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是要死的人了!你還為一套房子和我鬧?”
2014年,湖南岳陽市。
在一間家庭糾紛調解室內,一位身患癌癥的老人與女兒發生爭吵。
這對父女吵到最激烈的時候,父親竟然當眾向女兒下跪。
為的就是讓女兒在自己的遺囑上簽字,將家中房子過繼給老人的兒子。
面對父親的下跪,這名女兒絲毫不為之所動。
反而當著大家的面,高聲反問道:
“房子是我買的,憑什么給他?”
那么,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家人因為什么鬧得不可開交?
一、陳家人的矛盾
向自己親生女兒下跪的老人名為陳樹森。
在不久前被查出癌癥,已經時日不多。
陳樹森是一個退休工人,微薄的退休金根本無法支撐起龐大的醫藥費,所以就決定放棄治療,然而在他臨死前卻有一件事放不下。
那就是自己身患小兒麻痹癥,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兒子陳明。
思來想去,陳樹森就決定將手中的唯一一套房子過繼給兒子,讓他今后的生活有所保障,這樣自己離世前也能安心了。
然而這件事卻遭到了親生女兒陳麗的反對。
在得知父親要將唯一一套房產送給弟弟后,立馬跑回家指責父親。
陳麗覺得父親這是重男輕女,家產應該屬于自己和弟弟兩個人共有,怎么能把自己排除在外呢?
陳樹森此時已經是癌癥晚期,自己患病后女兒非但沒有關心,現在還因為一套房子來和自己鬧,這不免讓陳樹森感到寒心。
為了迫使陳麗在自己立下的遺囑上簽字,陳樹森找來調解人員,希望能化解這場家庭矛盾,讓自己離世后,兒子也能有個著落。
調解人員在最初聽到陳樹森講到這件事的時候,內心也非常生氣。
雖然爭家產這種事經常遇到,但陳麗這種不顧及養育之恩,只看重財產,將患病的父親和殘疾的弟弟拋在一邊的情況還是太惡劣了。
調解人員為了幫助陳樹森老人解決這個矛盾,就找到了三人分別了解情況。
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卻發現了有關這套房子,以及這家人的更多隱情。
二、房子背后的隱情
首先在陳麗看來,自己并不是一個沒良心的人。
她之所以因為這套房子和父親鬧得不可開交,也是有原因的。
根據陳麗所說,陳樹森是一個非常重男輕女的父親,她從小就生活在陳樹森非常嚴苛的教育下。
小的時候,因為弟弟陳明患上了小兒麻痹癥。
陳樹森為了治好這個唯一的兒子,不惜掏空家底為他治病。
在日常生活中還讓自己多照顧弟弟,將自己當成一個保姆來使用。
后來因為家中經濟條件不好,陳樹森索性讓自己輟學出去打工,以此補貼家用。
陳麗在十八歲那年就跑到外地,在工廠和餐飲店這種底層行業嘗盡辛酸。
一直到后來遇到丈夫,兩人在打拼之下才有了一份產業,那就是開了一個二手車行,日子過得還可以。
可就在這個時候,一向對自己很少有幫助的父親卻找上門來,想要自己出錢為他和弟弟購置一套房產。
當時的陳麗就十分不理解,家里面本身就有一套自建房,為什么還要再買一套。
陳麗原本想要拒絕的,可耐不住陳樹森的苦苦哀求。
并且聲稱,只要陳麗出錢,到時候房產證上就寫她的名字,算作她的房子。
看在殘疾弟弟的份上,陳麗就拿出兩萬元積蓄給了陳樹森。
這套房子是從鄰居手中買來的,因此價錢相對便宜,而在最初的購房協議上,陳樹森也明確了該房產由陳麗購買。
如果自己在六十歲以前,無法償還這兩萬元購房款,這套房產歸陳麗所有。
可讓陳麗沒想到的是,沒過多長時間,陳樹森就私下里將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了兒子陳明。
為了讓兒子牢牢掌握這套房子,陳樹森更是立下遺囑,明確這套房子的歸屬。
可這樣的遺囑需要全體家庭成員簽字,自然繞不過陳麗這一關,因此就有了文章開頭這一幕。
父女倆在調解的房間內最后大打出手,陳麗臨走前也沒有同意在遺囑上簽字,還要陳樹森將房產證上的名字改回去。
陳麗拿出來的依據就是當時購房合同上,陳樹森如果沒有還清兩萬元購房款,房子歸自己所有的文字憑證。
陳麗走后,陳樹森就當著調解人員的面罵陳麗沒有良心。
根據調解人員的了解,自從陳麗出嫁以后,就沒有給家里打過電話,也沒有任何聯系。
哪怕是陳樹森患上了癌癥,陳麗也是當作不知道的態度,最多就是和弟弟陳明打幾個電話,關心一下對方生活。
作為這起家庭糾紛中的重要成員,調解人員就向陳樹森的兒子陳明了解相關情況。
工作人員見到陳明的時候,對方正坐在輪椅上滿面愁容,在交流中,調解人員感受到陳明對這個姐姐并沒有恨意。
根據陳明所說,自從自己患病后,父親就一直忙著工作,沒有時間照顧自己。
那個時候自己和姐姐年紀都很小,但對方卻非常照顧自己,為自己做飯洗衣服,出門還會背著自己。
即便最后陳麗外出打工,還有出嫁以后,雖然對父親的態度非常冷漠,但對自己的態度還是依舊。
沒事就會打電話關心自己,有時間還會來看望。
陳明內心非常感激姐姐對自己的照顧,也知道她是除了父親以外唯一的親人,所以從一開始就沒有想和對方爭奪家產的意思。
在陳明看來,這套房子當初是姐姐出錢買的,本就歸對方所有。
之所以房產證上后來會改成自己的名字,完全是父親一意孤行的結果。
現在父親和姐姐因為自己鬧得不可開交,陳明內心也十分痛苦,但作為一個殘疾人,他沒有照顧自己的能力。
面對父親和姐姐的爭吵,只能當一個旁觀者。
事情到了這里,調解人員已經了解到了這場糾紛的全貌。
三、調解結果
這件事完全是陳樹森自己偏執古板,以及重男輕女思想帶來的結果。
在陳麗心中,父親從小就對自己不好,所以對他沒有任何感激之情,現在因為這套房產鬧得這么兇。
更大的原因是從小就對父親存在的怨氣,而陳樹森自己并沒有覺得有哪里做得不對。
在他眼中,兒子才是自己的一切,即便現在要靠著別人的照顧生活,那也是自己的全部希望,自己必須在臨死前將他的生活安排妥當。
另外,一家人之所以對這套房子爭得這么厲害,也是因為這里將要面臨拆遷。
到時補償下來的拆遷款,足夠陳明后半輩子生活。
可現在陳麗死咬著房子不松口,陳樹森也是無可奈何。
最后在調解人員的商討下,為一家人拿出了一個妥善的方案。
那就是房子暫時還是由陳樹森父子住著,等拆遷款下來了,這筆資金由陳麗和陳明一人一半瓜分。
這樣一來雙方都得到了合理的安排。
陳樹森聽到要把拆遷款劃給女兒一半,心里很不滿意。
在他的認知里,陳麗嫁出去了就是潑出去的水,這些錢給了她就相當于給了外人。
而對于這個方案,陳明和陳麗姐弟都是相對滿意的。
陳明是想通過這種折中的方案緩解一家人的關系。
陳麗覺得自己當時也只是拿出去了兩萬塊錢,現在拆遷款的一半就足夠彌補損失,剩下的一半給弟弟以后生活,也算是非常合理。
既然陳樹森還不同意,那就是只能通過法律途徑進行判決,這樣一來,誰也沒有什么話可以說。
最后經過法院審理,這套房子帶來的拆遷款由姐弟各拿一半。
雖然通過法律途徑讓自己后半生的生活有了保障,但對于陳明來說,自己渴望的那份親情,已經無法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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