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我遇到很多類似的咨詢場景:有家屬來找我時很猶豫,說當事人從留置點里打電話出來,說“不要請律師”。
還有的家屬說,辦案人員直接告訴他們:
“千萬不要請律師,這個案子涉密,律師介入不了,辦案機關要指定法律援助律師。”
“如果你請了律師,趕緊退掉,沒有什么作用,別給他添麻煩。”
聽起來是不是很有“好心人”勸你冷靜的味道?
但作為一名專職辦理職務犯罪案件的刑辯律師,我要告訴你:
這種“勸你別請律師”的說法,十有八九不是為你好。
圖片為AI制作,僅作示意參考
一、“好心人”為什么勸你別請律師?你要不要打個引號?
有人勸你別請律師,還說也許不請效果更好。
但你不妨用正常人的邏輯思維去思考一下:
他們是誰?他們的職責是什么?他們和你是什么關系?
他們是負責偵查、審訊、定罪的辦案人員,你家人是被他們調查、指控的對象。你覺得他們會為你家人的利益著想,替你考慮是否請律師劃算嗎?
還是說,他們更擔心你請了律師之后:
會提出非法證據排除;
會挑戰案件程序合法性;
會主張無罪、罪輕、不構成。
他們怕的可能不是你請律師沒用,而是你請的這個律師太專業、太較真、太不“聽話”。
二、法援律師“負責”,但是負責到哪里?
也有家屬說:“法律援助律師也很負責呀,態度也挺好。”
我不否認,很多法律援助律師是敬業的,也愿意盡力去辯護。但我要問一個現實問題:
他們能做到“寸土必爭、寸步不讓”嗎?他們會為了一個不確定結果的案件和整個辦案系統去抗爭嗎?
部分法律援助律師確實認真,也愿意盡責。但很多時候,他們并沒有充分的閱卷條件、獨立辯護的空間、與家屬充分溝通的時間。更不用說,有時候法律援助律師就是“到點上場、走完流程、簽完認罪書”的存在。
你以為是保障基本權益,其實是把生死攥在別人手里。
三、“案件涉密不能請律師”,這是真的嗎?
我辦過不少被指為“涉密”的案件,也親自接手多個涉及重大工程、政務數據、保密協議的項目類職務犯罪案件。
說得明確一點:
案件涉密,從來不是指定辯護的法定理由。
指定法律援助律師主要的一個理由就是你沒錢請律師,由國家指定公派律師提供基本的法律援助的義務。
按照規定,涉密案件律師要做的是簽署保密承諾書,而不是被拒絕介入。只要你按規定走程序,簽署法律文件,照樣可以介入閱卷、提供法律幫助、依法辯護。
如果有人一聽你案子涉密,就說律師見不了、不能請、沒用了——你要小心,這可能不是法律的聲音,而是對你權利的剝奪。
四、被拒絕委托律師的案件,可能反而問題最多
我的團隊就接過好幾起典型的案子,家屬一開始也是被“忽悠”著不敢請律師。后面忍不住找我們,我們正式介入、申請閱卷、會見當事人后,才發現:
有的案件涉嫌金額并不構成犯罪,但被人為拔高;
有的關鍵證據程序嚴重違法,存在強行簽字、疲勞審訊等問題;
有的根本罪名定錯了,指控的行為根本不符合構罪標準。
為什么前期不讓請律師?說到底,他們擔心專業律師介入之后把這些問題挑出來。
你要相信一點:如果案子真的簡單、證據真的扎實,他們反而不怕專業律師的介入。
五、當事人自己說“不要請律師”,可信嗎?
很多人聽到當事人親口說“別請律師了”,就覺得這是本人的“真實意愿”。
但我要告訴你:我見過太多當事人剛見律師時,完全不愿說真話,有的甚至抗拒律師,理由竟然是——“我怕律師來了,會讓我判重。”
為什么?因為他們已經被“洗腦”。
我辦過的一個案件,當事人剛見面就對我說:“法院聽他們的,我配合就判兩三年。”
我反問他:“你為什么這么確定?你見過法官了?法官判案前跟你談過量刑?”
他愣住了。
后面我們深入分析才發現:
他根本不構成特定罪名,所謂的“認罪協議”是模糊暗示,根本沒有量刑保障,辦案人員對他進行了嚴重誤導和威脅:“要是你不簽字,法院會給你加重懲罰!”
我還遇到過法官抱怨說:
“他們承諾太離譜,說找法院打招呼,結果判完了讓我們背鍋。家屬來找我們維權,實際上壓根是他們前期違規許諾。”
六、反而他們自己落馬后,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個專業律師”
這點我印象深刻:
我也辦過不少司法機關、紀委系統的干部職務犯罪案件,其中很多人,在職時會說:
“找律師沒用的,走流程,配合好就行了。”
但當他們被留置、被調查、被起訴的那一刻,第一個反應就是——
“趕緊找個專業的律師,最好是敢說話、能扛的那種。”
你看,到了這個時候,他們比誰都清楚,真正的“保障”,不是配合流程,而是你背后有沒有一個真正為你說話、為你抗爭的人。
刑事案件從來不是“跟著感覺走”的領域。你聽信的每一句“別請律師”,都可能是別人設下的溫柔陷阱。
你放棄的,不是一個律師,而是一次翻盤的機會。
你退掉的,不是一個委托,而是對抗錯誤指控的武器。
你以為是在節省花費,其實是在讓自己走入更深的代價。
真正的專業律師,不是來配合辦案的,是來守住你底線的。別輕易信“沒用”,別輕易退律師。權利,只能靠你自己守住。
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執業29年來代理了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協副主席黃毅案、貴州省原副省長李再勇案、貴州省原政協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級職務案,廳級數十件,以及國企、私企人員等各類受賄行賄案上百件,辦理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重慶不雅視頻趙紅霞案、四川交警開房丟槍案等案,讓多人無罪釋放。張智勇律師只做刑事案件,擅長職務辯護,行賄,經濟犯罪、程序辯護等各類刑案,不畏強權,敢于發聲,始終秉持正義至上的執業原則積極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帶領團隊辦理各類刑事案件近萬件,數百件取保不起訴判決無罪案例,為眾多當事人實現了無罪釋放,贏得了委托人的廣泛信賴與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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