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法官調解,要不我這心里的‘火’怕是到現在都滅不了!”拿到賠償款的廉某緊緊攥著承辦法官的手,臉上的愁云終于散去。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火災事故引起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成功熄滅了雙方的“心頭火”,用司法溫度彌合了鄰里裂痕。
火災索賠起紛爭 鄉鄰反目訴法庭
2025年1月,磐石市明城鎮居民孟某家中由于電線老化引燃了自家的柴火垛,火勢蔓延至鄰居廉某的房屋,導致部分房屋及物品毀損,造成火災事故。經磐石市消防救援大隊火災事故認定,此次火災原因是孟某家柴禾垛上方架空供電線路短路起火,掉落后引燃下方可燃物導致。事故發生后,雙方多次協商,未能就賠償達成一致,鄰里關系也因此幾近破裂。廉某無奈之下訴至法院,要求孟某賠償經濟損失,包括房屋修復、物品損失、垃圾清運等費用。
法官“跑腿”解心結 實地勘察明損失
“我家好好的房子和家具被燒了,他必須賠!”“電線老化誰能預料到?我也不是故意的,再說我家損失也不小。”面對雙方激烈的矛盾,承辦法官考慮到簡單判決難以真正解決問題,幫雙方當事人解開心結才是關鍵。
于是,承辦法官多次深入村鎮,實地勘察火災事故現場,并向消防部門、村委會了解情況,對損失數額進行評估。組織雙方共同商討災后補救方案,力求將損失降到最低,助力原告廉某盡快恢復日常生活。
情理交融熄“心火” 握手言和恩怨消
“遠親不如近鄰,別讓一場火傷了多年的鄰里感情!”承辦法官仔細傾聽雙方訴求,開展“面對面”調解。一方面,以法律責任為關鍵點,明確指出被告需承擔對電線維護不當及柴火垛擺放位置存在安全隱患的法律責任,引導其換位思考、互諒互讓,主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以鄰里情誼為切入點,對原告進行情感疏導,勸導其適當考慮對方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履行能力,理性解決、以和為貴。
經過承辦法官入情入理的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被告當場一次性賠付。一場因火災事故引發的糾紛就此成功“熄火”。
未來,磐石法院將始終堅持“如我在訴”理念,用好調解“金鑰匙”,打開百姓“矛盾鎖”,真正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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