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清遠市委批準,清遠市紀委監委對清遠市清城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黃向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向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金,濫發津補貼;組織原則缺失,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毫無紀法底線,侵吞巨額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向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清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清遠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向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清遠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