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素曾說:“人類一切的活動都來源于兩個因素:沖動與愿望”,如果說,什么事情能夠讓一個冷靜的人瞬間變得沖動,那一定是他的家庭出現(xiàn)了令人憤怒的變故,而這種沖動是因為希望家庭和睦的美好愿望被無情打破后所導致的。
2020年,在湖南發(fā)生的一起案例便是如此,在丈夫現(xiàn)場捉奸妻子后,發(fā)現(xiàn)車上還有一位45歲的大叔,這時丈夫憤怒地苦笑道:“又換口味了?”,隨后便一氣之下帶著一同趕來的堂弟,對那名45歲的男子打傷,而他們也因此被帶到了派出所。
趙守波和劉艷是通過家人介紹下認識的一對夫妻,在交往了沒多久,互生好感的兩人便走到了一起,但也正是因為婚前對彼此的了解不多,且家人覺得內(nèi)向的趙守波和外向的劉艷可以在性格上有所互補,便草草地為二人牽線搭橋,讓二人走到了一起。
于是,在結(jié)婚后二人便經(jīng)常因一些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吵,但每一次不擅長交流的趙守波都會在爭吵中敗下陣來。但隨著孩子的出生和生活壓力的增大,趙守波為了給一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便外出尋找工作的機會。
在他的努力下,家里的生活也變得好了起來,甚至還專門買了輛車,想著在閑暇時帶著家人外出旅游兜風,結(jié)果,他沒想到在自己外出打工的這段時間,妻子竟然開著這輛車和別人進行了一系列的互動“游戲”。
在趙守波外出務工后,留在家中照顧孩子的劉艷深感生活上的無趣,為了打發(fā)時間便和附近的網(wǎng)友聊起天來,甚至還加入了一些群聊中,并在交流的過程中認識了更多的人。2019年,在趙守波外出的一段時間里,劉艷便在網(wǎng)上和一位男網(wǎng)友聊出了感情,并在隨后的一天和他相約見面。
剛一見面,劉艷便被這個20歲出頭的小伙子吸引了,在一起吃了頓飯后,劉艷便和這個年輕的小伙子在車內(nèi)進行了一場愉快地互動。但她沒想到,丈夫在車內(nèi)安裝的記錄儀是雙鏡頭的,不僅能看到車外的情況,還可以對車內(nèi)的情況進行記錄。
于是,當趙守波打工回來后對行車記錄儀進行調(diào)取時,便在無意間發(fā)現(xiàn)了二人在車內(nèi)的所作所為,在看到這一幕后,趙守波當即便回家與妻子對峙。但在爭吵過后,不擅長說話的趙守波反而被妻子教育了一頓,而在他冷靜下來后,看在兩人孩子的面上,他便選擇了原諒,給了劉艷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在這件事情發(fā)生后,趙守波還是不放心妻子,于是便在網(wǎng)上訂購了一個定位器和一個微型攝像頭,并將其安裝在了車內(nèi)的隱蔽位置。而在隨后的一段時間里,劉艷也確實沒有再和那名小伙子有所聯(lián)系,仿佛生活又回歸了寧靜。
但在2020年,劉艷又一次按捺不住內(nèi)心的寂寞,拿起手機和網(wǎng)友親密互動起來,而這一次她便認識了一名45歲的中年大叔陳某。已經(jīng)45歲且離過一次婚的陳某在閱歷上自然不是那位小伙子可比的,在手機上和劉艷親密互動之后,便和她約好在線下見面。而這一次,劉艷沒有開走家里的汽車,而是騎著一輛摩托車來到了與陳某約好的地點。
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第一次與陳某見面時,確實沒有引起家人的懷疑,也讓趙守波之前做的準備沒能起到作用。但是在隨后的一天,她在騎著摩托去見陳某時,恰巧被趙守波的堂弟趙守濤發(fā)現(xiàn),尤其是在他看到二人親密互動之后,便將這件事告訴給了堂兄。
聽到堂弟打來的電話,趙守波心情憤怒之下便立刻選擇了回家,但這時他回家也不可能當場撞破二人不道德的行為,和妻子吵架也不可能吵贏。為了找個穩(wěn)妥的辦法,他便在電話上和堂弟商量了起來。在商量出結(jié)果后,趙守波在回家后并未直接回到家中,而是暫住在了堂弟趙守濤的住處。
2020年5月14日,劉艷在網(wǎng)上和陳某商量好一起騎摩托外出游玩,在商量好見面的地點后,她便騎著家里的摩托車準備和陳某見面。而這時,看到妻子騎摩托外出后,趙守波便知道自己這段時間為什么沒能找到妻子背叛家庭的證據(jù)。心情氣憤之下,他便和堂弟開車追了上去,而在上車前,他還在路邊撿了根有些粗壯的木棍。
當天下午14時許,劉艷在到達見面的地點后,便讓陳某坐上了自己的車,隨后二人便向目的地前進。但這時坐在堂弟汽車內(nèi)的趙守波在看到妻子開著摩托車,身后還有一名中年大叔后,情緒立刻變得激動起來,在示意讓堂弟將二人別停后,他便帶著木棍從車內(nèi)走了出來,在走出來時還苦笑著問妻子:“又換口味了?”。
在車上看著二人親密的樣子,趙守波情緒本就憤怒,而當下車后看到妻子還拉著那名大叔準備逃跑時,情緒立刻爆發(fā)。隨后,他便不顧一切地拿著這根木棍朝著陳某的身上打去。在事發(fā)后,擔心鬧出大事的劉艷和趙守濤便趕忙撥打了報警和急救電話,并上前將二人阻攔了下來。
在警方到來后,趙守波便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而陳某則被帶到醫(yī)院進行救治,經(jīng)鑒定,陳某的傷勢構成輕傷二級。趙守波被公訴后,陳某還向法院要求附帶民事賠償16萬余元。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趙守波因情感糾紛,對受害人產(chǎn)生恨意,為發(fā)泄不滿情緒,利用木棍對受害人實施暴力傷害行為,由于傷及部位并非致命,其行為也不存在殺害對方的主觀惡意,法院便認為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且造成一人輕傷二級的嚴重后果,應當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且本案的發(fā)生與受害人破壞他人家庭和諧穩(wěn)定有直接關系,在本案中存在過錯,那么在對趙守波進行量刑時,應當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最終,經(jīng)法院審理后,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趙守波有期徒刑1年,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承擔70%的責任,向其賠償3萬余元,駁回陳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例:妻子捉奸丈夫,發(fā)現(xiàn)車上45歲大媽,妻子笑道,又換口味了?》中,圖片為網(wǎng)圖僅配合敘事,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姓名系化名;原創(chuàng)文章,請勿轉(zhuǎn)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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