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連日來,邢臺沙河市一洗浴中心發生多起客人隨身物品丟失事件,引起本報關注。目前,記者從轄區派出所了解到,相關案件已立案偵查。
12月6日,沙河市民小牛和小王向燕趙都市報記者反映稱,他們在沙河市一家名為“湯悅洗浴汗蒸”的洗浴中心內洗澡時,放在更衣室儲物柜里的手機、手表不翼而飛,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希望借助媒體幫忙找回,并提醒廣大群眾在洗浴中心,看管好隨身貴重物品。
據市民小牛講述,12月5日下午,他在這家店丟失一塊價值2000余元的智能手表,已報警,等待警方調查結果。另外,市民小王講述,兩個月前,他在這家店被人盜走一塊手表和一部手機,價值共計6000余元,至今未能找回。
小王說自己前后多次找商家討要說法,商家均以已報警為由,讓他去找派出所處理問題。
湯悅洗浴汗蒸工作人員則對此解釋稱,確實存在顧客丟失手表、手機的情況,但是凡來這里消費的顧客,工作人員都會提醒他們保護好隨身貴重物品。原因是他們喝醉酒,不清楚東西放到了哪里,事發的更衣室儲物柜沒有被撬動的痕跡。目前,店里正在與派出所溝通調解此事,“大眾浴池避免不了丟東西,我們會配合派出所,積極解決問題。”工作人員說。
轄區派出所值班民警稱,已經立案偵查,目前沒有線索,因為更衣室沒有監控,給案件偵破增加了難度。
值班民警告訴記者,湯悅洗浴汗蒸經常丟東西的事情,派出所已接到多起報警,懷疑是同一伙人作案。民警表示,會把之前和現在發生客人隨身物品被盜的事情,一并向所里領導匯報。
針對顧客在洗浴中心丟失財物的問題,邢臺社會學者胡順安表示,這種現象確實存在一定的復雜性,比如洗浴中心公共更衣室不適合安裝監控,公安機關因為沒有監控視頻,增加了破案難度。
胡順安經過研析認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提出了判斷當事雙方責任的兩項法律依據,經營者未盡警示和及時救助義務要擔責,安全權是消費者的首要權利,經營場所有確保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的法定義務。因此,當經營者對存在的消費隱患未盡警示、提醒的義務從而造成損害的,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對于小偷盜竊等行為,除偷竊方應作賠償外,經營者如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來源:燕趙都市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