嶄新的展板、復原的辦公場所、精心整理的革命文物……當我走進河南省洛寧縣抗日民主政府舊址紀念館時,感覺一切都在訴說著那段熱血沸騰的歲月。我站在舊址南邊的老戲臺前,秋風掠過檐角,仿佛還能聽見1945年的鑼鼓聲。
場館負責人老曲向我介紹說,1945年1月,根據形勢發展需要,豫西二地委決定撤銷洛寧中心縣委,并在北舊縣村召開各級代表及群眾參加的大會,宣布成立中共洛寧縣委、洛寧縣抗日民主政府,當年的300多名農民代表就是在這里歡呼著慶祝抗日民主政府的成立。
去年9月6日,我院接到“益心為公”志愿者反映的線索:舊址紀念館內消防設施不完善。作為公益訴訟檢察官,我見過太多“遺憾”:貴州千戶苗寨的木樓燃起大火,福建土樓的百年楹聯化作焦土,志愿者的線索讓我們提心吊膽。
接到線索后,我立即和同事來到紀念館內。推開偏廳的門,空蕩蕩的墻角讓我的心猛地揪緊——整個修葺完善的紀念館里,竟找不到一個滅火器。我踩著噠噠作響的木樓梯,翻開陳列柜里泛黃的抗戰書信和其他革命信物,旁邊就是各種電線線路的插座。同事小聲說:“這要是起火,五分鐘就能燒光幾代人的記憶。”
那一刻,我仿佛看見80年前的畫面:抗日民主政府的干部在這間土屋里徹夜工作,老鄉們摸黑送來自家的糧食。如今,我們怎能連一盞安全的燈都給不了他們?
寫檢察建議書時,我反復斟酌每個字,不僅列明消防法條款,還把洛陽市鄉鎮執法方案翻得卷了邊——要讓相關責任部門明白,保護紅色舊址不是“幫忙”,而是法定職責。深夜伏案,我總想起老曲指著槍械展柜說:“這是當年民兵用過的,上面還有血漬。”這些物件若因我們的懈怠消失,罪過何止是失職?
去年9月23日,這份檢察建議書發給了相關責任部門。整改的三個月里,我來了六次。前幾次,紀念館內只是在一樓展廳擺放了幾個干粉滅火器,但這遠遠不夠。再后來,我與縣消防隊的同志實地踩點和規劃。最后一次回訪時,配備有消防锨、消防桶、沙袋、消防手電等設備的微型消防站在這里初具規模,裝有滅火器的紅罐在展廳角落閃閃發亮,“禁止吸煙”等警示性標志隨處可見。老曲拉著我學習消防器材的操作,笑著說:“現在咱這‘紅色堡壘’,算是真正扎牢了!”
今年5月,河南省洛寧縣檢察院檢察官來到該縣抗日民主政府舊址紀念館“回頭看”,查看消防設施情況。
今年6月,我院聯合縣消防救援大隊在紀念館組織消防演習。當消防水龍劃過天空,恍惚間似見烽煙彌漫。如今,我院聯合文旅局成立了“紅色遺產保護聯盟”。每次排查,我都帶著那本記滿手繪平面圖的筆記本——哪處電路要穿管、哪個展柜需防潮,寫得密密麻麻。同事說我像“老村支書”。我知道,這些細節連著的,是當年民主政府干部伏案批文的木桌,是農會分糧的秤桿,是絕不能斷的傳承。
離開紀念館時,夕陽給戲臺鍍了一層金。我撫過消防柜的玻璃面板,上面映出檢徽的輪廓——80年前先烈們用鮮血守護的火種,今天終于被安全的燈光照亮。
(作者系河南省洛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楊效波)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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