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逼被人當場打死的,并不稀罕;可是裝的太優秀,連老天爺都看不下去的,大概只此一人了。
此牛人是誰呢?請看詩圣杜甫是如何稱贊他的:
“王楊盧駱當時體,輕薄為文哂未休。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blockquote>排在第一位的“王”,是千古第一駢文《滕王閣序》的作者,名字叫王勃。
公元668年,王勃“火”了,而且是在大唐都城長安“火”了;與第二次一樣,這一次“火”也是因為一篇文章——《檄英王雞》。
這一年,王勃18歲,供職在沛王李賢(章懷太子)的府上,專門陪著李賢讀書。
李賢可不是一般的皇子,他是武則天的次子。彼時的武則天,在唐高宗李治還健在的情況下,就開始實行“垂簾聽政”,她的兒子,又豈是一般的皇子?
能陪李賢讀書,王勃水平可見一斑。
李賢當年13歲,因為容貌俊秀、才思敏捷,頗得唐高宗的喜歡??墒?,這個小家伙有這一年齡段所有孩子的通病——貪玩,尤其是喜歡斗雞。
由于王勃比李賢大5歲,有事沒事兒的時候,李賢都會讓王勃帶著他去找人斗雞。
有一天,王勃聽說英王李顯(李賢同父同母親弟弟、后來的唐中宗)有一只非常厲害的大公雞,便慫恿李賢,讓他把自己最厲害的大公雞帶去,與英王的雞來一場決斗。為了給這場決斗助興,王勃還特意寫了一篇《檄英王雞》來助興。
《檄英王雞》這篇駢文寫的那叫一個酣暢淋漓,文采飛揚,情真意切,逼格滿滿,在長安城引起一番轟動,很多人爭相抄閱,大有長安紙貴之趨勢。
無疑,王勃憑借此物,在長安城大出一次風頭。
沒幾天,這篇文章便傳進宮里,被唐高宗李治看到。
本來,李治還挺高興,不管怎么說,兒子能有如此有才華的“小書童”伴讀,肯定對他讀書大有裨益!可是當他看到這篇文章的題目,臉就黑了一半。
李治為啥會臉黑呢?檄英王雞,檄是討伐的意思,英王是他的小兒子,雞是玩樂之物。將這三個詞眼組合在一起,能有什么好結果?看完這篇文章之后,果然不出李治所料,這是要讓他的兒子們“窩里斗”的節奏??!
于是,李治大怒,當即下了一道圣旨:
“歪才,歪才!二王斗雞,王勃身為博士,不行諫諍,反作檄文,有意虛構,夸大事態,是交構之漸”這番近乎白話文的“怒懟”,王勃失業了。
王勃本來是想借這篇逼格滿滿的駢文拍沛王李賢的馬屁,奈何李賢太小,根本不知道他在說啥;李賢的老爹倒是看出來王勃想干嘛了,先夸王勃是一位難得的“歪才”,然后將其逐出沛王府,永不錄用。
就這樣,王勃成了唐朝第一位因為文章寫得太好(裝逼),被貶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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