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6名大學生“溺亡事故”原因初步查明!涉事礦企3人被抓
許我一世愛你
救命!真的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身體都是在發抖的。
各大新聞媒體居然標題都是“溺亡”,剛開始還以為是名字上的“溺亡”,結果是墜入浮選槽死亡!
這是什么概念?
相關專業人士稱:浮選槽中的液體主要是水和礦物組成的礦漿,含有少量化學藥劑。人墜入后,礦漿會迅速堵住口鼻,造成無法自主呼吸,最終導致窒息死亡。
并且跌入礦漿中不同于溺水,因為水可以咳出來,但是礦漿是很難從氣道當中排出的,更何況人在驚慌當中,是很難冷靜下來屏住呼吸的。
這就是新聞標題上所寫的“六名大學生在參觀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公司因格柵板突然脫落墜入浮選槽”事件!
原本是準備休息的晚上,當認真去搜了一下浮選槽這些東西之后,只覺得一陣后怕,關鍵是這家公司前不久就召開過相關會議稱:對格柵板進行過一次“局部更換”。
事情發生了就說未對全部焊縫做無損檢測,可當初的時候就很自豪地告知大家一切都很安全。
事情發生后不久,有家屬稱學校通知稱正在搶救,晚上輔導員和帶隊老師打來電話稱已失去生命體征。
目前已初步查明的事故直接原因是浮選槽上方鋼格柵板(規格1.2m×3m)一側固定角鋼焊縫存在陳舊性裂紋,當日因為集中載荷后瞬間斷裂,導致整塊格柵板翻轉脫落。
原本格柵板是安裝在浮選槽等設備上方或通道等處的金屬網格板,起承載、防護隔離等效果,防止人員或物體直接墜入下方的設備或空間,結果現在卻成了索命的直接推手!
后面就有新聞報道稱現場日常承載標識缺失,并未限定同時站立人數。
學校也沒有和企業簽署《教學實習安全協議》,也并未明確現場監護、限員和應急流程。
像這種校企合作單位,有這種教學實習的合作單位,應該明確現場輔佐的工作人員,并且是這種危險系數極高的工作場地,更應該有明確的標語標識來提醒新來的學生和工作人員,這應該是企業安全守則里面都要有的吧。
至今為止通報如下:
涉事車間全線停產整頓;
企業分管安全副總經理、車間主任、當日監護人員3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東北大學已啟動校內問責,暫停所有赴礦山現場實習,并成立家屬善后專班;
企業與學校已同6名遇難學生家屬全部取得聯系,正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及《生產安全事故賠償辦法》協商賠償。
接下來,調查組還將完成現場勘查、資料封存、人員問詢,形成技術鑒定和管理責任報告,并公布最終調查報告及追責名單。
即使后面整頓再厲害,也無法彌補這六個孩子的失去現實,本身就已經到了大三的年紀,按理來說是有著美好未來的祖國棟梁,而今,卻成了這般境遇。
安全無小事,尤其是在無情的機器面前,更加無小事。
這也提醒了我們各位,無論你身處在何處,一定要注意安全。
不管當場有沒有安全標志,都應該要多留一個心眼,謹慎一點,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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