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會計角度看,寺廟和林業這種特許行業很像(林業要林業局指定的才能去估價一些經濟類植物),需要宗教事務管理局指定的會計所和會計師才能從事這種審計,我至今還沒看到過正經做審計的寺廟,也沒遇到過專門做這類的會計師,但想必這種是純乙方的市場,應該有不少錢途!
當然,我查閱了下,寺廟在財務角度確實是有國家法律法規的,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辦法》等,還包括2022 年國家宗教事務局發布的《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辦法》等,這些法規都明確要求寺廟建立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監督。
而且各宗教(如佛教、道教等)自身的教規教義中關于財務、資產管理的規定(如佛教寺廟大部分都有的 “三寶物” 管理規范),因此,一般上規模的寺廟,估計都有自行制定的財務審批流程、捐贈管理辦法、資產登記制度等,平時大多會委托居士打理。
從法理上而言,寺廟確實每年都應該由政府監管部門委托審計:由縣級以上宗教事務部門、財政部門或審計機關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開展,重點核查合規性。并應該設立內部審計制度對日常財務、資產進行常態化監督。并接受接受捐贈人、信眾或社會公益組織委托的獨立審計,確保資金使用透明度。
但實際上,大家都懂的,很多事情確實“約定成俗、流于形式”,而且“寺廟不是你說審,說審就能審”的,牽扯面極廣,但部分地區要求寺廟每年聘請審計,并將相應底稿和審計報告上傳云平臺備查!
從審計角度看,寺廟審計需覆蓋財務、資產、合規性及內部控制等多維度,具體可能包括(我自己沒見過,純會計角度猜測):
(1)收入審計:重點核查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與完整性
這部分包括:
香火錢、功德箱捐贈:核查是否建立臺賬(區分現金、掃碼捐贈),是否存在 “坐支”(直接用收入支付開銷)、白條抵庫等問題,現在多了個支付寶/微信流水核查(很多是個人賬戶,甚至有些寺廟有承包功德箱的操作)
定向捐贈(如修繕、助學、慈善項目):是否按捐贈人意愿使用,有無挪用(如將 “佛像修繕款” 用于其他開銷);
政府補助、社會捐贈:是否納入合規賬戶管理,是否符合補助 / 捐贈用途;
經營收入(如經書銷售、法會服務):是否按規定納稅或享受免稅政策!
(2)我這里再強調下,寺廟要不要交稅!
增值稅: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但如果寺廟開展文藝表演等商業活動取得收入,且不屬于宣傳推廣傳統文化目的,則需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宗教寺廟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免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如果寺廟將部分房產或土地用于出租等經營活動,那么這部分出租房產和土地應依法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企業所得稅:寺廟可申請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獲得免稅資格后,其接受捐贈收入、政府補助收入(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會費收入、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免征企業所得稅。若寺廟從事營利性活動,如開設商店銷售紀念品、提供餐飲服務等,其相關收入應納入企業所得稅征稅范圍。
此外,寺廟的商業子公司應該視同社會盈利性組織,依法納稅,如少林無形!
(3)支出審計:核查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這部分應該包括:
日常運營支出(僧人生活、水電、維修等):是否有合理憑證,審批流程是否規范;
宗教活動支出(法會、祭祀等):是否在批準范圍內,有無超支或挪用;
慈善公益支出(扶貧、救災等):是否真實開展,有無虛構項目套取資金;
人員薪酬:是否存在違規發放工資、津貼(如寺廟管理人員超額領取報酬)。
(4) 資產審計:寺廟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
這部分應該包括:資產登記:是否建立完整臺賬(如文物需記錄年代、規格、來源),實物與臺賬是否一致;
資產安全:文物、法器等是否有專人保管,有無盜竊、損壞或流失(需結合監控、保管記錄核查);
資產處置:房產、土地等重大資產的轉讓、租賃是否經宗教事務部門批準,是否存在違規交易(如低價出租寺廟場地用于商業活動);
資產增值:如寺廟投資(如理財、公益項目),是否符合非營利組織規定,收益是否用于宗教或公益用途。
(5) 合規性審計
這部分應該包括:
宗教活動合規:是否在登記的活動范圍內開展活動,有無非法傳教、違規舉辦大型活動(如未報備的跨區域法會);
商業化合規:是否存在 “過度商業化”(如強制捐款、高價銷售宗教用品、捆綁消費),是否違規設立商業機構(如寺廟內違規開設酒店、商鋪);
稅收合規:寺廟作為非營利組織,是否按規定辦理免稅資格認定,是否存在隱瞞應稅收入(如經營收入未申報)。
制度合規:是否建立財務審批、現金管理、捐贈登記等內控制度(如香火錢需雙人核對、每日入賬);
流程合規:是否存在 “一言堂”(如住持直接掌控資金,無審批流程),關鍵崗位(如出納、資產保管)是否分離;
監督機制:是否設立財務公開制度(如定期向信眾公示收支),對違規行為是否有追責機制。
不過,我說的這些,都是純理論化的,現實環境里肯定不可能這樣的,大概率就是方丈讓你把賬平了,于是會計師就把賬平了,畢竟誰敢審計“菩薩的事”啊!
而且,僧侶普遍對于俗世的技能掌握不足,懂財務和管理的就更少了,就算要審計,可能都找不到該有的底稿和問詢的人員!
其實這次少林寺也釋永信事件也反應了這個問題,說到底,少林寺沒錯,如果有錯,只有是做事的人,如何保護宗教文化遺產的同時,遏制 “廟宇經濟” 的異化,讓信仰回歸本質才是最考驗人性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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