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在白山黑水之間一路奔騰,最終在黑龍江省依蘭縣城西匯入松花江。善寫散文,對牡丹江歷史很有研究的陳達出生在依蘭,他介紹,生活在牡丹江盡頭的依蘭人還是習慣稱牡丹江為“小江子”,這大約是與松花江對比而來的。
鑲入大橋的殘碑
站在依蘭城西的拉哈阜山頂俯瞰“小江子”,有三座大橋橫跨,將依蘭縣城和拉哈阜山緊緊關聯起來。
三座橋中,最北、最早建設的是牡丹江公路大橋,通車于1971年,如今已成危橋。這座橋的橋墩上,砌有十幾塊清代、民國期間遺留下來的石碑殘片。這些經歷了百數十載風雨的歷史遺存,在上世紀劃入“封資修”的范圍被打倒砸毀,隨意遺棄。
當年,修建牡丹江公路大橋橋墩時,這些散落各處的殘碑被當作建橋的石料,統一拉到了大橋工地,施工方毫無顧忌地“按需”進行斷解和修整,最后砌入橋墩。
—塊塊石碑雖然被人為割裂零亂成了碎片,但仍然倔強地鍥刻歷史。
近半個世紀的江水沖刷,殘破的石碑上字跡變得橫糊、難以辨識。但碑刻上承載內容依然豐富 厚重。石碑上銘文經專家考證,可以認定它們是:大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立的《 誥授三姓云騎都尉色克景額父母功德碑》、大清光緒十六年 (1890年)立的《 地藏王廟碑》等。
在牡丹江公路大橋東數第一號橋墩上部朝東方向有一塊殘碑,該碑高74厘米、寬65厘米,碑文為宋體字、豎書,有文12行,字為陰刻,清晰可見。
(石碑照片)
研究者遍査清代和民國的縣志和相關文史資料,均沒有這截殘碑的歷史記載,文物專家也沒能 通過碑面文字的解讀,推斷出立碑年代和具體緣由。這塊“無名碑”引起了很多國內專家學者的注 意,并對此也進行了研究探討。
解密“無名碑”的,便是陳達。
龍江財務公開第一碑
陳達發表在《北方文物》上的《曹廷杰與龍江財務公開第一碑》一文,給出的斷定讓人眼界大開:該石碑刊刻內容與曹廷杰在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曰上奏的《稟請動用三姓罰款修造渡船》一折相符,該碑可命名為“曹廷杰三姓罰款使用公示碑 它不僅是清代著名學者曹廷杰在依蘭從事公辦活動的歷史實證,也填補了黑龍江碑刻史上“財務公開”方面的空白,可稱得上是黑龍江省第一塊財務公開的石碑。
(原牡丹江大橋,現已拆除)
依蘭縣是一座具有悠久歷史的文化名城,18世紀初居住在松花江下游、黑龍江下游及烏蘇里江一帶的赫哲葛依克勒、盧葉勒、胡什哈里三大氏族遷居依蘭, 斯地故被滿人改稱為“依蘭哈拉”即漢語“三姓氏族”之意。清雍正十年(1732)設立三姓副都統衙門。因其地扼守三江,兵鎮通往吉林烏拉、寧古塔、黑龍江下游、 烏蘇里江道路和水路要沖,被稱為吉林“五邊之首”。
曹廷杰
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沙俄出兵入侵我國東北,依蘭失守,沙俄侵略軍在古城內無惡不作。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也就是劫難三年后,為收拾戰爭殘局,清廷委派知府銜的官員曹廷杰到
三姓交涉局,全面辦理“三姓交涉、善后、籌餉、江關、詞訟兼全省營務等事宜”。
有“精通吉林掌故方面首屈一指的史學家”之稱的曹廷杰,在1885年,就曾帶兩名護衛,化裝成商人模樣,以三姓商人王守禮為向導,從三姓啟程進入俄界偵査。在俄羅斯,曹廷杰成功拓取了奴兒干永寧寺碑文,此舉,被認為是震驚當時學術界的一大貢獻。
在依蘭,曹廷杰耳聞目睹沙俄罪行,立下富國強兵的信念。當時,清廷對東北地區實行的是“封 禁”政策,造成了大部分地區人煙稀少、經濟落后、生活困苦的局面。曹廷杰主張三姓“曠土甚多,宜分界屯墾以實邊御夷也。自古邊防之策莫過于屯墾,屯田則責在大將而兵不饑,招墾則職在有司而民以聚,二者相輔而行,斯邊圉鞏固而敵人不敢生心矣。”撰寫了《擬放姓屬荒地章程》上書朝廷,全力推進三姓地區的招屋和開發,以便于迅速改變三姓地區長期“有邊無防、人煙稀少”的狀況。
通過曹廷杰的堅持和努力,三姓荒務招墾迅速得以開展。
熱點問題
三姓之地被沙俄蹂躪得破爛不堪,曹廷杰深感責任重大,他首先從三姓民眾最為關注的、關系到國計民生的“渡船、義地”,這兩個熱點問題入手。
民國《依蘭縣志》之《渡口》記載:査依蘭境內有渡口三處。(一)赴方正界牡丹江渡口一處。(二)赴江省松花江渡口一處。(三)赴樺川縣倭肯河渡口一處。在曹廷杰未來之前,三個渡口中,只有赴江省松花江渡口為官渡,牡丹江和倭肯河渡口均為私渡。官辦的松花江渡口,由十名吉林水師營派來的水手擔任渡工,他們每季到三姓公署領取三兩銀子工錢,雖然官府允許水手一年可以數次募化,但所得甚微,不足以養家糊口。因此水手在擺渡時,除公差和熟人外,均索取渡資,對遠方來的商民車馬,更是漫天要價。
1900庚子年戰亂中,松花江渡口的兩艘大船被沙俄燒毀。停戰后,三姓公署買了兩只小船,讓水手擺渡。人多船小,三年之內,發生了兩起船翻人亡事故。而本應由吉林船廠修造的大船,因資金不足一直沒有建造。
(依蘭城標)
“渡船”,成了困擾三姓地方的“老大難”問題。
庚子兵亂,三姓民眾傷亡慘重,因三姓方圓百里皆屬旗地,無力扶柩回鄉的商賈行人,只能把靈柩停放在寺廟的空地,因長期無人管理,“棺骸四散、見之慘然”。三姓地方官急需資金解決“義地”之事。
曹廷杰到任之初,吉林將軍將原來的三姓地方上繳的五千吊罰款重新撥付給三姓交涉局作為公用。曹廷杰考慮,決定將這部分資金用于解決“渡船、義地”這兩個問題。
在奏折上,曹廷杰向上級請示道:“稟請此款撥修松花江大渡船二支,牡丹江、阿肯大三葉板二支。再為松花江水手十名各買地畝二坰,牡丹江、阿肯河新設渡船水手二名各買附近地畝四坰。”這樣,就是把三處渡口皆改為義渡,水手也都有養瞻了。曹廷杰還提出三處渡口改為義渡之后,“所有行人車馬,一概不準索要渡錢”。對于搞遠途販運的車馬上下渡船,需要水手拉運的,可以收取“拉運酒錢”:單套車收50文,雙套車收100文,按每增加—套車50文進行遞增收取。水手“拉運酒錢”的收入一半歸己,一半歸公作為存儲錢。“每年于封江時將渡船拉至江沿岸上,下用大木搐墊,上用葦席包蓋。次年開江前一月,將渡船洗刷加釘加油,皆由存儲錢文動用。若年久船壞,由水手自行修補”。
曹廷杰還稟奏:為異鄉人買義地埋葬骸骨,也是一大善舉。如果上級批準他動用三姓五千吊罰 款用于"購買渡船和義地”的計劃,具體的操作下放給當地的紳商自行辦理。事畢,由“紳商等造具清冊,稟由卑局轉憲臺核奪立案,并于三姓城直東會廟門刊立石碑”說明此事。
曹廷杰的請求很快得到了批準,允其“勒石江 干,不得額外勒索”。這塊石碑向民眾通告了曹廷杰動用三姓的五千吊罰款購買船只、義地的花銷,以及購買田畝安置渡工,將依蘭的所有渡口均轉變為官渡的行為。規定在春秋季節由士紳監督渡工認真養護船只的章程。并十分明確地告知往來依蘭地方的行旅之人:三江均為義渡,行人來去不應收取額外費用,馬車按規定據實收費。此舉,不僅規范了依蘭地方渡口及船只管理,方便旅人出行,還減輕了過往商旅的負擔,起到了明白消費的作用,加快了庚子兵亂之后的物資流通,促進了當地的經濟恢復和發展。
依蘭原地藏王寺所在地是當年立碑的地點,初步判斷出立碑時間應為清朝光緒三十年到三十二 之間,距今巳有100多年的歷史。
(陳達接受吉林衛視采訪)
如今,鑲嵌在牡丹江公路大橋橋墩上的曹廷杰三姓罰款使用公示碑(即"無名碑”),靜靜地守望在牡丹江畔,見證著歷史的發展與變遷。
“無名碑”將民眾關心的重大事項進行公開、公示,實現財務管理透明化,方便群眾監督和民主管理,至今仍具有相當大的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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