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發生了一起慘劇,李某因與親屬在父親房屋遺產繼承問題上發生矛盾,持刀將堂侄女李某某母女殺害后,跳樓自殺。律師丈夫不在家躲過一劫,15歲女兒去世前是學霸。
真是遺產面前,翻臉比翻書都快,堂侄女為什么要去搶叔叔家的遺產?她以為自己穩贏,卻惹怒了叔叔,這下把自己小命搭進去了。如果不是你的東西,就不要去搶。
你和叔叔是親人,不是仇人,這下真的成了仇人了。如果,你們的爺爺泉下有知,估計會被你們氣活了。
這個叔叔被侄女搶遺產,雖然,遭遇很讓人同情,但是,他和堂侄女畢竟是血濃于水的骨肉至親,持刀相向,還殺了堂侄女母女,自己也跳樓身亡,最終,他們誰都沒有得到想要的房子,又何苦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房產和金錢雖然有很大的誘惑,但是,我們不能為了房產和金錢啊,而不顧親情,滅絕人性。正如《滿城盡帶黃金甲》里皇帝所說:我沒給你的東西,不要搶。
出現這樣的慘劇到底是誰的責任?我覺得李某去世的父親要負主要責任。
如果他在去世前能夠留下遺囑,明確地將自己的房產留給自己的兒子。就不會存在后來堂侄女搶遺產的情況。也不會出現李某不服氣父親的財產被別人繼承,而自己可能面臨無家可歸,而負氣殺人。
另外,李某的堂侄女李某某要負次要責任。李某某想爭奪叔叔家的財產,完全不顧親情和道德倫理。
雖然,有這個法律漏洞可以鉆,但是,通情達理的堂侄女是不會去搶叔叔的父親留下的遺產的,善良的人會主動簽字放棄繼承這部分遺產,也就沒有了后面的悲劇了。
李某也要負次要責任,雖然,李某在父親去世后,被堂侄女爭遺產,心里很不平衡,很氣憤。但是,他原本可以心平氣和的想辦法,而不是走這么極端,殺了別人后自殺。最后,他和李某某都沒能繼承遺產。他們兩個人原本都有幸福的家庭,也因為他們的沖動而分崩離析了。
沖動是魔鬼,錢是殺人不見血的刀,每年有多少人因為爭奪遺產而反目成仇?又有多少人為了錢連命都不要了?
如何才能避免為爭奪遺產,親人反目,對簿公堂,大打出手,甚至丟了性命的情況?
1、父母要提前立好遺囑
父母如果真心為了子女好,就要為子女考慮長遠。特別是多子女的家庭。人多矛盾自然多,如果,不提前立好遺囑,將來出現意外情況。財產如何分配,將成為子女們的爭奪的主要焦點。
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可能會反目成仇、對簿公堂,甚至出現自相殘殺的情況。所以,父母提前立好遺囑,將這個風險扼殺在萌芽狀態,父母去世后,有利于多子女家庭兄弟姐妹的團結和和睦。
2、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父母去世以后,兄弟姐妹和其他親人之間,理應互相理解,互相幫扶。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丈,每個人都不是圣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親人之間更應該互相包容。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不是你的東西不要去搶。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如果,把錢看得太重,搭上命就得不償失了。
3、法律法規,保障權益。
根據法律法規,是誰的東西就是誰的,不是你的東西,就不要搶,保護繼承者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希望,少一點這樣的悲劇發生。希望,遺產繼承者都能顧念親情。不要為了房產和金錢反目成仇,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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