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022年陳某涉嫌詐騙罪,刑民交叉理論分析騙意大小與涉案金額,終輕判。
90后陳某學校畢業后,跟著老鄉在華強北做電子元器件,從送貨、跟單、銷售做到業務經理,也認識了電子行業的一些大小老板,后又創業組建了作坊式加工廠,幫人組裝簡單的零配件,結婚后有了兩個小孩,日子也算是過的有滋有潤。朋友多了,門路也多了,看到別人做芯片和顯卡生意賺大錢,也心癢癢,跟一老板合作剛開始也確實賺了大幾十萬,后國家一個政策,顯卡斷崖式跌價,連本帶利加上之前的利潤全賠進去了,借酒澆愁愁更愁,麻痹自己的還有更刺激的時時彩,本想著玩兩把而已,哪想到越玩越輸欠下了賭債,陳某又經“高人”指點:“你繼續賣顯卡啊,不是馬上就來錢了嗎”?前半個月,陳某收顧客顯卡貨款,絕大部分貨款都實打實的找貨源和發貨,偶爾拿少部分貨款歸還之前的債主,偶爾去時時彩玩幾把想翻盤,后半個月,顯卡生意越來越難做、芯片也找不到貨源,陳某越急越走偏,欠債也就越來越多,被抓時,陳某涉嫌詐騙罪,涉案400多萬。
家屬找過來時表示不清楚陳某最近一個月的事情,陳某也沒有給家里留下一分錢,李曉明律師必須客觀的告訴家屬,律師能做什么事、律師能做到什么事,也給家屬如實的說,陳某一個人涉案必是主犯,在沒有自首立功和家屬退賠的情況下,刑期在10年以上的概率是95%以上,家屬認可李曉明律師的坦誠和客觀,當即授權委托李曉明律師作為陳某的辯護律師。
疫情期間看守所的預約號搶號基本上就跟天貓搶茅臺一樣,更多的是半夜三四點爬起來撿漏系統隨機放出別人取消的號,深圳或者說全國的刑事律師都是這么熬過來的,沒辦法,情況就是這樣,看守所會見一次需要一個星期或者半個月以上去時刻關注搶號撿號。
公安偵查階段,李曉明律師幫助陳某梳理所有欠款的性質,哪些是之前合伙的虧損、哪些是正常的貨款糾紛、哪些是收錢后拿去賭博被法律擬定的非法占有、哪些是直接拿去還舊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李曉明律師多次與檢察院溝通,有五個人的部分退款沒有統計進證據材料中,并由檢察院通知公安補充證據予以確認。法院審判階段,李曉明律師通過庭前、開庭、庭后提交和當庭發表辯護意見,1、家屬提供的陳某正常做生意的訂單記錄;2、家屬提供的陳某聯系顯卡和芯片的上游賣家的記錄和訂貨記錄,證明陳某給顧客說認識上游賣家不是虛構事實;3、有三個人用兩年前做生意的散伙費欠款報警,這部分金額不是詐騙;4、正常做生意中途產生的騙意與一開始就謀劃的騙意是有區別的,應區別對待;5、有部分顧客同一個人有好幾批次訂單,收錢了沒全部發貨的,與收錢了就拿去賭博完全沒發貨的,騙意性質和涉案金額也應該區別處理;6、400多萬收款金額,應當扣除案發前退回的100多萬;7、涉案金額只能按照未退還的300多萬來計算。終于在檢察院量刑14年的基礎上,法院采納李曉明律師從輕處罰的意見,較輕判處陳某12年。
特別備注,有人說,請了律師搞得這么熱鬧,還不是判了十幾年?不認可請律師的,我們不予評價也沒必要回應;認可請律師的,李曉明律師團隊一定對家屬和當事人承諾,在案件卷宗之中,盡可能的找出對你有利的證據,幫你找出你案件與其他案件的不同點,讓你與家屬之前的聯系保持暢通、讓你自己的辯解和家屬收集的證據完整的傳遞給公安檢察院法院,并幫你解答心中所有的疑慮和顧慮,盡最大的努力陪你一起度過最困難的時間。
一句話心得:做生意,不賠就是賺,少賠也是賺,但如果沾上黃賭毒,就是穩賠不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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