的指導下黃某偽造了房屋裝修現場,加上偽造的工作流水等材料,黃某又先后從某銀行騙取了兩筆“裝修貸”,金額分別為3.5萬元和6萬元。
在第三筆貸款到賬僅僅十天后,貸款中介就迫不及待地安排黃某申請第四筆貸款。這次他們打起了“農戶貸”的主意:先是讓黃某到村委會開具農戶證明,接著銀行的客戶經理竟親自“指導”黃某,到別人家的毛竹山拍攝照片作為貸款依據。
就這樣,四筆貸款全部通過造假手段順利獲批,而讓這個靠打零工度日的村民最終背上了48.2萬元的巨額債務。這樣的案例絕非個例。經央視報道,當地還有陳某、王某等多位村民陷入同樣的貸款陷阱,背負的債務從41萬元到86萬元不等。
深耕普惠金融領域的資深人士、估圖數科創始人林濤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這些“職業背債人”具有三個典型特征:沒有穩定收入來源、信用記錄空白、對償還債務毫無規劃。不法中介通常以“無需還款”“輕松致富”為誘餌,吸引目標人群。他們擅長偽造職業證明、收入流水、資產證明等材料,甚至通過虛假交易(如高價房產買賣)為背債人制造貸款資質。
然而,可以看到的是,背負了大量貸款的黃某實際到手的錢卻少得可憐。林濤透露,貸款中介往往要抽取貸款金額15%-25%的高額傭金,“背債人”到手的錢往往僅為貸款總額的一小部分。
以黃某的首筆房貸為例:在銀行放出的34萬元貸款中,近15萬元被炒房客拿走,近7萬元(以20%的手續費計算)為貸款中介手續費,房產中介也會從中獲利,最后真正到黃某手里的所剩無幾。此外,若黃某無力償還銀行貸款,這套被包裝出來的房產最終也難逃被銀行拍賣的命運。
金融監管總局對此提示,一旦成為“職業背債人”,將面臨諸多風險隱患:一是承擔高額債務。背債人作為借款人,需依法償還全部本金及利息,逾期未償還將面臨催收、罰息,甚至被起訴。二是個人信用受損。一旦背債人無力償還貸款,個人征信將留下不良記錄,影響未來獲取正規金融服務,甚至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出行、就業等正常生活將受到限制。三是法律風險極高。協助偽造資料騙取金融機構資金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非法集資、騙取貸款、洗錢等刑事犯罪,淪為不法分子的共犯,面臨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
貸款中介、背債人與銀行內鬼的三方合謀
在這條騙貸黑色產業鏈中,不法貸款中介處于核心位置。他們一頭牽著信用記錄空白的“背債人”,另一頭則勾結銀行內部發放貸款的工作人員,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犯罪網絡。在黃某多處騙貸過程中,多家銀行客戶經理工作失職的問題暴露無遺,甚至存在部分客戶經理主動參與其中。
比如,在黃某辦理的首筆房貸時,貸款經辦人陳某就曾直白地對黃某說:“不要怕,我跟銀行有勾結,我也給銀行錢。”在辦理第四筆貸款中,銀行客戶經理陳某更是直接協助黃某禮偽造貸款材料。此外,銀行在貸前審查環節與貸后風控環節也存在諸多問題,像未對借貸人的工作單位、收入證明、貸款用途等關鍵信息進行核實,甚至還存在墊付利息來掩蓋問題的行為。以第三筆貸款辦理為例,銀行信貸人員在收到上筆借款的還款完結證明后,并未向相關銀行進行核驗。
對此,當地金融監管局工作人員稱:“這幾個銀行應核實未核實,未能發現相關虛假申貸材料,這就是銀行貸前不盡職的問題。”
一位資深信貸人士對此表示:“客戶經理既要拓展新客戶,又要維護存量客戶,同時還要完成貸后管理和各類分析報告,工作強度較大,確實可能出現疏漏。”
此外還有少數主動參與騙貸的客戶經理,這些行為顯然已經超出了一般工作疏漏的范疇,涉嫌職務犯罪。林濤向記者指出客戶經理參與騙貸的動機之一,是近年來收入大幅下滑。部分客戶經理的主要收入不再依賴銀行薪資,而是通過“場外合作”謀取利益。事實上,此類銀行內鬼與中介勾結的案件已受到司法打擊。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案例顯示,多起不法貸款中介案件背后均涉及金融腐敗,已有銀行員工因與非持牌中介利益輸送被判刑,罪名多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相關報道詳見本報《》)
林濤向記者分析道,在這個黑色產業鏈當中,銀行客戶經理十分了解銀行的準入要求和風控標準,與中介里應外合,更容易騙得貸款。
例如,部分“職業背債人”能在短時間內從多家銀行獲取貸款,正是利用了征信系統的更新延遲。
林濤解釋說,當A銀行放款后,借款人立即向B銀行申請貸款,而B銀行因征信數據尚未同步,無法及時識別其新增負債。一些中介便借此漏洞,指導借款人密集申貸——如黃某禮的案例顯示,其第二筆貸款獲批僅10-15天后就申請第三筆,第三筆到賬10天后又迅速辦理第四筆,最終導致多家銀行超額授信,遠超借款人實際還款能力。
(由21世紀經濟報道發起“破暗”系列報道,將持續聚焦貸款領域非法存貸款中介、惡意逃廢金融債務、保險領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賠、信用卡領域不正當反催收等話題,持續揭露金融黑灰產產業鏈,為金融消費者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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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丨21財經客戶端 21世紀經濟報道
編輯丨黎雨桐 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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