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進一步規范車輛運輸車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進汽車整車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發展。
今天(7月23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聯合制定的《車輛運輸車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公布。行動方案要求,聚焦車輛運輸車超標裝載運輸等違法行為,嚴格新增車輛市場準入管理、強化源頭裝載監管、加強路面執法檢查、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堅決禁止超標裝載運輸違法車輛上路通行,督促汽車整車物流企業更新改造不合規車輛運輸車,堅決遏制車輛運輸車違法運營現象反彈,維護整車物流市場秩序。
行動方案稱,隨著我國汽車產業快速發展,整車物流成為產業鏈中的關鍵環節,重要性日益凸顯。近期,部分地區車輛運輸車違法超標裝載運輸亂象反彈,嚴重擾亂整車物流市場秩序,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業內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車輛運輸車作為專門用于運輸汽車的物流工具,在實際運行中面臨著諸多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影響運輸效率和成本,還可能帶來安全隱患和環境壓力。
專家舉例稱,近年來,個別車輛運輸企業為追求運輸效率,部分車輛運輸車超限裝載(如超長、超寬、超重),導致車輛制動性能下降、操控性變差,極易引發追尾、側翻等事故。車輛運輸車體型龐大(尤其是半掛式),轉彎半徑大、盲區多,駕駛員需高度集中注意力,長時間駕駛易疲勞,增加事故概率。
整車物流是汽車產業鏈中的關鍵環節(資料圖)。攝影/章軻
“車輛運輸車的運行需遵守交通法規和行業標準,但實際運行中,合規性問題頻發。”專家介紹,盡管國家早已出臺相關規范和標準,明確車輛運輸車的裝載限值,但部分物流企業為降低單臺運輸成本,仍超限運輸,部分車輛存在“大噸小標”(實際載重遠超行駛證標注)、套牌、假證等問題,逃避監管和稅費。
此外,車輛運輸車運行范圍廣(跨區域運輸普遍),不同地區的執法標準可能存在差異,導致監管存在漏洞;部分地區存在“以罰代管”現象,未能從根本上遏制違規行為。
根據行動方案,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車輛注冊登記、市場準入的監管,強化對新增車輛運輸車外廓尺寸查驗,凡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注冊登記,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予配發道路運輸證。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法嚴肅處理生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企業。
上述三部門今天公布的《合規車輛運輸車裝載超出限值的處罰要求》規定,平頭鉸接列車裝載7輛以上的,嚴格執行裝載長度不得超過17.1米、寬度不得超過2.55米、高度不得超過4米的要求;長頭鉸接列車裝載8輛及以上的,嚴格執行裝載長度不得超過18.1米、寬度不得超過2.55米、高度不得超過4米的要求;中置軸車輛運輸車裝載9輛以上的,嚴格執行裝載長度不得超過22米、寬度不得超過2.55米、高度不得超過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實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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