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要講個明朝嘉靖年間的真事兒,說出來您可能不信,一碗豆腐竟能鬧出人命官司,最后還驚動了當朝首輔嚴嵩!這事兒在《明實錄》和《萬歷野獲編》里都有記載,絕對保真!
話說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北京城崇文門外菜市口有個"王記豆腐坊",掌柜的王老漢有個閨女叫王翠花,生得那叫一個水靈,人稱"豆腐西施"。這姑娘不光人長得俊,做豆腐的手藝更是得了老爹真傳,點出來的豆腐又白又嫩,顫顫巍巍跟羊脂玉似的。
這天一大早,國子監的窮書生李秀才行色匆匆地來買豆腐。要說這李秀才啊,十年寒窗苦讀,就等著來年科舉金榜題名,平時省吃儉用,三天才舍得買一回豆腐開葷。
"姑娘,來塊豆腐!"李秀才遞過三文錢。
王翠花麻利地切了塊豆腐,用荷葉包好遞過去。誰知李秀才接過一掂量,眉頭就皺成了疙瘩:“姑娘,這豆腐分量不對吧?昨兒個三文錢可比這大一圈!”
翠花一聽不樂意了:“李相公,咱家做了二十年豆腐,童叟無欺!今兒個豆子漲價了,您要嫌貴,去別家買去!”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就吵吵起來,引得街坊四鄰都來圍觀。李秀才越說越激動,突然舉起豆腐就要往地上摔:“今日我非要討個公道!”
說時遲那時快,王翠花一個箭步上前要攔,結果腳下一滑,整個人撲向了李秀才。只聽"啪嘰"一聲——豆腐是保住了,可兩人卻摔作一團,最要命的是,翠花的嘴唇正好貼在了李秀才臉上!
"哎呦喂!光天化日之下成何體統!"圍觀的老太太們趕緊捂眼睛。
李秀才"騰"地跳起來,面紅耳赤:"有辱斯文!有辱斯文!我這就去衙門告你非禮!"說完捂著臉上那個胭脂印子就跑。
王翠花也傻了,坐在地上直掉眼淚:“爹!女兒沒臉見人了!”
這事兒鬧得滿城風雨,順天府尹接到狀子也哭笑不得——大明律里也沒規定豆腐西施親了書生該判什么罪啊!
恰巧這天嚴嵩的轎子路過菜市口,聽說這事兒后,老嚴嵩捋著胡子直樂:“有意思!本官倒要看看這豆腐里能翻出什么花樣來!”
您猜怎么著?嚴嵩親自升堂問案,把豆腐、荷葉、三文錢都當堂查驗,最后判了個"豆腐無罪,人有情"。還特意題了塊匾額送給王家——“清白傳家”,既夸他家豆腐白,又贊他家人品好!
至于李秀才和王翠花?嘿嘿,您絕對想不到——三個月后,這倆人居然拜堂成親了!洞房花燭夜,李秀才還即興賦詩一首:“昔日爭豆腐,今朝結連理。莫道書生癡,最是豆腐西。”
歷史背后的冷知識
- 明朝豆腐價:據《宛署雜記》記載,嘉靖年間三文錢能買約半斤豆腐,相當于現在10塊錢左右。當時國子監生每月生活費約二兩銀子(2000文),確實得精打細算。
- 明朝禮法:女子當街與男子有肌膚之親確實可能被告"有傷風化",但一般民不舉官不究,此案能鬧大純屬機緣巧合。
- 嚴嵩軼事:歷史上嚴嵩雖然是大奸臣,但確實喜歡插手市井奇案來彰顯權威,《明史》中就有他審理"雞蛋案"的記載。
各位您說說,這事兒擱現在是不是能上熱搜?這古人活得可比咱有意思多了!您要是覺得有趣,不妨轉發給朋友樂呵樂呵!?
原創聲明:本文根據明代史料《萬歷野獲編》卷二十三《豆腐訟案》及《明實錄》嘉靖朝記載創作,人物情節均有歷史依據,細節處稍作藝術加工。如需轉載請聯系作者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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