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嗎?現在咱們習以為常的一夫一妻制,竟然是一位 “女殺手” 拼出來的!她拿過炸彈,懟過袁世凱,還是中國第一個女博士 —— 這個把民國攪得天翻地覆的奇女子,名叫鄭毓秀。
民國第一女殺手
1891 年,鄭毓秀出生在廣東廣州府新安縣西鄉鄉屋下村(今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樂群村)的一個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鄭姚早年窮苦,后在香港打拼發跡,成為擁有眾多商鋪和地產的大商人,還因賑濟黃河水災受到慈禧太后封賜。父親鄭文治,是清末戶部的官吏 。鄭毓秀自幼聰明伶俐,可性格卻十分叛逆。在那個裹腳之風盛行的年代,年僅五六歲的她,任憑家人軟硬兼施,死活不讓纏腳,家人最終也拿她沒辦法。
13 歲時,鄭毓秀得知祖母在她年幼時,就把她與當時兩廣總督的兒子定了婚約,她極為不滿,竟親自寫信給男方,解除了這個未經其同意的婚約,這一舉動在當時可是引起了軒然大波,無奈之下,她只好離家出走。
1905 年,鄭毓秀進入天津 “崇實女塾” 教會學校,接受西式教育。1907 年,她隨姐姐東渡扶桑,在日本期間,鄭毓秀接受了孫中山反清革命思想的熏陶,認識到要救國,就必須反清。次年,經廖仲愷介紹,年僅 15 歲的她加入了孫中山領導的資產階級革命黨 —— 同盟會,從此踏上了革命之路。
回國后,鄭毓秀利用父親在清廷吏部任職,收寄郵件免檢的便利,多次為革命黨人秘密運送軍火、傳遞情報。當時的革命形勢異常艱難,孫中山聯合海外各派革命黨組成的同盟會,主張用暴力方式推翻清王朝,從 1905 年到 1908 年冬,發動了 6 次武裝起義,卻都相繼失敗,大批革命青年失去了寶貴生命。
在這樣的困境下,汪精衛主動提出去北京刺殺清政府高官攝政王載灃,以證明同盟會領袖不是貪生怕死之輩。汪精衛計劃他和黃復生先期抵達北京作準備,然后由喻培倫、陳璧君等人再攜帶炸彈到北京。鄭毓秀接到廖仲愷的信后,全力幫助汪精衛等人。當時北京火車站盤查很嚴,男人攜帶炸彈容易引起懷疑,鄭毓秀便挺身而出,憑借自己的機智勇敢和社交界的名氣,以及西歐外交官和外國朋友的掩護,成功將炸彈帶入北京 。
辛亥革命爆發后,清廷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鎮壓革命黨人。革命黨人決定行刺袁世凱,鄭毓秀參與了此次行動。1912 年 1 月 15 日,行動當天,鄭毓秀突然接到同盟會駐北京支部的緊急命令,放棄刺殺袁世凱,因為最新情報顯示,南北議和的真正阻力是良弼,而不是袁世凱。鄭毓秀連夜通知戰友,可仍有部分戰友按原計劃實施刺殺,最終行動失敗,多人被捕。鄭毓秀憑借機智勇敢脫離現場,之后還設法請來外國記者出面保釋,救出了其中七人。
不久后,鄭毓秀又加入了行刺良弼的行動。良弼是滿人,掌握一定數量軍隊,是宗社黨的核心人物,堅決反對清帝退位,是革命黨的死對頭。鄭毓秀等人吸取刺袁行動失敗的教訓,改變行刺方法,派革命黨人彭家珍接近良弼,最終近距離將其炸死。而彭家珍當時正與鄭毓秀的姐姐熱戀,面對生離死別,鄭毓秀雖十分悲傷,但為了革命事業,仍然堅決支持彭家珍的行刺行動 。
多次參與暗殺行動,讓鄭毓秀在革命黨中聲名遠揚,被稱為 “民國第一女殺手” 。然而,經過多年革命斗爭,鄭毓秀漸漸意識到,救國救民僅有熱情遠遠不夠,必須具備先進的思想和技術,才能真正有所作為。再加上 1914 年,袁世凱計劃暗殺她,在這種情況下,鄭毓秀選擇出國留學。她來到法國,進入巴黎大學的前身索邦大學攻讀法學專業。學習期間,鄭毓秀依舊活躍于社交界,是巴黎華人女性的杰出代表。
中國第一位女博士
1919 年,“巴黎和會” 召開,中國作為戰勝國之一,卻面臨著將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轉讓給日本的屈辱局面。當時正在法國留學的鄭毓秀得知消息后,義憤填膺。她與其他愛國留學生和華僑一道,積極奔走,反對在和約上簽字。她還利用自己在巴黎社交界的人脈,找到中國代表團團長陸征祥的住處。
面對陸征祥,鄭毓秀言辭懇切又態度堅決地表示,如果他在和約上簽字,將會成為歷史的罪人。在她和眾多愛國人士的努力下,陸征祥最終沒有在和約上簽字,中國政府保留了收回山東的權利,這一事件也成為中國近代外交史上的一次重要抗爭。
經過多年刻苦攻讀,1924 年,鄭毓秀取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成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 。
回國后,鄭毓秀在上海創辦了律師事務所,成為中國第一位女律師。她辦理的案子中,有不少為女性維權的案例。比如她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一樁離婚案,作為女方代理律師,她據理力爭,成功幫助這名女性打贏了因丈夫出軌而提出離婚的官司。在梅蘭芳與孟小冬的離婚案中,鄭毓秀極力主張,最終孟小冬獲得了 4 萬多元的贍養費,在當時這可是一筆天價費用 。
1927 年,鄭毓秀被任命為法租界第二特別法院院長,同時出任上海法政大學校長。1929 年,她受南京國民政府立法院指派,成為《民法》起草成員之一。在起草《中華民國民法典草案》時,鄭毓秀將很多婦女權益寫進法律條文,其中就包括一夫一妻制。草案還規定:男女在家中享有平等權利,未婚已婚女子與男子同享平等的繼承權,夫妻彼此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未婚成年女子有權簽訂或廢止婚姻契約,已婚婦女有權保留自己的姓氏,可以不冠夫姓等。這些規定極大地推動了中國女權運動的發展,讓女性在法律層面上開始享有更多平等的權利 。
婚姻生活
在婚姻方面,鄭毓秀經歷了兩段婚姻。她的第一任丈夫是魏宸組,兩人在法國留學期間相識相知,后結為夫妻,不過這段婚姻最終因各種原因結束。之后,鄭毓秀與留學法國時的同學王寵惠走到了一起,王寵惠是著名的法學家,兩人志同道合,在事業上相互支持,共同為中國的法治建設貢獻力量。
晚年的鄭毓秀身體狀況不太好,由于早年革命生涯的奔波和多年的勞累,她的健康逐漸惡化。1948 年,鄭毓秀移居美國,1959 年 12 月 16 日,在洛杉磯逝世,享年 68 歲。
鄭毓秀的一生,從叛逆少女到革命黨人,從女殺手到女權先鋒,她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她的故事激勵著無數女性勇敢地追求平等與自由,在歷史長河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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