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地產行業的艱難形勢有目共睹。特別是進入4、5月以后,全國各地開始紛紛加大樓市松綁力度,從放開限購和限售到人才購房補貼,再到調整公積金政策、優化房貸利率,甚至不少城市開始出現首付兩成。然而,從市場銷售表現來看,依然是一片低迷。商品房銷售面積、銷售金額、個人按揭貸款均在下跌,待售面積則仍在增長,數據說明消費在減少,房企去化壓力在增加。直到5月的數據出爐后,強力“救市”才開始走出下行趨勢,環比有所拉升。5月,商品房銷售面積50738萬平方米,同比下降23.6%;其中,住宅銷售面積下降28.1%。商品房銷售額48337億元,下降31.5%;其中,住宅銷售額下降34.5%。
在當前的政策背景下,房地產企業真正在開發層面的項目空間已經很小了。城市由增量變為存量發展的大背景下,房地產行業免不了脫離原來的道路。過去幾年來,傳統開發商紛紛涉足“城市更新”領域。房地產企業擁有雄厚的資金實力,資源整合能力,以及一定的運營能力,在城市更新領域形成了一股重要力量。
雖然政府不斷發布刺激政策,引導資本、資金進入城市更新,特別是老舊小區改造,房地產企業也有轉型的現實需求,但實際結果卻依然效果甚微。傳統房企要在該領域取得成功,要克服不少困難。
首先是心態的調整,從新區開發建設中的甲方突然變成城市更新中的乙方,心態的轉變很重要。從貫徹個人意志,到貫徹甲方意志,需要適應。
更重要的是,城市更新雖然還是房地產業,但發展邏輯已經大不相同。上一階段中國城市發展的核心動力是“土地+新建”,因為需要銷售,所以背后是快速周轉的重資產模式。到現階段,要做的是釋放土地價值,城市更新就變成了中輕資產的服務。在大多數情況下,特別是在上一個時代,新區開發都是暴利的。而許多城市更新項目,本身就是政府帶有公益性的行為,就算是那些拿給開發商或城投公司去做的城市更新,有一部分做好了也是微利的。如果還抱有從中獲得暴利的期望是不切實際的,也許過去那種在大盤開發賺暴利的開發商看不上這些微利,但開發的事情很多地方已經不讓干了。
即使是在城市更新的行動中,政策也限制了邊界,給出了明確的導向。2021年8月30日,住建部發布《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提出杜絕運動式、盲目實施的城市更新行為。多地陸續出臺細化條例,如廣州發布了《廣州市關于在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實施意見(試行)》,明確了防止“大拆大建”的基調。在禁止“大拆大建”的原則下,地方開始推行城市漸進式微更新,過去那種擴張式、“攤大餅”式的城市更新道路將會被精細化、高質量發展的有機城市更新模式所取代。禁止大拆大建的政策出臺后,引發了多地舊改市場震動,部分舊改項目放緩。在“三條紅線”和貸款集中度政策出臺以來,房企融資環境持續收緊,民營房企面臨較大壓力,財務危機接連爆發。市場下行,疊加自身過往奉行高杠桿策略,房企開始紛紛“爆雷”,其中包括不少重倉舊改項目的企業。
同時,城市更新的投資回報模型,也不適合當下的房地產企業。以老舊小區改造為例,通過改造公共空間,改造管網,改造市政市容,帶來了老百姓生活品質的提高,同時也帶來了房屋增值收益。但這個收益是投資方拿不到的,這個行為就注定是“公益行為”。老舊社區改造的核心還是政府責任。對于城市更新領域的其他業務類型來說,道理是同樣的。資金規模要大,資金周期要長,利息要夠低。作為民企,在獲取項目、引入合作方,甚至發REITs等方面,都比國企有一定的劣勢。從這個意義上說,至少在現階段,更注重社會效益的“國資”肯定是城市更新領域的一個主體。盡管國企、央企可以做到“無限QE”,然而單純投入、不計收益,對于整個市場的良性發展來說,是不利的,城市更新賽道需要民企參與其中。
經過近些年的探索,以及政策層面的加持,城市更新領域的商業模式也漸漸清晰。
一方面,部分投資方可通過“做公益”獲得小區物業運營權,或通過規模的積累實現融資上市,從而平衡收益。
另一方面,房地產企業可以先從投入少的物業管理、城市服務領域做起。城市更新“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后期的運營服務也同樣重要。去年,住建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規范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2020年,物管行業呈現逆勢爆發態勢,特殊的市場環境給物管行業的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從規范物企和行業的角度來看,行業發展監管加強,長久利好物業發展。隨著物業服務的邊界不斷擴大,物企紛紛將目光投向更為廣闊的城市服務,由此不少企業選擇與當地國企合作,一方提供物業服務,一方牽線招攬業務。
隨著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中國房地產在發生格局變化——從發展模式到政策環境、以及產業定位都在發生新的變化和更替。政策轉向和環境改變將形成新的城鎮化發展趨勢。房地產行業的轉型需要適應這一新趨勢,重新予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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