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7月24日消息,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以下簡稱《技術規范》)將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實施。距離新國標正式實施已不足兩個月,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印發《關于強化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加快新產品供應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圖據圖蟲創意
《意見》從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管理、嚴格電動自行車認證管理、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督、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穩妥推進在用不符合《技術規范》的電動自行車更新換代、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等七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覆蓋了電動自行車產品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各個環節和場景。
在加快推動新標準電動自行車量產上市方面,《意見》督促指定檢測認證機構嚴格依據《技術規范》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認證規則開展電動自行車CCC認證,及時滿足企業產品檢測認證需求,確保新標準電動自行車盡快上市供應。為確保舊標準車輛12月1日前完成消化、平穩退市,避免造成資源浪費,《意見》要求指定認證機構提醒認證委托人審慎提出舊版標準電動自行車認證委托。
對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意見》作出兩方面部署。一是各地有關部門要積極加大以舊換新政策宣傳和補貼力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不斷擴大符合新標準車型在以舊換新活動中的供給比重,引導相關企業和個人盡量選擇符合《技術規范》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二是加快推動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健康評估及報廢回收行動,盡快淘汰存在安全隱患、不適合繼續使用的老舊鋰離子電池電動自行車。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技術規范》設定了兩個實施時間,其中生產環節實施時間是2025年9月1日,銷售環節實施時間是2025年12月1日。9月1日后,對于生產企業,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但是2025年9月1日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可以繼續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新標準。因此,對于經銷商,12月1日前可繼續銷售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但鼓勵消費者從即日起就優先購買安全性更高、實用性更好的新標準車輛,減少身邊的安全隱患。
紅星新聞記者 王田
編輯 肖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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